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一十九章 还是得做信托(二)(2 / 2)大西洋之王首页

近代信托财产的种类发生了很大变化。

财产形态从土地为主向多元化转变,各类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都可以构成信托财产,交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

从事信托业的信托机构出现多种模式,并且处理信托事务的受托人从无偿向有偿转变,契约化,形成了一个行业,构建了一个新的资本市场。

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从原来的遗嘱信托或代理监护人,发展到不仅仅是管理,而是要对信托财产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加以处置和运用,目的是为了使财富能够保值或增值。

而现代信托在“二战”之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以后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因为不论是在平时还是在战时,在经济发展时期,还是在低迷或者衰退期,信托都能以独特的制度设计而彰显魅力并得到广泛的应用。

这不仅使信托业自身得到发展,还发展出了各种新的形态,比如商事信托、公益信托等。

而且伴随着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延伸,利用信托可以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值和再分配,引导资金流向并推动经济的发展。

现代信托具有财产的管理与传承功能。

当然,这也是信托的最基本功能,信托的其他功能可以说都是由此衍生出来的。

在比如“诺贝尔基金”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集中体现在它的权益重构功能,这是核心。

通过信托,委托人可以使其全部或部分自有财产权利转移给受托人,从而使信托财产获得独立的法律地位,比如在公司企业破产清算时,信托财产有破产隔离作用;

同时,信托受益权的可分性和流动性使信托产品实现金融创新,比如资产证券化。

所以信托能够实现集合资产管理,引导社会财富进行更合理有效的配置。

而信托传承的功能则更为明显,比如为人们所熟知的“富不过三代”,这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西方国家,可见“败家子”也是跨国界的,所以为家族财富而设立的信托非常有必要。

比如因为婚姻而导致财富分割,出现了一损俱损的情况。

尤其对上市公司来说,一场失败的婚姻直接就能导致资产大幅度缩水,给公司带来严重的损失,而利用信托的隔离功能就能很好的规避和防范此类风险。

而建立起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信托,不单单可以传承给下一代,而且可以将财富在家族内外进行分配,使得委托人的财富通过信托能够永续传承。

当然,信托本质上也是金融产物,自然具有投融资功能。

在19世纪英国的工业化以后,信托的投融资功能逐渐显示出来,信托类的基金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利用信托来募集资金,建立各类信托基金,以投资或贷款的方式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比如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发展项目等。

并且由此逐渐形成具有中长期投融资功能的信托项目,体现在证券投资、新兴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等。

通过信托机构以集合资金方式融资,是对直接融资ipo,发行债券等和间接融资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的有效补充,可以进一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投融资结构。

信托的第一个特点是权益的分离性——委托人将其自有财产依一定的信托目的委托给受托人而设立信托。

这部分财产将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转移至受托人名下成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人变为受托人,而不再属于委托人。

大概意思也就是蜀国集团总裁刘备从财产中划出一部分转移到诸葛亮名下,然后跟诸葛亮签订协议,要求他按照自己的约定来管理这笔钱。

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刘禅保留一份收益,这其中财产归受托人掌握,但是将来的本金和受益权利归属于刘禅,这就是信托的分离性。

比如,用最简单的金钱信托财产买入股票,则该股票市值和增值部分一直由受托人控制,而受益人有权按照信托协议请求交付受益。

第二个特点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在理解分离性之后,独立性就很容易理解了。

当委托人把固有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之后,就成为了信托财产,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形成了分离,关键是转移了所有权。

比如温蒂邓和默多克的婚姻中,默多克在新闻集团和21世纪福克斯的资产通过信托牢牢掌握在他和4个子女手中,并且设立了一个价值870万美元的基金信托,指定受益人是他与邓文迪的一双儿女。

然后再通过婚前财产协议,设置了一个非常完备的家族财富传承架构——默多克、二位前妻、温蒂邓和一共六位子女之间在财产上是相互独立的,形成了“财产隔离”。

因此邓文迪无法通过婚姻染指默多克的家族财富。

由家族信托中衍生出来的关于“高净值人群”设立信托的意义正在于此。

但是,信托的独立性还只描述了一半。

实际上信托财产不但独立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也独立于受益人的,还独立于受托人的。

比如刚才说刘备把拿去设立了信托,那么在蜀国集团破产的时候,这一笔钱因为转移给了诸葛亮成为了信托财产,所以不能作为破产清算的财产,产生的收益也不能归入,因为收益权是属于刘禅的。

同时,诸葛亮在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时候会产生相应债权债务,但是不可以和自有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相混淆,也是独立的,不得相互抵销;

同理,如果是运用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务,就以信托财产来偿还,范围也以此为限,受托人不必以自有财产进行清偿。

信托自设立至终止的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是由信托当事人决定或者协商约定的,只要信托目的未实现或未消失,受益需求存在,且信托财产未消耗完毕,信托就依然存续。

最为典型的比如“诺贝尔奖”。

这是以瑞典著名的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的发明人诺贝尔的部分遗产。

根据其遗嘱在1900年创立的,初衷是“将我的财产变做基金,每年用这个基金的利息作为奖金,奖励那些在前一年度为人类做出卓越贡献的人。”

于是,从1901年开始,以基金每年的利息或投资收益授予世界上在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和平五个领域1969年增设了经济学奖对人类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其作为信托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