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君庙的故事还在继续,小欢儿也终于知道了这把奇形怪状的“杀猪刀”竟是杀人的屠刀。
小欢儿终于明白的那一刻,充满了无法抑制的害怕和兴奋。
夜色更深,夜风阴冷。
少年的想法总是千奇百怪的,他们对任何新鲜的事物总想着去尝试,只要是他们认为有趣的,有意思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样的阻碍,因为他们根本就想象不出来。
有限的见识限定了他们的想象。
大汉叫大春,大春就是出现在老君庙的大汉,也是喝了小欢儿肉汤的大汉。。
大春肯定是很同意这个观点的,一个饱经沧桑,阅遍红尘的人还有什么是看不透的呢?
二十年前,大春忍受不住生活的枯燥,日复一日的生活,毫无变化的环境让他产生了厌倦。他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他想出去看看这个江湖,他总听人说,江湖上有各种千奇百怪的人,每天都有有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
谁也不清楚他什么时候有这个念头的,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熟悉的妻子,熟悉的房子,熟悉的田野,熟悉的同乡,这一切的一切,已经无法再让他产生对生活的激情了。
他就这样产生了一股冲动,他想去闯荡江湖,听说江湖有最烈的酒,他想去喝;听说江湖有最美的女人,他想去上;听说江湖是一个快意恩仇的地方,他也想去放肆一番。
那一年,他十九岁。
那时的他,充满了激情,充满了幻想,有着所有年轻人都有的冲劲,已经没有什么能够羁绊他了,所以,他做了一件很多人都不敢做的事。
他卖了一部分田产,再拿上镇上药铺几年的收入,不多不少,三十两银子。他将这三十两银子换成一样东西,一把刀,一把杀人的刀。
闯荡江湖,快意恩仇,没有刀怎么能行?没有刀,怎么交朋友?没有刀,美人怎么会看得上他?
没有刀当然不行。
当第一次握着那把刀的那一刻,他感觉他好像又活过来了,刀给了他新的生命。
他走了,离开了家乡,从来都没有回去过。
他一直很爱惜那把刀,吃饭的时候抱着,睡觉的时候抱着,如厕的时候抱着。
毫无疑问,二十年过去了,那把刀就是这把刀。
现在被丢在地上的那把有些脏,有些破旧的刀。
有没有喝过最烈的酒?他不知道。有没有上过最美的女人?这个他知道,而且很肯定,他没有。至于快意恩仇?他如今已经忘了什么才算是快意恩仇了。
不管当初怎样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如今也不过是一个落魄的刀客。
是的,任何人瞧见他现在这幅模样都会觉得他落魄,很落魄。
面容憔悴,头发散乱,衣服破破烂烂,不比小欢儿下午穿的那件好上多少,浑身散发出一种奇异的气味,使人避之不及的怪味,要是有人说他是一个乞丐,我想大家都会同意的。
所以,当他听小欢儿说出想要跟他学刀,跟着他闯荡江湖的那一刻,他并没有丝毫犹豫,他拒绝了。
因为他还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一个人的穷困潦倒何必两个人承受呢?
小欢儿似是显得很惊讶,“为什么不呢?两个人一起闯荡江湖,浪迹天涯,快意人生,不好吗?”
小欢儿已经承认眼前的大汉真真正正是一个刀客。
小欢儿今年十一岁,这也是一个充满幻想,充满激情,浑身上下都是冲劲的年纪。
他觉得眼前的这个刀客不理解他的想法,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而且我还可以照顾你啊。”
他觉得刀客还在藏着掖着。
“你真的不带我走?”
“真的。”
……
天已破晓,早上的风舒服多了,带来了清新,又是一天的好天气。
小欢儿的心情就像十月的天气,清爽宜人。
尽管昨晚据理力争,还是没能让大春改变主意,但小欢儿也有自己的想法。
江湖,他是闯定了。
小欢儿起的很早,天刚蒙蒙亮,他便去附近的河里捉鱼去了。
大春起的很晚,他睁开眼的时候已日上三竿,他是被饿醒的,也是被吵醒的。
大春起来的时候,小欢儿正在把鱼往破瓦罐里装,那是两条肥美的鲜鲤鱼,早已被开膛破肚。柴火被小欢儿烧的噼里啪啦响。
大春饿了。
小欢儿头也不回,依旧摆弄着,问:“你不是说今天早上走的吗,怎么还在这?”
大春嘻嘻哈哈笑道:“现在不就是早上吗,不急,还早。”
“你在煮鱼?”
“嗯。”
大春道:“小子别偷吃了,我先去洗把脸。”
小欢儿道:“这是我捉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