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并没有受重伤,皮肤上那些细小的伤口,血液也已经全部凝固,并无大碍。孙观便在地上四处去寻找自己的朴刀,那是自己的武器。
然而找了一会儿他才发现,地上的兵器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就连黄巾军标配的武器——锄头、铲子之类的农具,也不知去了哪里。
地上百十来具尸体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扒光,赤身果体的翻躺着,真正的人死鸟朝天。
“草,这帮官兵怎么比黄巾贼还黄巾贼,连几件麻布衣裳都不放过。是穷疯了吧,幸好没把我的衣服也拔了去。”
孙观勒紧裤腰带,一边骂一边在尸体中翻找。虽然初入汉末,但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让他完全不惧怕这些尸体。
甚至闻着空气中略带血腥的味道,还让他感到内心有一点兴奋——这是原来那个孙观残留下来的脾气。
“张将军,我记得信件好像在张将军身上。”
孙观翻开几具尸体找了一会儿,突然想到昔日待自己不薄的张将军,忙扭头往四周去看。果然见在不远处,有一具十分魁梧的躯体趴在地上,背上还插着三只箭矢,鲜血直流。
孙观走过去,慢慢将他翻过来,是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脸上还有几道刀疤,此时已经没了气息,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张将军。
张将军原名张猛,乃是颍川黄巾将领波才手下的一员副将,骁勇善战,武艺高强。
没想到此次前往西华县送信,竟在半路遭遇伏击,被官兵给乱箭射死,还将周身的甲胄拔了去,只留下一双破旧的麻鞋。
“幸好鞋子还在,我记得那封信就藏在张将军的鞋子里面。”
孙观心里暗骂着官兵,低头往张将军脚下一看,只见一双麻鞋满是鲜血。忙伸手将鞋子脱下,顿时一股剧烈的脚臭扑面而来,让孙观差点没被臭得当场晕死过去。
“我去,这张将军是多久没洗脚了啊,味道也太霸道了点吧!”
孙观强忍住恶臭,提着那双麻鞋往外倒,终于倒出一张金黄色的棉布来。打开一看,布帛的正上方,盖着一个椭圆形军印。在军印下面,用黑色的笔墨,写着密密麻麻的隶书。
孙观小的时候,爷爷教过他识字,所以认得这个时代通用的隶书,只是看了一遍,就明白信上的内容。
大概是说,陈郡太守张邈正在召集兵马,估计五天之内,就会率兵进驻长平城,然后攻打西华县。让里面的黄龙、五鹿二位渠帅做好应战的准备,不可掉以轻心。
“原来是张邈召集军队前来讨伐黄巾贼,怪不得这个地方会突然出现长平城的官兵,应该是提前来踩点打探消息的。没想到遇见了送信的我等,所以顺便就给剿灭了。”
孙观记得这封信是他们从颍川新汲县送出来的,躲躲藏藏到这里,已经用了两天的时间,估计张邈就要率兵进驻长平了。时间紧迫,得赶快去报信才行,毕竟自己的叔父孙武还在西华县城里面。
此时的他身为黄巾军中的一员,当然不会为官兵考虑。至于历史上的黄巾之乱,到底谁对谁错,就留给后人去判定吧。
既来之则安之,现在的孙观,只想先活下来,然后找机会建立自己的势力,在这汉末乱世之中有安身立命的根本。
至于统一天下,给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那就得看以后的发展了。
毕竟这个年代英雄豪杰辈出,自己不是只凭前世的记忆,就可以征服他们的。别到时候王图霸业没弄成,自己就先身首异处,那可就惨了。
孙观想了一会儿,将那张写满隶书的黄色布帛收起来,又在旁边的树林里挖了一个坑,将张将军的尸体埋了,然后才急匆匆的赶往西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