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九点,环球体育馆。
刘天王告别演唱会现场。
人山人海,座无虚席,无数荧光棒在挥舞。
“刘天王,我爱你!”
“太好听了,再来一首!”
“刘天王,在我们心中,你永远是最棒的。”
“哥哥,我们永远守护你!”
舞台上气场太强,粉丝的热情高涨。
坐在观众席里的曹文却一脸震惊。
他穿越了!
这是他清理完这具身体记忆后得出的结论。
虽然很魔幻,但确实事实。
这里是蓝星,平行世界的地球。
不管是历史还是文化,各方面情况和地球差不多。
除了一些作品人物的细微差距外,别的都差不多。
比如一些作品出的早一点,一些晚一点,地球一些明星这里没有或者说没有成名,蓝星也有一些名人地球没有。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曹文想说:我总不能白穿越吧,要是都一样,我还抄什么~
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曹文,魔都艺术学院大四学生。
没有狗血的失恋、舔狗、等之类的情节。
原主很优秀。
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喜欢音乐艺术,而且音乐艺术方面天赋还不错。
很优秀的一个人,特别是长相,和他前世一样帅。
原主家庭也很和睦,父母感情很好,虽然不是多有钱,身体都很健康,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姐姐姐夫关系都挺好。
嗯,这么一说家庭情况,还挺像平行时空的自己,曹文自己也是父母双全,有一个姐姐,也已嫁人,姐姐姐夫关系很好。
就和上个世界看的李连杰主演的《通缉令》差不多。
有无数个平行世界,有无数个自己。
原主父母都很支持他的爱好,所以曹文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艺术系。
而原主自身也很优秀。
长得帅不说,天生便拥有强大的歌喉,嗓音条件在专业内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但是做词做曲天赋一般。
他的梦想,便是成为一名歌手,因为自身条件很不错,所以有一些公司想要签约他成为练习生,不过条件都很苛刻,原主没有同意。
他是刘华的忠实粉丝,这也是他来到演唱会的原因。
“所以,我要火了……”
曹文想起前世的那些经典作品,忍不住兴奋起来。
“地球的前辈们,对不起,我要在异世界传播你们的作品了。”
以前遥不可及的“亿万富翁梦”和“天王巨星梦”,如今有一个世界的底蕴相助,终于有了机会。
虽然很多人说前世的经典作品换个环境不一定火,这有一定道理。
但是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不仅仅源于其深度和广度,更是因为她从时间长河中走来,积淀了一身沧桑又历久弥新,值得回味。
比如很多经典歌曲,过了一二十年听起来还是好听。
所以只要时机对了,前世的经典有一些也是能火的。
两个世界细微的差距就是他的机会。
曹文紧紧握住拳头,用了极大的意志力才按捺住振臂高呼的冲动,前途是光明的,但路要一步一步的走。
抄点歌。
抄点书。
赚点钱。
哦,不对,读书人的事不能叫抄,是写点歌,写点书。
这些都是必须的,但是得做好计划,不能瞎抄,一首歌或者一本书火除了自身优秀外,还与时代背景等外部环境有很大关系的。
所以抄的时候得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