胡来已经见了很多人,很多他曾见过无数世的人。
现在他还要去见一个人,见一个他曾发誓再也不想见的人。
入夜。
华西镇。
镇上的夜市开始出摊,臭不可闻却外脆里嫩的臭豆腐,配上秘制的甜辣酱料,好吃到让人流连忘返;红艳动人、裹着蜜汁糖浆的冰糖葫芦让路过的顽童少女再也迈不开腿;除了小吃,还有卖花灯的、卖针绣女红的、卖七巧玩具的,小贩卖力地吆喝着,真是好不热闹。
小镇上的一切都和记忆中一样美好,年少之时,胡来总觉得能够每天都逛一次夜市,就是这一辈子最幸福的事。
街尾曾是他最讨厌的地方,因为走到街尾也就意味着夜市逛完了,该回家了。
胡来的家就在街尾。
胡来就站在街尾,一抬头就能看到胡家三进三出的大宅院,这个他曾一度看也不想看到的地方,如今百世为人,往日愁怨早已烟消云散,胡来只是想回家看看。
晴空有月。
胡家后院。
院子里有山有水、有亭有榭、有人语。
“三一,今天又是庙会的大日子,习之这孩子最喜欢逛庙会了,你说他若是在家该有多好,我们一家人一起逛逛庙会、吃吃点心……”一个美妇人坐在亭中、倚着亭柱、望着明月、念着儿子、嚼着胡话,却突然被身旁的男人怒喝打断。
“沁兰,我说过多少次了,我们的儿子叫胡来,不叫习之,你还要我说多少遍。”男人的鬓角已有白发,但他的腰杆却依旧硬朗,挺得笔直,就像一杆枪。
“老爷,这里就你我二人,又无旁人在场,叫声习之又何妨。习之习之,学而时习之,多好听名字,你不知道中了什么邪,非要改成胡来。”公孙沁兰从来不会在人前说丈夫半点不是,但是她毕竟也是一个母亲,在没人的地方,也总忍不住要叨叨几句。
“你一介妇人,懂个什么。如今的世界会吟诗作对又有何用,一把剑架在你脖子之上,你不要说吟诗了,屁都放不出来一个。你莫忘了,当年华阴七剑用剑架在我脖子上,逼我给他们赚钱,结果弄得我倾家荡产,差点连命都赔进去。”胡三一愤恨地说道,每每说到此处,他都恨不得要跳起来。
“好了,好了,老爷,你怎么又扯到这种陈年旧事上去了。听你的,都听你的,胡来,我们的儿子叫胡来,成了吧。”公孙沁兰低头认输。
“不要提这个不孝子。”胡三一又是一声怒喝。
“又怎么了,老爷,儿子不是听你的话去了凌天学府了吗。”公孙沁兰道。
“听我的话?他那是听我的话吗,临上山了还带了一箱子书,天天看《山河秘卷》这种野史小说,能把武功练好?还说永远都不认我这个爹,永远都不回来,这不是不孝子是什么,结果真的三年都没回来一次……”胡三一的声音越来越小,这个腰干跟枪一样硬的铁汉竟也流露出了柔软的一面。
“孩子还小……”公孙沁兰安慰道。
“他要不是还小,我早就一掌拍死他了,这种忤逆子,我还不如不生。”胡三一道。
“好了,好了,消消气,你看你脸红的。林家千金订婚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是去还是不去,总要给人家一个回复。”公孙沁兰赶紧转移掉话题。
“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胡三一突然愁上眉头,叠起的皱纹让他看上去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看来这顿喜宴并不简单。
“就明天了,老爷,总得拿个主意。”公孙沁兰催道。
“你这妇人……懂个什么……这林有海真不是个东西,想当年他生意破产,要不是我帮他,他早就去要饭了,结果假意跟我拜把做兄弟,暗地里却跟华阴七剑勾结谋我的钱财,要不是发现的早,我又得倾家荡产一次。现在倒好,这孙子现在要和化阴七剑做亲家,还邀我赴宴,你说他安的是什么心。”胡三一愤愤不平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