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了满满两篮子,可谓是满载而归。
晚饭时,菱宝特意要程毅给做了香椿炒蛋,香椿炒蛋比香椿蒸蛋要好吃。
菱宝捧着碗端进屋里去,放到程锦和谢无恙这边。
“三哥哥,无恙哥哥,你们快尝尝,可好吃啦。”菱宝小馋猫似的嗅了嗅,咽了口口水,“好香呀。”
身后,程昀程毅端着其他菜和碗筷过来,今晚吃凉面条,煮好的面条过一遍凉水,再糊个葱花,弄点蒜汁,就已经很好吃了,程毅还弄了些卤子,咸香的肉酱浇在面条上,再拌匀开来,每一根面条都有滋有味的。
菱宝给他们各自夹了一筷子香椿炒蛋,期盼地看着他们。
程锦和谢无恙拿起筷子,尝了一口:“......”
该怎么形容这个口感呢?奇怪,太奇怪了!
难怪二哥一脸拒绝!
菱宝疑惑地挠了挠头,怎么连三哥哥和无恙哥哥也觉得不好吃呢?明明就很好吃呀。
“哎呀,看来又只能我自己一个人吃了。”
所以程毅很有远见,他只炒了一人份,就知道他俩也吃不惯,毕竟一般人都吃不惯。
眼看快要到夏收时刻,村民们开始整打麦场。
打麦场在村头,把闲了一年已变得坑洼不平、地土松散的打麦场整成平展、结实、干净的场所,这样方能保证麦秸上的颗粒一干二净地落在场上,颗粒归仓。
半个多月后,到了夏收的时刻。
一眼望去,黄橙橙的一片,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这个时候,连县学都会放一段时间的假期,各地忙的热火朝天。
程仲谦直起腰,五官扭曲了一下,他的腰啊!
腰上突然多了两只小拳头,程仲谦扭头一看,是菱宝,在给他锤腰呢。
“爹爹好点了吗?要不要歇一会儿呀。”
其实程家已经算好的,因为谢家的人都来帮忙了,不过他们也并不熟练,毕竟都是家生子,从小学的都是怎么伺候和保护主子,但是因为都年轻,学起来也挺快的。
再说了,人家来帮忙就是好的,就算一天割一株,那也该感谢才对。
菱宝其实也会收麦,但家里人都不许她和程锦碰镰刀,总觉得这么小的小孩拿镰刀太危险了。
“还行,不用歇,早干完早好。”程仲谦说。
这几天歇不得,万一来场雨把麦子都淹了就不好了,那可真是一年都白干了,得呕死。
说到这里,程仲谦羡慕地看了一眼村长家的地那边。
想到来的时候看到的一幕:村长家有一种名为“钐刀”的农具,用它来收麦效率奇高,唰唰唰就是一大片,一个人能顶得上三四个人,比镰刀收割要快上六七倍,一位青壮劳力甚至可以一天收割四五亩!
但这东西也不是谁都用用的。
它本身是一个用竹木制作的半圆形大箩筐,在直边的那一侧的筐沿上,固定着一把两三尺长的大铁刀,非常沉重,没有相当大的力气根本拿不起来。
就算拿起来了,也可能会因为姿势不对而发生意外。
整张脸都汗湿了,程仲谦拿起肩膀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把脸,只觉得呼出来的气都热腾腾的。
菱宝回去地头,和程锦谢无恙一人拿了一个碗,拎起水壶倒满,挨个给程仲谦程昀程毅他们送去。
也就只有这段时间,程昀他们会允许菱宝做饭了,因为要赶场。
菱宝蒸了干饭,炒了个肉菜和青菜,再带几个大馒头,保证能吃饱。
程锦和谢无恙要帮忙,菱宝就让他们生火。
“哎呀,又大了又大了,要糊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