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茉百无聊赖,干脆让阿福找了针线来,她坐在花荫下穿茉莉手串玩儿。
也许她的名字里含了一个“茉”字,她不爱雍容华贵的牡丹芍药,却偏偏爱上这种洁白淡雅的小花。
一朵一朵拇指甲盖大小的茉莉串在一起,杨茉烦躁的心情也渐渐平静下来。
串好后戴在手臂上,花香氤氲,比得过合浦南珠手串。
杨茉转动手腕,展示给阿福看,“怎么样?”
白润滑腻的手腕与玲珑精致的茉莉花串相得益彰,少女活泼的气息立刻显露出来。
阿福大力点头,“好看!”
黄昏时分的落日像一个圆圆的鸭蛋黄,红彤彤的让人很有胃口。
杨茉摸摸肚子,站起来,“饿了,回去吃饭。”
两人沿着原路回去,快到后花园出口时遇到了一个眼熟的男人。
杨茉的记忆不错,很快就想起来这人是那天一直跟在平阳侯身边的侍从。
那人似乎也认识杨茉,顿住脚步,拱手道:“杨姑娘有礼,在下是平阳侯的贴身侍从陈顺。”
这人嘴角含笑,自报家门,态度和善,跟他的主子平阳侯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而且话还很多。
“素来听闻高昌公主府花园是长安城一绝,今日陪着侯爷过来赏花,可惜我这会偏偏有些事要去办,不得时间,真是太遗憾了。”陈顺絮絮叨叨地说。
平阳侯来了!阿福眼睛一亮,忍不住拉了拉杨茉的袖子。
杨茉不动声色道:“确实有些遗憾,不过改日再赏也是一样的。”
陈顺又状若无意地说了一句,“归鹤亭那边的芍药开得正盛,改日一定要去喽!”
“告辞!”
不等杨茉说什么,陈顺就快步离开。
阿福兴奋道:“姑娘,平阳侯肯定在园子里,咱们转回去吧。”
公主府的后花园可不小,就这么乱转,运气不好,转到天黑也碰不到平阳侯。
想到刚才陈顺话里的“归鹤亭”,杨茉犹豫要不要去。
“平阳侯的这个侍卫仿佛是专门把平阳侯的位置告诉我们,这也太奇怪了吧。”
阿福:“所以,这是平阳侯的暗示么?”
杨茉头皮发麻,真是平阳侯的暗示吗。
从上次平阳侯在公主的筵席上拂袖而去,可以看出他并不顾忌高昌公主,他的侍从整个公主府大概也只有他能指使得动。
“去归鹤亭。”杨茉下定了决心。
归鹤亭,顾名思义,因这一处养了几只白鹤得名。这里确实有芍药,不过是从暖棚搬出来的,每当入了夜,再由花匠将花搬到暖棚,以免芍药被冻坏。
“哎,姑娘,你看前面那个人!”阿福拉住杨茉躲到一边的花丛里,悄声说。
杨茉定睛一看,魏令仪。
她今天跟魏令仪是什么缘分啊,连着四次遇见。
魏令仪穿着海棠色的春衫,窈窕的身段,手执一柄团扇,似乎在扑粉蛾,一路追着粉蛾朝归鹤亭的方向而去。
杨茉不禁佩服起她来。
看看人家这毅力,这人脉!
两人借助花丛柳枝掩护,悄悄跟上,在一处迎春花丛后面躲着查看。
阿福急得跺脚。
事到如今,杨茉也不急了,进宫对她来说是狼群,跟了平阳侯未必就不是虎窝。走一步,看一步吧。
……
武信侯府的家臣送了宴帖过来,萧誉并不想赴宴,派了陈顺去打发来人。
这一路走过来,繁花似锦,姹紫嫣红,此时不过二月末,本该开在五月的芍药灼灼盛开。
美则美矣,但失却天然,就显得矫揉造作。
就像——眼前挥着团扇扑蛾过来的红衣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