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姑娘给人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杨兆京不信自己还能够得罪京城权贵不成?
杨兆京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倒是说道:“这位小姐,若是你写完了,就麻烦请你腾个地出来。你坐在这里,会影响我生意的。”
青衣女子脸表情错愕,还没来得及生气,旁边的丫鬟先鼓起腮帮子。
“你这人怎么这般不识好歹,你知不知道在京城有多少权贵公子想要和我们小姐搭话,我家小姐都不带搭理的。你倒好,反倒是嫌弃我家小姐挡了你的生意。”
杨兆京轻轻摇了摇头,将桌子的书拿起来,沉浸在了《大学》这本书当中。
丫鬟更生气了,青衣女子却阻止了自家丫鬟耍性子,起身对着杨兆京施了一礼,拉着这叫小环的丫鬟离开了此地。
杨兆京看着远去的两人脸露出疑惑的神色,这青衣女子的身份看来有些不简单啊!
不是达官贵人的小姐,那么就是名动京城的花魁,否则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权贵公子会与她接触。
不过这一切和杨兆京没有丝毫关系,杨兆京也没有再多想,拿起笔又写了一些诗词,再次感慨老乞丐送自己的毛笔确实好用。
他抬头看向之前老乞丐所在乞讨的地方,发现老乞丐已经离开了,想来去别的地方继续行乞了。
两人没有交情却能够互赠一物,杨兆京觉得自己占了一个很大的便宜,应该请老乞丐喝一顿好酒,吃一顿火锅。
如果,如果还能够遇得到的话。
毕竟这开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若不是刻意的去寻找一个人,还真的跟在茫茫大海捞针一样不容易。
而杨兆京现在最讲究的便是一个缘字,是缘分的缘。
不过自从那位青衣小姐离开以后,杨兆京的摊子并再也没有人来写家书,杨兆京也明了,不是每天都有钱可赚的,还好自己已经不需要靠写家书来付房费了。
不然写家书就是死路一条!
入夜,杨兆京熄了灯打算入睡的时候,书案有一物蒋发出了一道银白色的亮光。
杨兆京起身掌灯凑近一看,竟然是老乞丐送自己的这只毛笔,这东西莫不是一件不得了的器物不成?
掌灯以后再看这支笔,光芒暗淡了几分,可杨兆京已经确定这东西确实是一件不得了的器物,说不定还能够卖个好价钱。
杨兆京刚刚这么一想,这只笔突然飞了起来,笔头敲了好几下杨兆京的脑袋。
本来不应该疼的,可经这么一敲,杨兆京还是龇牙咧嘴起来,确实是有很疼的感受。
杨兆京倒是想到了一个神话故事,叫做神笔马良,而自己是不是以后也会成为一个传说中的故事,叫做神笔杨兆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