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康?老谢家的儿子?”
“恩,他现在是我男朋友。”
“你想让我带着老谢家的儿子一起做生意?”丁皓皱了皱眉头,他原以为陈晓玲无非是想要加点提成,实在是没有想到是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请求。
“丁老板,我知道这件事情有些突然,但是我觉得谢晋康他挺能干的,只要你给他一个机会,他肯定能帮您干成不少的生意的。”
丁皓没有啃声,他架起了二郎腿,用手使劲的搓了搓额头上的三条皱纹,静静的想了一会儿,突然一拍大腿,说了一声:“行。”就同意了下来。
陈晓玲一听乐开了花,人都说丁皓选人用人都是十分谨慎小心,没想到这次答应的这样爽快,她连声道谢,心里十分感激。
丁皓现在最喜爱的小弟赖文翰一直站在旁边没有出声,等他们两谈好事情,送走陈晓玲之后,他忍不住好奇问起来:”老板,你为啥要答应陈晓玲啊?谢晋康这个人一看就没有出息,不求上进,根本就不是块做生意的料,你干嘛还要留下他?“
丁皓悠哉的靠在沙发上,徐徐吐出一口烟,心中自有打算。
谢晋康的没出息是远近闻名的。他都二十好几了都找不到营生赖在家里,是没本事;自己想要跟着丁皓做生意却指示女人来向丁皓开口,没骨气。
这样一个没有用处的人,但是丁皓还是收下了他,为的是什么?为的是陈晓玲。丁皓很中意陈晓玲,当然不是因为她风情与美丽,而是因为她确实是聪明能干,自打来了这村子之后陈晓玲就替他赚了不少钱,年轻美丽的女人多的是,但是美丽又聪慧的女人,这在这穷乡僻壤里像是国宝一般的难能可贵。
丁皓对这么一个能摇出钱来的国宝自然是十分珍惜的,越是宝贝就越怕失去。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他知道自己是把控不住陈晓玲的,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做倒卖,没准哪一天陈晓玲就被人家给挖走了,这一走不但不能继续替他捞金,势必还会带走不少的信任她客人,便宜了别的商贩。这种亏本生意,丁皓自然不干,为了让陈晓玲留下了他分给她最多的分红,还替她租了一所干净整洁的住所,可以说是给足了面子。可陈晓玲丝毫没有长久定居下来的迹象,丁皓能够从她的眼神中看出来她的内心还有别的向往,这儿干不了多长时间。
丁皓一直在苦恼着要怎么样才能将陈晓玲长久的留下了,正无计可施的时候就冒出来一个救星——谢晋康。陈晓玲能亲自找到丁皓家里来帮谢晋康说话,看的出来她对他是认真的。而这个谢晋康恰好是个混日子的人,要本事没有,要经验也没有,有机会入了这一行也肯定站不住脚,陈晓玲势必是要在身边帮衬着。人们常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而想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就得先抓住她的男人。对丁皓来说留下了谢晋康就相当于留住了陈晓玲。
陈晓玲哪里知道丁皓心里打的如意算盘,只当是自己的面子够大,丁皓看得起自己才会答应的那么快。她情不自禁的挺起了胸膛,骄傲的微笑着,踩着高跟鞋小跑着迫不及待的去找谢晋康。鞋子踩在泥地里,溅起一些湿泥巴,溅到她黑色的丝袜上,但是她丝毫不在意,她急切的想着早点见到谢晋康,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