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歌手的自我修养!(1 / 2)退出娱乐圈,我选择回去继承家产首页

“王公子,咱别开玩笑了好么!”

“我心里已经有人了!”

程小云看着自己举着吊瓶,正在输液,又一脸黑眼圈的王公子,脸有着悲悯。

她能看出来,王公子好似在地下车库等了一晚。

也输了一晚的液。

“小云,你知道我输的是什么液吗?”

王公子看着程小云就要开车门,要走。

还要做最后的挣扎。

心里不甘心。

“不管你输的什么液,王公子,我心里已经有人了!”

“那个人早就已经填满了我的心,再也容不下他人!”

程小云决绝的了车。

启动。

就要开车离开。

在程小云想来,资本,金钱虽然很重要,可是……初恋值万金。

叶风,就是那个填满了她心底的男人。

那个男人,虽然和自己说了分手,不过,自己始终忘不了他。

即使他没回自己的消息,那也肯定是因为某种原因耽搁了。

“小云!”

看着车子缓缓启动,王公子一脸衰败,说道:“其实,我输的又何止是液,是……想你的夜啊!”

嗤!

程小云的车子骤停,车窗摇了下来,露出她灿烂美艳又清纯唯美,还略带着微笑的红润脸颊。

这让王公子以为……

“难道说自己的这出苦情戏,终于有了效果。”

“这一夜的等待,终于开出鲜艳的花来?”

“果然,还是张爱玲说的对,爱一个人,一定要卑微到尘埃里,才能开出绝美的花来!”

不过。

程小云从车窗里伸出了头,说的一段话,让王公子彻底绝望了。

“王公子,请让让,你挡我倒车了!“

“我技术不太好,请你抬抬脚啊!“

“……“

四合院。

看到熟悉的红色法拉利停在胡同口,程小云知道自己到了。

要说叶风家的这处四合院,两人在热恋的时候,她也曾经多次来过。

对这里的每一砖每一瓦,都是认识的。

甚至胡同口卖肥肠,卖卤煮的铺子,程小云都特别熟悉。

把车停在叶风红色法拉利旁边,程小云走在胡同里。

“哟,姑娘,多久没见了啊!“

一个早餐铺子,看去年龄五十多的阿姨,在围裙擦了擦手,朝着程小云打招呼。

“姑娘,今天的新鲜豆汁,要不要来一碗?“

“还记得你以前经常在我家吃早点,说是给你男朋友带早餐,今天要不要打包一份啊?“

这老阿姨也真是会做生意。

很会识人。

一见到程小云,就知道他是来找叶风的。

毕竟。

叶风打小就住在这条胡同,对周围的领居们,也都算是熟悉,可以说,没人不认识他。

因为做为一个年轻未婚的小伙子,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带一个新的女朋友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

想不让人记住都难。

“阿姨……那就打包两份吧!“

程小云笑着走了过来。

这种被人认识,又略略关心的感觉,蛮好。

“阿姨啊,我跟你打听个事情!“

见着老阿姨正在熟练的打包早餐,程小云想通过她了解一下叶风的动向,说道:“小风在家吧?“

一边弄早餐,老阿姨一边笑道:“在家,他从昨天回来之后,就没离开过家,不过啊,倒是有人在院儿里进进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