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工业强国,早已把昔日的日不落帝国甩到天边,强大到与世界霸主对峙的程度。
如此祖国,不去为她欣喜,不去为她自豪,只因为自己可笑的自尊,就宁愿去当条狗?
林牧理解这群人的心思。
兔子当初穷,就像是个穷亲戚,眼前这些人昔日看兔子时,优越感爆棚。
可随着这个穷亲戚慢慢发达,自己反而要受这个“穷亲戚“的帮助时,心情就复杂了,什么事就都矫情了,拼命地想找自己强于这个穷亲戚的地方,甚至在双方强弱都已经倒转的情况下,依旧幻想着,那个如今强横的穷亲戚,处处给自己陪小心?
可笑!
招至极限,反而无招,林牧心中没有丝毫其他,只将那份痛快的心情,如笔墨在手般,尽情挥洒!
而在一旁,李痴紧随其后,如同两尾逆流狂龙,咆啸水族,威震四方。
滔天气焰、凶横霸道威势,只骇得旁的莫戈面无人色,惨白一片的脸色下,是两股战战,是心胆俱裂!
“他!一页书他!幸亏李没学到他的凶残,否则我哪还有命?“
眼前,甚至是脚前,那个痛苦惨叫的年青人,正捂着自己那曲折的胳膊痛哭,莫戈忍不住揉了揉自己胳膊,只觉得隐隐生疼。
自己被李痴打了半个小时,送到诊所时,还只是些皮肉伤,青肿是青肿了,骨头没事。
可眼前这个先前嚣张的家伙,只是挥拳往林牧打了一下,就被林牧更凶横的一拳,生生把他小臂打得脱臼,随即被林牧一脚踢开,瞧着他那脱臼的手臂在地上被他压着,莫戈眼皮子就突突直跳。
要是自己被一页书打上两拳
眼前的惨状,几乎让所有人都冒出这样的想法,随即就是一阵寒战,把这念头,狠狠甩出脑袋。
“我不是!我没有!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
人群的后列,一个后来加入的青年结结巴巴地喊着,他只是觉得这很酷,这才加入进来。
反正加入了,也不会受到什么损失,还能仗着人群势大,出回风头,甚至是在待头打砸抢掠一番,为什么不加入?
可是这些想法,在面对眼前的一页书时,却成了最大的笑话,只期望对方能“明察秋毫、讲道理“。
让他狂喜的,是林牧竟然真的停下了手,站在自己身前,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
当此时刻,他哪里会再有其他想法,心惊胆战地解释,只想离开这个残酷的地方。
是的,残酷。
在林牧身后,是一地倒地痛哭惨叫的人,只不过这片刻的功夫,就已经躺了大半,少说也有百人,只把那宽阔的马路,挤得拥挤不堪。
而在他的身后,是仅存的十几个,最后加入的青年,兴奋的情绪还没彰显,就已经被林牧摧毁了勇气。
“我真的和他们不是一伙“
林牧伸手,示意对方住口:“敢做,就要敢当!
在我眼里,你们这些人,是真的人渣,还是只想威风一把的假人渣,在打砸的时候,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记着这一拳!“
一人一拳,林牧望着这最后痛苦惨叫的十几人,笑了下,意犹未尽地看着那些未来得及跑进人群的路人。
“你们运气好!“
林牧笑道,想了想,来到自己打倒的第一个人,也就是这群人的首领面前,提起对方的衣领。
“说吧,是哪个狗东西,让你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