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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大元至正十一年

黄昏十分,炽热的阳光终于收敛了他的光芒,站在山寨操场上,抬头望着熊熊燃烧的火焰,朱子明选择朝着火堆中正在火化的尸体深深的鞠躬。

之所以要这么做,只是为了求个心安,让自个的内心稍微好受一点,毕竟他继承了朱大的肉身和记忆,自然而然的也继承了一切的因果。

说得更加直白一点,他现在既是来自后世的朱子明,亦是活在当下的朱大,两者并不矛盾。

望着熊熊燃烧的大火,感受着炙烤得脸颊发烫的火焰高温,朱子明悠悠叹了一口气,随后翻身上马,一夹马肚,人便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快速消失在了黑暗里。

朱子明会骑马,很小的时候就骑在自家的驽马背上,尝试过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只不过家里的驽马主要负责拉货,与胯下专门负责骑乘的战马没法比,两者在速度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家里的驽马驮着小时候的他跑到二十码就十分吃力,可胯下的战马驮着现在的他轻轻松松跑到三十码以上。

彼此压根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选手,根本没有比划的必要性。

驽马比不过战马没啥可稀奇的,何况还是朱子明特意从马匪马厩里挑选出的好马。

强上加强,优中选优,自然而然要远胜驽马许多,不过蒙古马马种擅长的还不是速度而是耐力,真要比拼速度也只有被赛马碾压的份。

只能说各有千秋,只看需要的是什么,反正在朱子明看来蒙古马耐力好就是最大的优点。

在古代战争中,蒙古马最适合长时间远距离的迂回作战,依靠着战马在耐力方面的优良品性,当年成吉思汗的军队可谓是神出鬼没,打得整个亚欧大陆都颤抖在他的铁蹄之下。

……

循着记忆里的路线,一人一马在黑暗中不断摸索前进,终于在夜半的时候,回到了那个记忆里熟悉无比的村庄。

记忆里他老爹朱三四是地主白文先家的佃农,负责租种白家的土地,养活他们父子二人,至于他母亲则早在数年前的逃荒中饿死了。

而他老爹之所以会被马贼所杀,很大一部分原因也与白家有关。

当时马贼来庄里打劫索要钱财,不想贼头碰巧见到了长得如花似玉的寡妇王白氏,也就是白文先的儿媳妇。

一打听得知王白氏已守寡数年,贼头当即就表示要王白氏这个女人。

白文先还是很有脾气的,自己的儿媳妇哪怕一直在家替他儿子守寡始终还是个良家人。

可若嫁给马匪头子,那就变成啥都不是的黑户,不相当于把人往火坑里推嘛。

何况白文先在十里八乡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岂有把自家儿媳妇交给土匪的理由,那不是啪啪打他的脸嘛!

所以当时就毫不犹豫的拒绝了马匪头子的要求。

此事自然惹得马匪头子不快,直接动手准备硬抢,白文先一看此事还得了,也不客气招呼白家庄的人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