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是机动力。
而马匹就是最重要的机动力来源。
塞北之地出产的马,向来都比中原的马好。
所以同等兵力下。
元军的骑兵速度比明军快,作战自然也更凶猛。
当年,成吉思汗就凭借马匹的优势,横扫亚欧大陆,打下了一片大大的疆土。
朱橚相信,有了这批汗血宝马,一旦给守备营的将士们装备,必定能大大增强他们的战力。
到时,哪怕他手只有燕云十八骑和守备营,也不畏惧十倍于己的元人骑兵。
正想着,朱橚便在不远处,看到了一群正悠闲吃草的马。
放眼望去,数量还真不少,大部分都是纯黑色的。
它们头细颈长,四肢雄壮,非常高大。
朱橚悄悄靠近了,这群马也并没有展现出被惊吓到的样子。
处于最前方领头的,是一匹头型如兔的马。
它浑身枣红,没有半点杂色,马鬃在风中飞扬,犹如烈火一般。
这匹枣红马,非常人性化的向朱橚走来,用脑袋蹭着他的手臂。
朱橚一眼看去,很是喜欢,随即轻轻用手抚摸着它的头。
“不知跑起来怎么样?”他嘀咕道。
枣红马像是听懂了似的半跪下来,等着主人骑乘。
朱橚也不客气,立刻翻身马,在草原随意跑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处。
燕云十八骑都是驭马的好手,自然懂得也很多,当即议论开来:
“汗血宝马果然名不虚传,步伐竟如此轻盈!”
“嗯,速度也比咱们的快不少,四肢的力量看起更加充满力量。”
“啧啧,也只有主人才能弄来如此多的好马!”
“古人常说,相马先看头,如兔一样的头型就是最好的,譬如赤兔,正是因此而得名。主人,你这匹绝对是是稀世良马啊!”
朱橚闻言,低头轻抚枣红马的鬃毛:
“既然如此,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就叫赤兔吧。”
赤兔兴奋得高高抬起前腿,放声嘶鸣了一声。
雄浑的声音,悠扬响彻草原。
还坐在马背的朱橚吓了一跳,差点没抓稳。
这时,不远处猛然亮起了十支火把,正快速的朝他们这移动。
“还有人?”
眼尖的朱橚一下子就发现了异样。
他眼神微眯,嘱咐道:
“快,熄灭我们的火把,隐蔽起来。”
“搞不好,是碰见元人的侦骑斥候了。”
燕云十八骑点头应允:“是!”
...
一支由十个元人组成的侦骑小队,在草原行进着。
“刚刚我怎么听见此处有马鸣的声音啊?”为首的元人疑惑道。
“我也听见了,就在应该就在这附近了。”
“这个地方,莫非是汉人的骑兵?”
“不可能,汉人夜晚行军,都会给马戴罩子,防止暴露行踪的。”
“也就是说......是野马?”
侦骑小队的人都议论纷纷。
马对于他们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以至于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
“大哥快看,那是什么!”一个侦骑手指向不远处。
大伙就着火把的光,向所指的方向看去,居然是一大群良马。
他们惊喜得眼睛都瞪直了。
“这么多好马!要是全带回去,咱们就发财了!”为首的元人大喜过望。
这时,他们的身后,忽然出现了一个诡异的声音。
“可惜,你们没命把它们带回去了。”
侦骑小队吓了一跳,纷纷转身查看。
只见他们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十八个如鬼魅般的黑影。
而黑影的后面,是个面如冠玉的年轻人。
他们正是燕云十八骑和朱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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