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短时间内,要找到一个足够信任的同居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血亲长辈都已过世,竹岭村的那些亲人,跟村子里的其他人相比并没有好多少,也就是占个亲戚的由头而已。
说到长辈,大伯的面容不由得浮现出来。
他可以吗?
这些日子的相处来看,他是一个热情爽朗,看起来颇为可靠的长辈。
但是,就这短短几天的相处,根本不可能看清一个人的内在。
而且,主要在于,他这并不是小事。
如果只是损失一些钱财也就算了,焉知其会不会把心一横,斩草除根。
他赌不起。
他还是太心急了,不该这么快把生发水弄出来的。
惹得全村人的红眼,现在成了个烫手山芋。
想了好久,始终想不到万全的法子,最终还是只能把主意打到大伯身上。
当然,大伯只是最后的终极方案。
如果像上次那样只是短时间,而且在大白天的话,应该没问题。
只是,该做的准备和预防还是要做的。
想好之后,他不再迟疑,起身就往大伯家走去。
大伯是一个人住的,有退休金,还有儿女给的孝敬,并不缺钱,每日里就东家逛逛西家看看,活得很是惬意。
当然,自从用了程子轩的生发水,长出头发之后,这惬意就更往上翻了几番。
每天都是乐呵呵的模样。
不过,可别被他这和蔼可亲的样子迷惑了。
程子轩知道的,大伯在村子里不说一呼百应,也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这也是他决定找上大伯的原因之一。
来到大伯家,他正吃着稀饭看电视。
见程子轩进来,连忙招呼道:“阿轩啊,来来来,跟大伯一起吃饭。”
程子轩走过去笑道:“不用,我吃过了。”
“吃过了也可以再吃点嘛,来,尝尝这个,你大伯我的拿手好菜——卤猪蹄,味道很好的。”
程子轩还想摆手拒绝,被大伯一个瞪眼,只能乖乖接了过去。
一口咬下去,他顿了下,小心将被他咬断的骨头吐出来,然后才去吃肉。
这猪蹄煮的恰到好处,不会太烂而吃的腻味,也不会太硬吃得费牙,味道也有其独到之处。
而且,程子轩还借此判断,他虽然可以一口咬断猪骨,但吃猪肉时还是跟往常无异的。
他伸出了大拇指:“好吃,大伯你这手艺都可以去开店了。”
大伯听了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轻声问道:“阿轩,你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今天特意过来,是有什么事啊?”
程子轩吃掉嘴里的肉,正色道:“是这样的,大伯。托您的福,我现在靠着祖传的生发水,也卖出了一点量,赚了一点钱。就是这一点钱,好像惹人眼红了。”
大伯便笑了:“我当是什么大事呢,就这点小事,没事,大伯帮你解决了。”
“真的?”程子轩喜出望外,连连道谢,“谢谢大伯。”
“没事。”大伯不在意地挥挥手,过了会,又沉下声道,“不过啊,阿轩,你既然叫我一声大伯,我就仗着大你几岁,跟你说说。”
“您说。”程子轩端正态度,乖乖地听。
“在村子里生活啊,你不能太独了。平时都可以多走动走动的……”
解决了一件事,和大伯的关系也更近了几分,这一趟还是收获颇丰。
至于大伯所说的“独”,程子轩并不在意。
不过,大伯也给他提了醒。
既然决定在这里住,就算只是表面功夫,该做的还是要做。
回到家,刚一进屋,某种熟悉的感觉就迎面袭来。
不是吧,这么快!
程子轩急忙冲进房间,蹬掉鞋子,上床拉过薄被往身上一盖,随后就失去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