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子”是个绰号,至于本名早已经被所有人遗忘了,因为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挥舞棍子打人,愤怒的时候他会打人,兴奋的时候他也会打人,不愤怒也不兴奋的时候他仍然会顺手打人,所以认识他的人都叫他“棍子”,他也很喜欢这个绰号,常常以此自称,然后欣赏对方因为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而流露出的恐惧神情。
与这个绰号相匹配的,是他的体格,他拥有一具苦力工人都要羡慕的身体,身高接近两米而且魁梧强壮,有着亚麻色的蜷曲头发和浓重的体味。
他是布热津的好朋友,两个人都崇尚暴力,但是与布热津不同的是,“棍子”施暴对像的范围比布热津更广——因为他更强壮,也更能打,所以并不在乎袭击那些和他一样混迹街头的暴徒。
“棍子”最喜欢自夸的一件事就是,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所以也经常嘲笑布热津的胆量,嘲笑他只敢对着女人和中心区那些手无伏鸡之力的男人挥刀。
今天的行动虽然是他的提议,但是就“棍子”自己的本意,他对于追杀中心区的人没什么兴趣,这些人太不经打,在这里作案,大多数的时间都花在了奔跑和追赶上,太不符合他的胃口。只是因为布热津和扎伊娜的强烈要求,他才会跟过来,也没办法像那两个人一样兴奋,只是提着棍子慢悠悠地跟在两个人的后面,没什么挥舞棍子的欲望。
在打倒了两个慌不择路跑到自己身边的路人之后,他看到布热津冲上台阶,就知道这次砍人要结束了,无论那些人能不能跑进大楼里,布热津都会很快回来,他们需要在执法者赶到之前乘车离开这里。
于是他停下来等待布热津回来,不想像个傻瓜一样在广场上跑来跑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闪烁的刀光和人头。
“棍子”打过很多架,单挑或者群殴都是家常便饭,所以他已经习惯了血腥,即使真的有一颗人头滚落在脚下,他也最多皱皱眉,在心里抱怨被这玩意弄脏的鞋不好刷洗。
然而正因为他见惯了血腥的场面,才会一眼看出那个砍落布热津脑袋的人有多可怕,布热津的刀很锋利,相比之下,人的脖子也足够柔软,然而这并不等于任何人都可以轻松一刀砍落别人的脑袋,那需要特别的技巧,否则更大的可能是把刀卡在上面。“棍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干净利落的场面,对方显然是个中好手。
意识到危险之后,“棍子”立刻大叫了起来,试图召唤被恐惧吓住的扎伊娜,然而事实证明他仍然慢了一步,那个瘦弱的男人踹倒了扎伊娜,拉起她的头发,一刀砍掉了她的脑袋,同样的干净利落,甚至可以说是熟练。
“棍子”觉得全身的毛孔都瞬间张开,一股凉气从脚下直冲脑门,他死死盯住那个挥刀的人,看着他弯下腰,捡起布热津的人头,把两颗人头上的头发系在一起,然后掖在西装裤的腰带上,做完这一切后,才抬头向着“棍子”望了过来。
两个人的视线在淋漓的雨水当中相遇,感受到那目光中的冰冷,“棍子”狂叫了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扔掉了手里的棍子,转身就跑……
两天以后,最高检察长办公室里,总检察官钟笛看完了液晶显示器上的视频资料,皱眉说道:“这就是他被定为一级追逃对象的原因?”她不满意地说道:“因为他杀了两个在中心区砍人的凶手?我要没记错的话,在彩虹广场枪击数十人的那家伙才是二级。”
“委员会认为,这个人采用的手法极其残忍,必须优先制裁。”钟笛面前的工作人员解释道。
钟笛哼了一声,“用刀比用枪更残忍?”她挥手说道:“你出去吧。”
看着自己的手下走出门去,钟笛想了想,用自己的私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然后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
很快电话被接通了,手机屏幕上方的空间里投影出一个三维的人像,那是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女人,看上去和钟笛年纪相仿,大概二十多岁的样子。
休闲装的女人左手里提着一柄样式古朴的长剑,一面用右手拿着的毛巾擦拭头上的汗水,一面轻快地打了个招呼,“上午好,总检察长大人……或者,自由量裁官大人,话说你更喜欢哪个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