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 往事伤怀(1 / 2)剑主:开局加入夜潭匪窝首页

我叫时雨,妈生我的那天恰逢小雨,故名雨,小名小雨,来自晋州南边的一个小镇。

正如算命先生说的那样,我天生就是一个不幸的人。

我出生的那天,就是我妈的忌日。

因为这件事,我爹向来是不大喜欢我的。

但他作为一个父亲,还是尽到了应有的责任,将我养育成人。

尽管过程并非我所愿所喜爱,但究其根源,我自觉实乃时也命也,难以变更。

一个出生就害死自己生母的劣童,又有什么资格对自己的境遇说三道四,奢求太多呢?

生既死母,无论在哪个地方,想来都只能是一个极坏的征兆,因此我另有一个附近村镇熟悉的小名,元村灾星。

或许他们说的也有理由,我在之后,确实给元村带来了灾难。

在众人鄙夷的眼光、多舌的口齿之中,我终究还是长大成人了,应当感谢岁月,不管你是皇亲国戚,抑或是山野村夫,它都一视同仁。

当然,就如黑夜白天永远是交替进行的,人生的悲欢时常亦在变动。

多半是老天保佑罢,在我十五岁那年,大抵是算有了一点出息。

我过了乡试,成了众人嘴里的举人老爷,往日种种闲言碎语,刹那间烟消云散。

十来年我尚算饱读诗书,但无论是在那一本典籍里,我都读不明白众人为何在瞬息之间,将一个元村灾星,奉为捧在天上的举人老爷。

后来霜丫头告诉我,她打小就见识过众人的变脸绝技,自家爹爹尚未成为元村村长之前,家里如深山老林,多年罕见来客。

自打她爹爹成了元村的村长,三日五人,好不热闹。

对自己的称呼,也从小丫头变成了小姐。

霜丫头是村里唯一一个从小到大,待我如初的人。

其实还有这么一个人,就是我的表哥,不过表哥命比我还不好,十二岁那年上山打猎,死在狼群的嘴里。

按他的年纪,是不该一人上山打猎的,但日子从来是不管你年纪多大,张嘴要吃要喝,力所不逮,又能如何呢?

总不能像话本里达官显贵所说,何不食肉糜吧?

古人云青梅竹马,以我和霜丫头的感情,这四个字再合适不过了。

在我尚未成为举人老爷之前,她父亲对我是有所成见,虽不至于如他人一般,将我比作灾星,但见我家境平平,家无恒产,身无本事,自然是不大愿意将女儿许配给我的。

好在举人老爷能混上一口皇粮,我也就一跃成为了前途可期的“才子”。

前途是不是可期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几年的确是快活的。

无须听人闲言碎语,平日还能听人奉承,我也算是稍稍体会了一下什么叫做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霜丫头是元村里我最喜爱的人,那先生就是元村里我最敬佩的人。

先生教我读书写字,更教我做人的道理,君子不与小人争辩,任碎语闲言飘零,难动我心。

而今回首往事,自己似乎错过了先生带有隐情的过往尘烟,他曾说功名利禄一纸浮云,留有自戒小诗一首,我记忆犹新。

“赤裸一人来,赤裸一人去。世上浮尘事,无关眼中痴。”

先生当是见过世面的人,我爹说见过世面的人,向来对事云淡风轻,由它风狂浪急,锚定自无疑。

这话是我爹说过最有学问的一句话,是他听戏听来的,但先生确是这样一个人。

即便是我这个不成器的学生考上举人,先生脸上亦不过是露出淡淡微笑,告诫我学海无涯,尚需努力。

先生眼中所痴何物,我不得而知,他在元村遭劫之前,云游四海去了。

但我眼中所痴,多半是不及先生的,唯有眼中一人而已。

那年我十七岁,霜丫头也十七岁。

两家人在商议了几次后,和和美美的定下了我和霜丫头的亲事,三个月后,有一良辰吉日,便是我和她大婚之时。

这个消息定下来的时候,我顿觉人生欢喜,别无他求。

然而正如我先前所说,昼夜交替,悲喜常易。

当我以为人生三喜将得其一,来日在争其二,未来光亮无限的时刻,他们来了。

时雨说起故事的时候很慢,嗓音嘶哑,像是一个老旧被遗弃的水车,吱吱呀呀的,执着的转动,晃荡起片片水花,泼在众人的心头上,泛起丝丝冷意。

除了时雨说话的声音外,只听的到火焰中柴木噼里啪啦的燃爆声。

顾长念两手抱着膝盖,将下巴顶在上面,目光中带着几分悲悯,望着语气平静,但心中波澜的时雨。

十三娘和秦伟都骗了自己,夜潭讲的从来不是故事,是往事。

停顿了好一会,时雨仿佛才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接着在火焰声中,嘶哑缓慢的道来。

镇魂司,是大舜王朝最有势力的官方组织之一,和七星殿并称王朝双剑。

七星殿主占卜推算,一般不参与朝堂政务,镇魂司主秩序,负责维护朝堂内外的种种乱象,二者大家是不陌生的,我就不再累述。

在座的诸位大多是修行中人,就算不是修行中人,想必对于三魂宫七魄殿也是有所耳闻的,当年元村出现秽魂的时候,我就如同懵懂无知的小孩,压根不知此乃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