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3 章(1 / 2)假千金养家日常首页

这场热闹并没有持续多久,最终以李氏从方氏手里抢了些钱离开而结束。

妯娌两个的战争,外人显然是不好插手的,李氏一走,人群很快散去,地上的方氏头发散乱,脸上也多了几道血痕,显然是被李氏抓出来的,怀里抱着个小孩一声不吭,看上去特别可怜。

看的周围来往的行人不住叹气,但却没有一个人上去帮她。

沈惊春看着也不由叹了口气,视线落在方氏怀里那个小孩的脸上,不由怔住。

这孩子一看就知道从小吃的不怎么样缺营养,头发枯燥脸色蜡黄不说,头还特别大,没几两肉的小身体显的又瘦又小,大概是察觉到沈惊春的目光,小姑娘抬头看了她一眼,眼里蓄满了泪水,看上去要多可怜就多可怜。

沈惊春却被她这一眼看的当场愣住。

这长相实在有几分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她努力想了想,也没想起来到底在哪见过。

“没事吧?还能站得起来吗?”

实在想不起来,沈惊春也懒得再想,她一伸手拉住方氏,身边的豆芽也连忙拉住了方氏另一只胳膊。

方氏借力站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沈惊春脚上精致的绣花鞋,再看看自己洗的发白的布鞋,有些自惭形秽,都没敢抬头看她,只喃喃道:“多谢这位小姐,我没事。”

她将胳膊抽了出来,拍了拍小姑娘身上的灰,将地上的背篓捡起,抱着孩子低头走了,很快就消失在人海之中。

陈大嫂子叹道:“哎,真是可怜,看样子这位婶子回到家,恐怕也不好过。”

虽然是妯娌两个,但两人的形象也差太多了,李氏不说浑身是膘,但起码看上去健健康康,是个正常的中年妇人,但方氏就不一样了,身上瘦的只剩下了骨头,可想而知两人在家的地位。

听着陈大嫂子的感慨,沈惊春收回了视线,这个小插曲倒叫她想起来,她那便宜亲哥好像是有两个孩子的。

爷爷死了,爹又傻了,亲娘丢下他们和离回娘家改嫁了,只能跟着个包子似的奶奶,她那两个小侄儿恐怕过的也不比刚才那个小姑娘好多少。

索性现在手里还有点钱,沈惊春干脆又去买了三包点心,打算带回去给两个孩子。

等到了东门外,陈大嫂子问了问,这边果然有去平山村的牛车,车资也是五钱一人,只是要等满十人,才能发车。

沈惊春原本还惊叹于,小小一辆牛车居然能拉这么多人,可等人到齐了,她才发现,牛车能拉十人也不是没道理的。

乡下人伙食都不怎么样,尤其是这种需要乘坐牛车的,更是瘦几麻杆的,十个人里面看上去最重的居然是沈惊春这个才十六岁的少女。

“劳烦嫂子陪我逛了这么久,给钱你肯定是不要的,但这包点心却是我的一点心意,带回去给壮壮吃。”

买三包点心原本就是想给壮壮一包,人家来县里卖山货也不是没事干,陪着逛了一上午,用一包点心回礼,也算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陈大嫂子爽利的笑了笑,没有推辞直接接过来道:“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家在哪,你也是知道的,有空来玩,壮壮,跟姑姑道别吧。”

辞别陈大嫂子,牛车总算上了路。

牛车走起来本就不快,上面又坐了这么多人,速度更是慢了不少,主仆俩坐在一堆乡下妇人中间,显得格格不入,黑瘦的豆芽还好些,沈惊春与这群人相比,简直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路程走到一半,才有个看上去十分和善的大娘朝她俩搭话:“姑娘是来平山村寻亲?”

她长了一张笑脸,衣服虽然浆洗的发白,但很干净,尤其是放在膝盖上的一双手,看着很粗糙,但连指甲缝都是干干净净的。

沈惊春没啥洁癖,但也喜欢跟这种爱干净的人打交道:“是啊,平山村沈家,大娘知道吗?”

“沈家?”徐大娘愣了一下:“咱们平山村是三姓混居,倒有小半是姓沈的呢,姑娘找的是哪一家呢?”

既然是认祖归宗,村里人迟早也得知道她是从京城宣平侯府过来的,还不如大大方方自己先承认:“就是抱错孩子的那一家,我叫沈惊春,我从京城来的。”

车上其他人本就关注着这边,一听沈惊春这么说,立刻一片哗然。

沈家三房的丫头,是京城侯府的小姐,但是从小被抱错,在这个小山村里生活了十几年,这个消息在几个月前可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如今看到另一位被抱错的当事人,下意识就开始比较。

单看长相,已经认祖归宗的徐长宁偏清丽,而这位假千金则偏艳丽,但沈惊春从小金尊玉贵,养的细皮嫩肉肤白貌美的,从视觉上就给人一种更好看一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