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锋和赵锦瑟闹了一早晨。
又一起吃过午饭。
赵锦瑟才回到自己家休息。
而厉锋刚准备出门的时候。
来了客人。
唐森。
这位唐家的少爷,拎着一堆吃喝大摇大摆上门来。
丝毫没把自己当外人。
“怎么?
厉兄弟要出门?”
唐森发现厉锋穿着整齐。
“嗯,去看看我老朋友!”
厉锋淡然道。
“你朋友就是我朋友!我陪你!”
唐森拍拍胸脯。
“好!”
厉锋没有反对。
唐森是本地人。
近些年的状况,了解得比他多。
两人上了黑色商务车。
向袁强家驶去。
“唐森,听说你有个外号,叫小孟尝?”
车内,厉锋微笑道。
“厉兄弟消息挺灵通啊!”
唐森颇为意外,“这都是朋友开玩笑的!”
“我啊,相貌一般、没啥能耐,就喜欢交朋友,不值一提!”
嘴上说着不值一提,但是不停挥动的小手和笑开花的脸,已经把他出卖。
唐森……超喜欢这个外号。
根据调查,唐森,算是一个异类。
没有富家子弟的毛病。
反而愿意在红尘打滚。
路边的乞丐,他能聊一天。
临走还出手给上万八千。
村里的屠户,他能把酒言欢。
有人欺负到屠户门上,他抄起凳子就能帮忙打群架。
甚至,风月之地的姑娘,也有一票关系铁磁的。
姑娘半真半假说,愿意让他白睡。
唐森却直接拒绝。
表示,只是欣赏姑娘的性情,而并非为了龌龊的目的。
总而言之,唐森这个人——仗义疏财,救人急难,颇有古时孟尝之风。
无论地位高低,在唐森眼里,一视同仁。
“小孟尝……这外号挺拉风的!”
厉锋微微笑道,“你是这么想的?”
唐森一拍大腿:“嗨,没什么想法,就是单纯得觉得,应该多走走,多和别人聊聊,用别人的视角看世界,会得出很有趣的东西!”
“人家看得起我,就多聊几句。
看不起我,就少聊两句。”
“条件不如我,我就顺手帮帮。”
“条件比我好……嗯,这样的人,多半也对和我交朋友没什么兴趣。”
唐森耸耸肩。
赵猛别有用心得问道:“唐少,如果真有大人物和你交朋友,你怎么办?”
“交啊!”
唐森眨眨眼,理所当然道,“大人物看世界,眼光视角更不同,能跟着学到不少。
再说了,我是交朋友,又不是抱大腿!”
“朋友之间,坦诚最重要!我这辈子,就做三件事!交朋友,看热闹,长知识!”
唐森的态度,十分明朗。
厉锋和赵猛对视一眼。
心中有数。
不是厉锋想要上杆子和唐森交好。
而是,当厉锋清洗青山县之后,需要有当地的力量接盘。
否则,将会一团混乱。
而现在看来,唐森不是个好人选。
或许,唐家,是个选择。
……青山县,赤山里。
这里是城乡结合部。
居住条件,尚可。
混凝土结构的平房,连成一片。
规划敞亮。
这里的居民,也大多是同根同源的几个家族成员。
打断骨头连着筋。
袁强,就住在这里。
七八年过去,赤山里的景色一如往昔。
没有变。
只是,稍显破旧。
厉锋,走在巷子里。
心中回忆,涌起。
当年灰扑扑的土路,早已不见。
宽阔平整的柏油路,取而代之。
街角,有糖葫芦摊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