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马路两侧的灯柱依次亮起,沿途洒下昏黄的光晕。
对大部分人来说,一天结束了。
但对另外一小部分人来说,一天才刚开始。
牧鱼就属于后者。
八月,正经热起来的时候,哪怕到了夜里也热燥燥的。
只是出门扔一趟垃圾,身上就憋出来一层油汗。
回来时,他按下墙上的开关,店门上方的灯管忽闪几下,伴着细微的电流声,不情不愿地亮了起来。
饭馆。
就叫饭馆,一目了然的那种。
牧鱼顺手把玻璃门上“承接红白喜事宴席”的胶带纸字样擦了几下,看着它们开始反光,这才溜溜达达去了后厨。
饭馆是他从师父手里接过来的。
每天下午五点开门,凌晨两点结束,做的就是晚间买卖。
康城是省城,商业也算繁华,总有那么些社畜上夜班。
累了一天了,谁也不情愿再家去做饭,便会熟门熟路过来吃点东西,跟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聊聊天。
填饱了肚子,也解了乏,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家去。
饭馆开在城西老城区,原本市政府在的时候倒也罢了,可自从几年前各机关单位统一挪去开发区,就好像把最后一口/活气儿也一并带走了。
偌大的城区,骤然沉寂。
生意嘛,不好不坏,果腹有余,购房……遥遥无期。
老牧头儿当年走街串巷给人做大席时在垃圾桶里捡到的他。
老爷子手艺硬是要得,早些年但凡谁家有个红白喜事,都抢着喊他去掌勺。
虽然累,但赚得不少。
可惜后来风气就变了。
年轻一辈的人更倾向于去豪华大酒店摆酒,很瞧不上这种流浪的民间手艺,能做的只剩下白事豆腐饭。
再往后,豆腐饭做的也少了。
于是老头儿就开了家小饭馆。
活人总比死人多。
况且活人一天吃三顿呢。
他也不跟人家争抢,旁人占白天,他就占晚上,互不相扰。
洗手的工夫,牧鱼已经把菜谱想好了:
蒜蓉虾仁西兰花,爆炒小白菜,西红柿……
怪热的,干脆用白砂糖凉拌了,放到冰箱里冰镇一下,等会儿又凉又甜又爽口。
康城所在的省份靠海,一应水产海鲜都算新鲜便宜,这会儿了,虾子们还都活着呢。
牧鱼麻溜儿剥壳去虾线,那边水也烧开了,正好把掰好的西兰花倒进去。
滚水里这么焯十几秒钟,不光颜色好看,等会儿炒的时候也更容易熟。
西兰花就吃个清爽新鲜,略滴几滴油,洒一抹盐,调个味儿就是了。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一点肉丝出来,合着姜丝、辣椒碎飞快地煸炒几下。
等肉的边缘微微泛起灿金色,空气中弥漫开动物油脂特有的焦香,倒入切好的小白菜。
转大火,一颠勺,橙红色的火苗就活了似的,憋着闷闷的一声“嘭”,恨不得直接从灶底滚到天上去。
巨大的火舌稍纵即逝,厨房里蓦地亮了,又蓦地暗下去。
只是那么一会儿的惊心动魄,却格外叫人回味。
米饭不干不湿,蒸的火候刚好,莹白如玉的纤长米粒颗颗分明,对着光透着亮,刚一打开盖儿,温热的香味直往脸上扑。
很简单的味道,叫人的心瞬间安定下来。
一口菜一口饭,牧鱼吃得很香,桌下两只脚都忍不住打晃。
二十岁,正是肚皮里没底儿的时候,两道菜里也没大油水,一口气吃完,勘勘七分饱。
正好冰箱里的糖拌西红柿也好了,碗底积了一汪浅红色的汁水。
拿出来往桌上一搁,冷热相激,甜白瓷的碗壁上立刻蒙了一层细腻的水雾。
这些西红柿都是菜农自家地里自然成熟的,肉质细腻,果味很浓。
这颗熟透了,手指微微一用力就裂开,露出里面绵软的沙瓤。
针尖似的“沙子”被灯映出一层朦胧晶莹的光,合着晶莹剔透的肉,分外诱人。
冰镇后,酸甜的果味直冲鼻腔。
生吃就特别好吃。
但牧鱼想贪心点甜。
沁凉饱满的果肉大口吃起来很过瘾,偶尔再喝一口碗底的糖水,凉丝丝甜滋滋,简直比蜜汁还好喝。
吃完了,收拾干净碗筷,街上逐渐热闹起来。
下班了。
外面有人说着话走近,一推门,“叮铃”一声响,悦耳的机械音便道:“欢迎光临”。
“小老板,还是老样子!”
来的是两个年轻白领,胳膊肘上挎着西装,身上的白衬衫湿了一大片。
牧鱼看了眼电子表,竟然才九点多,“今天这么早?”
两人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赚得不少,但也累,每晚十一点前能结束战斗就算不错。
圆脸的叫李沐阳,闻言就自嘲一笑,“没人买么,干脆偷个懒。”
章序熟门熟路去冰箱摸了两瓶啤酒出来,一瓶递给李沐阳,一瓶直接往嘴里一塞,就用大牙把瓶盖撬下来了。
牧鱼每次看都替他牙疼,“现在种一颗牙可不便宜。”
之前他贪甜食,蛀了牙,光修补就花了两千多!
心疼死了!
章序嘿嘿一笑,咕嘟嘟仰脖灌了半瓶,狠狠吐了口气,“爽!”
牧鱼摇摇头,开了大炖锅的盖子,结结实实舀了两碗炖肉。
这是他的经典招牌菜,炖肉。
肉是牛肉,里面掺着牛筋,头一天晚上腌制好,足足焖上十个小时。
肥油融化在汤汁里,肉筋透了亮,吃起来那都不用牙。
只消舌头轻轻一抿,直接就化了。
稀烂,喷香!
吃的时候连汤带肉浇一勺盖在米饭上,拌匀了,贼下饭。
再来点他自己腌的卷心菜,里面掺了泡椒,自然发酵,酸辣可口促消化,简直绝配。
炖肉盖子一打开,浓香瞬间席卷了整间铺面。
李沐阳和章序口中溢满津液,馋得嗷嗷叫,不住催促:
“快快快小老板,要饿出人命了。”
牧鱼把饭菜端上桌,两人顾不得烫,直接扒了一大口。
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