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换星移,转眼四年过去,明月十一岁了。
这一天是中秋节。
侯府里早早地摆下宴席,到了夜间合府赏月。
羊羊飞奔回春花院:“姑娘,夫人请您去后花园,就要开席了。”
十四扭头去瞧坐在窗下、正抱着花妮望着窗外初升的圆月发呆的明月。
“姑娘,换身衣裳再去吧。”
明月回过头来:“不必麻烦,走个过场而已。”
说着松开花妮,花妮知道她终于自由了,倏地从明月膝上一跃,攀上窗沿,然后嫌弃地回头瞥了明月一眼,纵身跳至窗外自己出门“闯荡”去了。
紧跟着,院子里响起呼哈呼哈的声音,那是小京巴追着花妮去了。
嗯,花妮和小京巴也长大了。
十一见明月身上是家常穿的月白蜀锦小袖夹袄,还是前些日子崔夫人着人送来的。
“这件衣裳也很衬姑娘。”
明月这几年人开始抽条,渐渐地有了少女楚楚的风姿。
可是她的待遇与境遇很是尴尬。
总而言之,主不主,仆不仆。
说是主子,却被安顿在人迹罕至的偏僻院落,还有一个土名儿叫春花院,让人一听便会产生不好的联想。
平时还动不动被乔芳家的克扣月银与奉例。自从听说崔夫人给明月送了衣食之后,侯府就再也不曾给明月添制过任何衣裳。且一日三餐能减则减,给的量吃不饱也饿不死。
待遇简直比稍微体面点的仆婢都不如;
可如果说是仆人,明月身边又跟着崔府的丫鬟供她驱使。且崔夫人每个月便会使管事媳妇来看望明月,送些四季衣物与吃食。
明月没有地位,侯府里头除了羊羊,基本上没人对她真心以待,整个侯府乃至春花院的下人们,无一不是敷衍了事,轻慢地做做样子而已。
更有甚者冷嘲热讽也是家常。
明月带着十四与十一来到后花园,只见水榭的月台上摆着两桌席面。
不出所料的是,人都到齐了,且已经开席,唯独缺她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