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皎并不想离开狂魔山,她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十几年了,好容易在这里有了个好朋友,她不想离开熟悉的地方重新开始。
丁少糖却不这么认为,经过陈独梅一事,她认为权力是最好的防身工具,只要慕皎成为丞相的女儿,那么她也能跟着捞点油水。
“我觉得不行。我现在的生活我很满意,做丞相的千金小姐,我不行的。”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况且那本该就是你的位子。”
丁少糖不会放过让自己脱离小山村的机会,因此,她极力劝说慕皎,希望她多为自己打算。
慕皎说要再想想。
当晚,慕皎送走丁少糖,就在大堂里召集了所有兄弟来商量对策。
“老大,你在咱们狂魔山待得好好的,那劳什子丞相嫡女有寨主舒服?”
“我说,王壮壮,说你见识浅真是浅。丞相哎,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要咱们老大当了丞相女儿,那就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李二狗,你说谁见识浅?俺就是担心老大会被京城那帮坏心眼人欺负。”
就在众人争论不休的时候,老婆子站出来劝说道,
“慕皎啊,你是阿婆带大的,虽然你在寨子里有兄弟们照顾,但是你不想见见你亲生父母吗?”
“如果不喜欢,再回家就是了。”
慕皎想了想,确实是这么回事,反正也没有人能欺负了自己去。就当散散心。
第二天一大早,慕皎就带着乔装打扮的王壮壮和李二狗准备上京城认亲去。刚出寨门不远,丁少糖追了上来。
“少糖,你怎么来了?”
慕皎见她背着一个包裹,她没来得及告诉她啊。
王壮壮重重哼一鼻子,他就知道。
“慕皎,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去京城的,所以我已经跟我爹说好了,我陪你一起去京城。”
“可你不怕见到陈独梅吗?”
丁少糖无所谓摆手,像是听到什么脏东西一样,
“我跟他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我去只是因为你啊,我怕你孤单寂寞。”
慕皎信了。
丁壮壮和李二狗互相对视一眼,此中意思不言而喻。
这个叫丁少糖的女人不简单,还好他们跟过来了,不然他们老大被人卖了还在关心钱够不够呢。
……
一行四个人慢慢悠悠坐着马车就往京城去了。很快就到了晚上,他们就在一处破庙里休息。
刚进破庙,就闻到一股烤肉香,慕皎的馋虫被勾起来了。
烤肉的是两个侍卫打扮的人,见到陌生生闯入,动作熟练地扔下烤肉的支架,上前就抽刀对着慕皎他们。
“凤一凤二。”
几乎是出刀的瞬间,不远处端坐在柱子下衣冠华贵的年轻男子就出言阻拦。
又是莫名的熟悉感,慕皎盯着他的脸细细瞧,是个美男。
见陌生的女子对主人一个劲地瞧,凤一非常不满,真是无知村妇,我们主人也是你能看的?
“大胆,今夜此处被我们征用了,你们去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