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基奈半岛狼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旁问。
蒲柏.莫尔斯开心地抬头,休士.霍勒斯叔叔把手放在他头,拨弄着他的头发,就好像他刚才拨弄大狼身的毛一样。
“对,”他回答,“它叫大狼。”
一名正说着低级故事的侍从停下来,挪出位置给赫士列特.莫尔斯公爵的朋友坐。
休士.霍勒斯跨坐长凳,从蒲柏.莫尔斯手里接过酒杯。
“夏日红,”他尝了一口后缓缓地说,:“没有东西比得这酒甜美。蒲柏,你今晚喝了几杯?”
蒲柏.莫尔斯笑而不答。
休士.霍勒斯笑道:“我不出我所料。呵呵,记得我第一次酩酊大醉,年纪比小还小。”
他从旁边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下去,发出松脆的咔嚓声响。
休士.霍勒斯比传统的霍勒斯家族人的脸多了几分锐利,瘦削有如危岩嶙峋,但他松石绿的眼里永远带着笑意。
他和所有守卫者一样衣物绣了个倒三角,今晚他身着厚实的天鹅绒长衫,脚踏皮革高筒靴,腰际宽边皮带和镀银扣环,脖间还带一串沉甸甸的银项链。
休士.霍勒斯一边吃洋葱,一边兴味盎然地看着大狼。
“很安静的一只狗。”他做出结论。
“他和其他几只很不一样,”蒲柏.莫尔斯说,“从来都一声不吭,其他几只狼体型比它小很多,所以我才叫它大狼。”
“长城外也有基奈半岛狼,我们外出巡逻时经常听到它们的嚎叫。”休士.莫尔斯意味深长地看着蒲柏.莫尔斯说道,“你平日不是都和你堂兄弟他们同桌吃饭吗?”
“那是平日,”蒲柏.莫尔斯平板地回答,“夫人认为,今晚若让失去双亲的人与他们同桌,那必定会给在座的贵族们带来不幸。”
“原来如此。”休士.莫尔斯转头看着大厅尽头高台的餐桌,“我朋友今晚看去不太有庆祝的兴致。”
蒲柏.莫尔斯也注意到了,寄住在尔约新帕公爵家的旁支必须学会察言观色,洞悉隐藏在人们眼里的喜怒哀乐。
伯父固然举止都合乎礼数,但眼神里却有种蒲柏.莫尔斯从未见过的拘束。他不多说话,始终用低低的眼神扫视全厅,目光十分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