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绮仙真没想到一次比试的影响会这么大,当日回府后,两个哥哥将她的事迹添油加醋给他们娘亲说了。梁氏抱着沈绮仙又是摸又是亲地爱抚了一番。 连沈焦也激动地面色赤红,好在那咳嗽病治愈得差不多了,不然恐怕还弄出乐极生悲的事儿来。 而后两日,沈绮仙在太学中也是声名远播,与云华同行,别人都是率先看到她。碰到素未蒙面的师兄无不是以好奇佩服的目光看着她,与人低语一句惊叹——“这就是那个赢过陆思行的师妹!” 在众人看来,陆锦焱被圣上嘉奖过靳朝第一少年才子,战胜他的话,岂不就取而代之? 在这个惟有读书高的世道,不论你是嫡是庶,是男子还是女子,只有胸中有墨便可足以让旁人刮目相看。再加上沈绮仙又相貌出众,竟无意间打破了外人道女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铁律,连崔敏也单独请她一见。 一日散学后,沈绮仙被崔敏请到她的书房。 崔敏实则是个清秀佳人,可奈何右眼至脸颊处生有一块黑斑,生生毁了一副好相貌。 她与张椿戍的恩怨是从入太学之初就结下的,那老匹夫仗着他年老对她明里暗里羞辱不断,她却碍于颜面不曾还口。想不到这次新进的女学生居然帮她打了张椿戍的脸,当真是扬眉吐气。 她特地把沈绮仙叫来,却见是个极其漂亮的小姑娘,那双眼珠子灵动得不像话,一见就喜欢上了,便问她可愿成为自己的关门弟子。 话出口半天,却见对方傻愣在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 …… 沈绮仙哪会想到,眼前这个女子会是原书中那个铁笔御史崔宜凤…… 之所以现在才反应过来还是怪她前世死得太早,在原书中,崔敏算是陆锦焱夺得皇位最后的助力,若不是她,陆锦焱的篡位之路不会那么名正言顺。 原书中提到她也只有寥寥数笔,只点出了此人异于常人的相貌,其余一概不提,是以沈绮仙并没有将崔敏同崔宜凤画上等号。 靳朝史上第一个一品女官啊……如今竟阴差阳错要收她为徒…… 这么好的机会,怎能放过! 沈绮仙立即做出受宠若惊状,呆呆地答:“崔太傅当真愿意收学生为徒?学生难不成是在做梦?” 崔敏一怔,随即扶额大笑:“怎么?你这丫头之前也认识我不成?” “当然!崔太傅乃靳朝第一女先生,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且学生最是仰慕有才学的女子,您在学生心中便如同启明星一般,学生能有幸见您一面已感恩戴德,您竟然还愿收学生为关门弟子,学生真是、真是……”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崔敏见她对自己推崇备至,受用不已,感动道:“你天赋异禀又胸有沟壑,早晚也会成为他人眼中的启明星。” 沈绮仙见势立即跪下,行了大礼朗声唤了一句‘拜见师父’。 “好,今日你入我门下,我赐你一小字,唤作太白,望你好学不倦,将来成一方泰斗。” 沈绮仙抬起头来:“太、太白?!” 若她没记错,‘太白’二字也是陈晓涓那个时代很有名的一位诗人的字号……陆锦焱还将他的诗改了题目骗众人是他所做,沈绮仙也是因此才会特地去查了那位诗人的生平。 当真是一方泰斗啊……她无才无德,可背不起这名字。 崔敏见她迟疑,又问道:“怎么?难道你不知启明星在民间也是太白金星的别称?” 原来如此…… 沈绮仙不再顾忌,立即俯首应下:“徒弟太白,拜见师父。” 崔敏感动地拉她起身:“起来吧,为师不才,六艺之中只有四艺尚算精通,其余的御、射两门却是摸不着门道,你今后若怕偏科,也可再拜其他师父,为师不会介意的。” 沈绮仙却立即摇头道:“能够拜师父为师,徒儿已三生有幸,怎敢再舍您去拜其他人为师?” 崔敏望着她目露柔意笑笑,两师徒又说了许久的话才让沈绮仙回家去。 拜崔敏为师的事虽则低调但还是传了出去,沈绮仙在太学中的名声日渐高涨。可惜陆锦焱和朱詹那一批学子恰巧同皇上去了荣园围场秋狝,没能看到他知晓此事后的反应当真引以为憾。 说起荣园围场这次秋狝,沈绮仙不由又想起原书中的剧情。 上一世她是何时倾悦陆锦焱的?大概就是从这场秋狝开始的吧…… 犹记得那夜在荣园高塔上,星空璀璨如画,众勋贵不分位份席地而坐,靳帝酒后龙颜大悦,唤陆锦焱作诗一首。 俊美的少年站起身来,器宇轩昂、如芝兰玉树,他灌了一口酒,轻声颂道——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话音一落,席间一阵鼓掌喝彩,靳帝更是连道三声妙:“果真赤子之心,难得难得。” 那时的沈绮仙还是个会仰慕才子佳人戏文的小女子,动心也不过一瞬间的事。直到死前她心中其实都还留有对少年陆锦焱的思慕。 可后来当她知晓了陆锦焱只是个抄袭者,这首诗压根就是不是他做的时候!沈绮仙只恨自己瞎了眼,曾经有多爱慕,如今便有多憎恶。 个沽名钓誉的无能鼠辈,竟然将自己时代先人所作的诗词生搬硬套地偷过来用,当真厚颜无耻! 不过恨归恨,报仇之事还是要冷静谋划的。 上一世沈绮仙没入太学,倒是央求着沈焦带她去了围场,这一世却因她在念书而没被知会,只是可惜了不能当面戳穿陆锦焱虚伪的面皮。 算了算日子,第二日出门时便将一本册子交给春卉,照先前叮嘱的令她乔装改扮一番出府去了。 沈绮仙则如常去太学上课,今日是礼学课,散学散的早。沈绮仙与云华同行出府,一路上无意外地又是遭人注目赞叹。 沈绮仙倒还淡定,偏她前头的云华脸色十分不稳定,时青时黑,指甲盖上的丹蔻都快被磋磨完了。 走至太学二门,路人渐渐少了,云华终究按耐不住,给旁边的宫婢使了个眼色,那宫婢便转身过来冲着沈绮仙趾高气昂道:“沈姑娘,殿下先前下令让你做的脂粉呢?可做好了?殿下还等着用呢。” 沈绮仙自然知道云华要以此事作伐,早已想好应对之策,抬起头答道:“不瞒公主殿下,臣女其实早已将口脂制好,只不过还差最后一道原料,迟迟无法完工。” 云华不屑地轻哼一声:“是何稀世宝贝?这世上难道还有本宫得不到的?” 沈绮仙敛眸又答:“公主金枝玉叶当然囊括天下珍宝,但臣女这一原料却是非比寻常。” 云华见她面色凝重,诧异问:“如何个非比寻常法?” 这时,沈绮仙却蓦地抬首直视她:“其实……这口脂中渗了我至亲之血……” 为待她说完,云华脸色骤然僵硬,大喝:“大胆!竟敢在本宫面前胡言乱语!” 沈绮仙立即诚惶诚恐解释道:“臣女并非胡言乱语,实则此前所制的口脂都与寻常脂粉无甚区别,但应试所涂的那盒却是因我娘亲触碰时无意割伤了手,沾染上了她的鲜血。没成想竟会有此奇效,后来臣女以为是人血之故,还亲自滴血实验,却始终不如那一盒色彩艳丽、莹亮剔透,想来定是臣女与娘亲骨肉相连,所以那盒口脂才会如此非比寻常吧……” 沈绮仙低头说话间,见眼前的金履靴不自觉后退几步,便知效果达到。 “你这是要本宫去……你好大的胆子!” 沈绮仙立即摇头:“臣女不敢,臣女不敢。公主所想并非臣女本意,请公主不要给臣女按上什么莫须有的罪名。” 云华被她气得脸色发白,转念想到她竟然拿沾了人血的口脂往嘴上涂,心头发毛,浑身也随之一颤…… “本宫不要你做什么脂粉了,你、你好自为之!”云华大喝一声,转过身就将自己得力宫婢掐出泪来,“都怪你个没眼力见的小蹄子,给本宫出的什么馊主意?现在招了个如此可怖的女人来当伴读,今后若是出了什么幺蛾子,本宫扒你皮抽你筋!” 宫婢只能啜泣着暗自忍受,却没发现身后的沈绮仙强忍住憋笑的神情。 如此一段插曲后,云华也不敢再为难她,唯恐沈绮仙打起她的主意…… 一行人出了太学府,门口的马车早已等候多时,云华迫不及待地同沈绮仙作别,刚要踏上马车,却忽然被一道横冲直撞的人影阻拦了去路。 眼前的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一股酸臭味扑鼻而来,云华来不及躲避,耳边传来那人的声音。 “贵人贵人!我是从华夏国而来,路上遭遇土匪劫走了我的钱财,不过我身上有一本诗集,都是绝世好句!我只卖给过一个人,今日却与你有缘,便也卖给你一本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