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天祥讲完疯娘的故事,连连叹了几口气。
心中既惋惜又同情。
一旁,童小怜却面露愠怒,咬牙道:“哼,疯娘可怜归可怜,可怜人也有可恨处。”
“要我说,她就不该依托那混蛋书生,靠人不如靠己。”
“早早去拜师学武,练得一身好本事,直接杀入京城教训那负心汉,岂不爽快!”
说着,童小怜捏起拳头,横眉嗔目,杏眼圆睁。
不用怀疑,若是那负心汉在眼前。
非被她揍个半死不可!
“臭丫头,胡说什么!”
“一个女儿家就会打打杀杀,成何体统!”
童天祥狠狠瞪了一眼。
童小怜立马萎了,低头不敢言语。
眼神偷偷看向李元,想让李元帮她说说理。
李元哪有闲心掺和父女俩的斗嘴,找个借口赶紧开溜,离开了酒馆。
细想,童小怜的话虽是一时痛快之语,却不无道理。
自立自强,才是一个人最大的底气。
无论何时都不会错。
离开酒馆,沿街走了不远,李元又在人群中看到了疯娘。
疯娘趴在地上,怀中抱着破碗和讨来的馍馍,口中拼命求饶。
一旁站着两个身穿甲衣的壮汉,一胖一瘦,正对着疯娘拳打脚踢,破口大骂。
“死叫花子,竟敢撞我!”
“找死!”
“弄脏了老子的衣服,你赔得起么!”
疯娘跪拜在地,浑身瑟瑟发抖,默默忍受着拳打脚踢,不敢还手。
口中连连说着“对不起”。
两个壮汉消了气,啐口唾沫,嘻嘻哈哈离去。
“走,好不容易进城,咱找个酒馆一醉方休!”
“老地方,去童家酒馆!”
李元扫了眼,发现这二人不一般,步伐稳健,四肢有力,一看就是练武之人。
而且,他们身上穿的甲衣是官家所制,上面印着“兵马司”三字。
原来是兵马司的武夫,怪不得如此嚣张。
“滚开!”
“别挡路!”
二人推开人群,要多跋扈有多跋扈,百姓们见他们是兵马司的人,敢怒不敢言。
民间有句话叫“宁可得罪衙门,不敢得罪兵马司”。
衙门还能和你讲讲道理,兵马司那群粗莽之夫,一言不合就把你打个半死,从没有道理可讲。
“臭小子,看什么看!”
“小心老子挖了你的眼!”
二人大摇大摆地来到童家酒馆,正迎面撞上李元。
一言不合就开骂。
果然飞扬跋扈惯了。
李元微微皱眉,目光阴冷地盯着二人。
身上不由释放出一股武道罡气,悍然如虎,巍然如山。
直接看得二人一激灵,硬生生把骂出的脏话咽了下去。
“误会!误会!”
“兄弟误会!”
他们是练武之人,当然能感受到武夫身上的气场,知道面前之人不好惹,赶紧让个道,灰溜溜进了酒馆。
欺软怕硬,人之本性。
小人尤其如此。
李元算是知道,为什么兵马司的名声不好了。
两个家伙一看就是地痞流氓,混蛋球子,居然顺利加入了兵马司,仗着朝廷赋予的地位耀武扬威,欺压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