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一个闪亮的灯泡?(1 / 2)我有一座精神病院首页

还买了一些保质期长的速食,放在家里囤着总比没有的好。

毕竟等到大逃难的时候,总得和人群待在一起,他突然拿出来个方便面什么的,也会增加麻烦。

药品也备了一些,虽然精神病院里都有,但是价格实在昂贵。

而且药品和食物相比较起来也不是刚需,稍微少买一点也够用了。

余额总共剩下1300金币。

林深住的单元楼是个老小区,老人多,年轻人也不少,都是出门在外打工的。

他回去的时候已经是9点左右,路上静悄悄的连个人都没有。

在路过一条小巷子的时候,看见了一条倒地的大黄狗。

林深好奇使然过去看了一下,悲剧的是它的狗生已经结束,可嘴里还有一些食物残渣。

这大黄狗是流浪狗,身上脏兮兮的,灰尘连着沙子把一搓搓毛发打成了结。

大黄狗的旁边放着个破破烂烂的狗盆,狗盆已经缺了一块口子,里面放着的是被咬的稀烂的肉块。

肉块的血水混着口水发出一股腥酸的味道,这肉就像是臭水沟里捞出来的一样。

林深也不嫌弃,蹲下捻起肉块放在鼻尖嗅了嗅。

又是猪肉!

怪了。

就算是有好心人想喂流浪狗,多数的选择也是火腿肠,怎么会有人给流浪狗喂猪肉?

现在猪肉行业相当暴利,哪个大户人家如此奢侈?

何况是在一个破小区里。

林深眯了眯眼,又准备把狗盆拿起来看看,可在他的手刚接触到狗盆的时候,一条信息便涌入他的脑海。

【规则1:一个闪亮的灯泡】

这是什么?!

这条规则是哪里的规则?

林深将这点记下迅速的朝着自己的出租屋走去。

就在刚刚,他觉得身后似乎跟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

林深住的那栋楼门口贴着一个告示,在他早上出门的时候还没有。

【居民守则:

一、晚上九点前必须回到家

二、邻里发生矛盾找物业,不得私下报复

三、不得损害居住区文化形象】

林深看了眼手机,已经是晚上九点半,远远超过守则上说的时间。

啧,有点意思啊!

昏黄的亮光下,男子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兴奋。

回到家林深就开始胡吃海塞,回来的路上寻思着估计再过上几天就吃不到什么好的,还不如趁着现在还有机会好好的搓一顿。

不过买这些的时候,他专门避开了鱼肉蛋等全部的荤菜。

虽然吃的不够尽兴,但总比没有强,毕竟他在精神病院副本里吃的全是些寡淡无味的东西,再不然就是营养液。

吃饱喝足后,林深心满意足的窝在沙发上,盯着洁白的天花板,冷笑一声。

所以,今天晚上等待他的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