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等鼠辈,也就只敢在阴沟里面乱窜。
即使是最弱的千芦市,也能镇压乱象。”
当然了,如果镇压不了,郑雄斌自认亲自过去也没有用。
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完全足够。
千芦市,可也是有真气境存在的。
千芦市的巡警司,孟德刚到没多久。
他所谓的几位队友,都待在这里,随时待命。
孟德主动靠近,和他们拉拢关系。
不过大都没什么好脸色,应该是知道孟德插队顶人的事。
孟德也不在意,这没办法,想要获得资源,横插一脚,自然会得罪人。
而且这群家伙,最弱的都是换血境圆满,看他这个换血境初阶的,自然不顺眼。
没本事,镀金,想必是孟德给他们的第一印象。
倒是最强的那位筋膜境中阶高手,倒有几分善意,没有特意针对孟德。
从他这里,孟德得到的消息更为详细和完善。
大抵两个小时过去,孟德等人在单独的房间中各自休息,或修行。
电话响起,同时巡警司内有人高呼:
“出事了,黄金玉消失了!”
“什么?”
“怎么可能?”
“不是有人看着的吗,这也能出事?”
这个专案组内,不断有人呵问。
“干什么吃的,连个大活人都看不住,还不如回老家养猪!”
也有人腹诽:
“不是老大你说不能打草惊蛇吗?
特案小队的人不能动,便只能安排几个脏腑境的人过去,自然有风险。”
混乱了十几秒,又恢复过来,工作开始。
“追踪器被发现,已经被破坏了。
巡查机也出了问题,应是被击落,无法提供半空视野。
让特案小队出发,他们之中有能人,修行特殊功法,能够跟上去。”
“那些暗中提供保护的警力呢?”
“.”
没人回话,空气安静下来。
行动开始,孟德心中一喜。
不错,看来不用拖到最后一天。
孟德等人出发,这小队中,最弱的那位换血境圆满,感知比寻常武者要强的多,还带着条警犬,循着蛛丝马迹,便开车追了上去。
警犬在前面跑,感知力强大的那位时不时纠正一下位置,其余人坐车跟着走。
倒不需要担心警犬的体力,这等警犬,已成异兽,亦有换血境的实力,速度体力,完全不比武者要差。
孟德初见时也诧异,没想到自己的境界还不如一条狗。
而且从这小队成员对这条警犬的态度来看,应该是相当的重视。
毕竟人修炼到换血境,可比狗修炼到换血境要容易。
特别是警犬,比寻常异兽还要珍贵,听话又好用,寿命也比普通狗要长的多。
一个多小时后,孟德等人便到达旧郊的一处废弃建筑群中。
最强的那位队长眯起眼睛,观看地形,随后立即下令停车步行跟上。
到了他们这等实力,速度完全不会比车辆慢。
此种地界,车辆反成拖累。
孟德下车后,连忙拿出【遮引膏】,随意涂抹了些在裸露的肌肤上,连容易积蓄气味的衣物角落,也涂抹了些。
随即,运转已小成的龟息功,跟着队友前进。
队员们有些惊讶,没想到孟德居然还兼修过龟息功。
这门低级武学,可是易学难精,一般人也用不到,不曾去专研。
小成就是一个分水岭,大多只在入门徘徊。
“此处,之前就已经被排查过,没想到,竟还是会回到这里。”
他摇摇头,不再关注孟德,带队小心前进。
警犬神异,很聪慧,一个指令,便也暗暗潜藏行动。
可不久,一群乌鸦便发出哇哇的刺耳叫声,全部惊飞,纷纷落在更远处,冷冷的注视着孟德等人。
“不好,被发现了!”
“汪汪!”
警犬干脆直起身来,对准一处破败的别墅狂吠。
孟德放眼望去,并未发现异常。
队长则是眯起眼睛,直接打开联络器:
“发现目标,有结界存在,可能是符阵,或另一种修行体系的存在,亦有可能是真气境。”
上报完,他便发号失令。
“孟德,你既然兼修过龟息功,先进去探探路。”
队长看着和善,但关键时刻,亦是一切以任务为先。
他们虽然带了重火力,但人质在里面,难免投鼠忌器,不好随意使用重火力进行轰击。
不然的话,就选择直接轰碎这个结界了。
他本想直接带人一起进去,不过又想到了孟德。
恰好孟德修行过龟息功,合该他发挥作用,这叫活用人才。
“是。”
孟德深吸一口气后,放缓呼吸和心跳,全力运转龟息功收敛气息。
他当然知道危险,可军令如山,必须向前。
既然来这顶了人,插了队,也自然要冒些风险。
直挺挺的来摘果子,一点力都不出,怕是郑雄斌能力再大,也压不下来。
而且这位队长的命令没有错,即使被发现,情况不明,也不能贸然行动。
更不是特意针对他,完全只是因为他更适合。
别墅内,手持长杖的那人闭着眼,通过视觉共享,观察孟德等人的行动。
“他们进来了,先遣了一个换血境初阶的小棋子进来探路。”
鬓白青年看向依旧在符阵中进行仪式的那个人影,皱眉,紧接着下了决定。
“就快要完成了,我们先挡一下。
实在力不可及,咱们各自逃命,不用帮他守着,看他自己造化了。
即使上面怪罪下来,那也没办法,总比我们都栽在这里要强。
何况,对他的承诺,我们已经做到。”
“好。”
孟德穿过结界,心惊胆战,着实是有些害怕这结界中藏着什么杀机。
他也不少观阅幻想作品,知道有些阵法是足以轻易置人于死地的。
不过在此世了解的更多,明白那样的阵法,暂时应该还不是他这样等级的人能接触到的。
外界这类东西,几近于无。
可即使如此,也让孟德对此不敢小觑。
外界,乌鸦纷纷落地,皆被枪杀。
确定解决完眼线后,下令跟着前进。
他这么做自然有着深意。
让孟德先去探路,确实是孟德合适,也是他想让孟德吸引注意力的原因。
解决掉敌人的眼线,便不会知道他们在外界的动作。
如此,即使跟着上去,也难以被察觉。
真让孟德一个人上,估计只是会白白送命。
队长很清醒,大是大非分的明白。
何况毕竟是来镀金的,有点本事,又很听话,可不能让孟德轻易栽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