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4 章(1 / 1)女配又打电话来威胁作者了!首页

梁氏见已无法阻止沈绮仙入太学的雄心壮志,便索性由着她去了,应选当日只留在府中静候佳音。    选试那日,沈绮仙起了一个大早,心灵手巧的灵泷给她梳了个俏丽的双环髻,再贴上落梅花钿,衬得瓜子小脸越发的娇俏明艳。    沈绮仙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皱眉考虑着要不要上个‘丑妆’,一旁的灵泷却以为她对这打扮不满意,忙拿出几身衣裳让她挑选。    “麟姐儿,这几身是夫人惦记着您要选试,特地吩咐成衣铺子量身定做的,您觉得哪件合适?”    沈绮仙抬头去看,都是些时兴的款式,针脚严密、绣工精湛,一看就是花了大价钱的。    她却又蹙紧眉:“还有别的吗?”    “麟姐儿要怎样的?”    “衣料旧一点的,颜色深一点的。”    “……”    忙活半天,沈绮仙终于穿着一身‘朴实无华’的秋香色绉裙出门了。    从沈府坐马车到试场也不过一盏茶的工夫,沈绮仙还算来得晚的,她下马车时,试场门口已停满了各府华贵马车。    沈绮仙不急不慌由着灵泷搀扶着她进去,这试场其实不过是一王爷未住人的宅邸,今日特借给云华选拔伴读。    一众闺秀皆聚在楼阁等候公主考核,沈绮仙进去时,整个亭台已坐满了人。    一眼望去,各个衣香鬓影,若香培玉琢。    唯独沈绮仙一人衣着朴素、素面朝天,当真有点‘鸡立鹤群’了。    一众闺秀或惊讶或不屑地向她看过来,人群中有一人招手唤道:“仙仙妹妹!来这儿坐!”    说话的正是谢苏娥,沈绮仙扬起笑朝她走去,见其也是一副盛装打扮的模样,想来是对这选试十分看重的。    可惜上辈子云华不光没选她还出言折辱了一顿,谢苏娥因此信心受挫,连着好几月都来找沈绮仙哭诉。    若不是伴读只能选一个,沈绮仙真想助谢苏娥一道入太学去……    正如此想着,忽听门外传来一声尖细的传呼——“云华公主驾到”随后就见十几个宫婢鱼贯而入迎接玉驾。    一个头戴金丝攒珠坠玉钗,梳着高环髻的娇小身影踏入室内,她华服之上的绫缎金线沐了骄阳,光芒耀眼。    一宫婢上前喝道:“公主驾到,还不跪下行礼!”    屋内一众闺秀才反应过来,前前后后皆跪下去,口中高呼“公主千岁”。    见这情形,云华从鼻中发出一声轻哼,也不开金口,只朝她的婢女努了努嘴。    婢女心领神会:“公主请上座。”    云华被她扶着坐上堂中的玉座,这时才听那婢女传达她的金口玉言——“众位请起。”    隐在人群中的沈绮仙也随大众起身,无意掀开一角裙摆,谢苏娥见后大惊失色。    “仙仙妹妹,你方才没跪?”    沈绮仙轻哼一声,她只跪天跪地、跪爹跪娘,至于这老仇人,还是算了罢。  没再做声,冷眼往堂上看去。    此时的云华正趾高气扬地打量着在站众人,那副恨不得将国饷全穿在身上的打扮,连沈绮仙都要暗自心疼一下她的脖子。    才不过八、九岁的年纪就开始涂脂抹粉、穿金戴银了,还真符合云华这人的秉性啊……    她这厢还在暗中观察,那厢已有人开始上前恭维巴结,只不过云华向来目中无人,管你是丞相千金还是将军嫡女,凡比她优秀者都是一个冷笑打发了之。    谢苏娥本也想上去拜见拜见的,好在被沈绮仙给拦住了。    没过多久,便听云华的婢女向众人道:“公主素爱音律,入太学府后也专门设有这一门功课,所以今日的第一道考题便是奏乐,请各位自备曲目,若是准备好了便可到堂前奏乐。”    众闺秀对这一考题倒不意外,不多时便有自信者跃跃欲试。    她们大多数都自带了乐器的,其中不乏传世名品,再兼演奏者也技艺娴熟,一时间楼阁之内雅乐不断、余音绕梁。    可惜这等妙音似乎打动不了座上的金枝玉叶,她目光含着嘲意扫过众人,抹了鲜红口脂的唇瓣吐出刻薄的话语:“这点三脚猫的技艺,也好意思拿到本宫面前班门弄斧。”    下边的沈绮仙瞪了瞪眼,心道:还头一次听到这么自吹自擂的,怪不得在原书的最后她被陆锦焱弃若敝履了呢,原来不光脾气大,还是个没脑子的……    “仙仙妹妹,轮到我们了。”一旁的谢苏娥握住沈绮仙的手轻声道。    她手心里的汗渗到沈绮仙手上,看来是相当紧张,沈绮仙扯了扯她回以安抚的微笑,两姐妹这才上前去。    三年后的京城双姝名号可不是浪得虚名,谢苏娥身姿高挑、容貌秀丽,又出自谢氏这种百年世家大族,自然腹有诗书气自华。    而沈绮仙今日虽则打扮简陋朴素,却无法掩盖她出众的相貌,单单眉间一点红梅与之鼻梁红痣相呼应,更衬得其人靥笑春桃、宜嗔宜喜。不难想象再过几年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堂中众人的目光皆被她二人吸引过去,云华公主也不例外,不过她只看了一眼便蹙紧眉,流露出嫉恨之意。    “你二人是哪家闺秀?这般不懂规矩?”云华冷声质问,头顶的金钗随之晃动不停。    谢苏娥吓得要跪,却被沈绮仙紧紧抓住,只听她回道:“回公主的话,家父乃中书省参政知事,这位谢姐姐的祖父便是当今的谢右丞相。”    “哦?”云华眼中迸出冷意,“既然你二人都出自世家大族,怎倒还没学好规矩?”    沈绮仙知她是在故意刁难,心里头翻了好几个白眼,面上却仍执笑道:“世人皆道云华公主姿容华贵、蔼然可亲,今日得见果真如此,臣女二人都对公主生出倾慕之情,方才想借机多和您搭几句话呢。”    沈绮仙五官中属一双眼睛最为出色,明艳动人、笑起来如春梅绽雪,夸起人来也别样真诚,连素来高傲的云华都被唬了唬。    见她正愣神,沈绮仙赶紧推了推谢苏娥的肩,轻声道:“苏娥姐姐快去奏乐吧。”    谢苏娥回过神来,对她露出感激的笑容,让丫鬟将琴架好,便开始一展才艺。    不愧是谢氏出身的女儿,分明是一把普普通通的乐器,落到她的纤纤细指下,便成了绝世名品。弦音雅意从她指尖缓缓流淌,将前头那些乐曲都衬得俗不可耐。    沈绮仙在一旁陶醉其中,暗想自己如今的琴艺可能与谢苏娥相比,在心里比较半天却得不出结论。    她二人的琴音一个如轻烟蔽月、流风回雪,一个是凌霜傲雪、剑拔弩张,如何能比较得出来?    谢苏娥一曲奏毕,四周一静,倏尔回过神来才响起众人的赞叹声。    纵然这一曲将云华也给震慑住了,却如同戳中了她痛点,脸色阴沉沉地就要发作。    这时却忽的响起一阵拍掌声。    “谢姐姐这一曲真是只应天上有,我等俗人哪得几回闻呐!”    沈绮仙大步走上堂中,将谢苏娥的火力都引到自己头上来,气得云华脸色红一阵青一阵,连厚厚的胭脂都遮掩不住。    “方才众位闺秀多才多艺,小女子却是没什么才艺的,今日来的匆忙,又没备好乐器,却是不知该如何奏乐了。”    云华立即讥笑道:“莫不是你连琴筝都不会?”    沈绮仙状似害羞地埋下头:“也不是全然不会,只不过刚开始学,会弹些简单的曲目。”    “哦?那你借一人的琴,奏来听听。”    沈绮仙心想这可是你说的,转身就借了谢苏娥那把琴,卷起袖子便开始一展身手。    一展身手这词用得一点不差,她的授琴师父是个退隐多年的江湖中人,一手琴技既可弦雅悠扬又可杀气冲天。    沈绮仙没领略到她师父琴中灵气,却将她的肃杀之气一脉相承。    别人弹琴要钱,她弹琴要命。上辈子陆锦焱就是这样形容她的琴艺的。    没想到有朝一日,居然得此机会在仇人面前一展身手,沈绮仙当然‘全力以赴’。    只见她轻轻一拨,数道音波如利剑直冲云华面门,双耳随之震痛,心弦也不自觉扣紧几分。    未待她出口阻止,沈绮仙又指尖翻飞,在一把普通的琴上奏出一曲杀气腾腾的《将军令》。    良久,一曲奏罢,琴弦尚在颤动,室内尚有余音。沈绮仙睁开眼来,就见上座的金枝玉叶已像是一片焉了的烂菜叶,脸色惨白如纸,一手抚在胸口处,一手颤巍巍地指向她。    “下去!下去!别弹了!”    其余众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只觉方才琴音说不上难听,但却震慑心脉,根本无暇欣赏,只想捂住耳朵抱头而逃。    沈绮仙无奈只得抱着琴下去,刚回位置便被灵泷拉出一阵焦急地低语。    “麟姐儿是不想入太学了么?为何要将云华公主得罪了去!”    沈绮仙回道:“山人自有妙计,不急不急。”    却说云华听了沈绮仙这曲‘天籁琴音’之后,再无精神去听其他,本想摆驾回宫,却被一同前来的苏公公劝阻了。    “殿下,皇上金口已开,今日是务必要给您择一个伴读的,要是半途而废,奴才回去也交不了差啊。”    云华毫不矜持地朝他翻了个白眼,赌气道:“那好,父皇说了只需选个本宫喜欢的,不管家世也不论才情。本宫如今想要个讨我欢心的伴读,便让各家闺秀跳上一段舞,跳得最好的就是本宫的伴读。”    底下众贵女一听,都变了脸色。    方才的乐器比试还没有结果呢,如今又要人跳舞了。况太学府中并没有舞技这一课程的,合着方才那一考题全凭公主心情喜好,被人家当成猴戏看了……    在座的大多是世家嫡女,哪儿受得了这种气,纵然对方是金枝玉叶,却也有人胆敢起身愤然离席。    一人出走,便像是开了闸的洪水,稀稀拉拉地其他人也跟着上去告退。    云华气得脸都白了,但又有何办法呢,这些女子背后的势力连她父皇都忌惮三分,如今不过是弃了选试,自然不会触犯圣怒。    最后走的走、退的退,只剩下几个对公主伴读势在必得的之人。    谢苏娥和沈绮仙就在其中,她见其余几人犹在矜持,便率先走上去自告奋勇了。    “公主,臣女近来恰巧学习了一段舞蹈,可允臣女先行展示?”    云华一见她就心肝疼,皱着眉刚要出言训斥,沈绮仙却像是想起什么一般,轻呼一声。    “对了,臣女忘记今日还未上妆,恳请公主容臣女打扮一番再上前献舞。”    云华瞪大了眼,心道就你这模样还是未上妆的,若再让你扮上了哪还得了?    “本宫不喜你这……”她话说到一半,却见沈绮仙摸出一个圆圆的小盒子,也看不清里头装着什么东西。    只见她用指尖沾了沾,而后涂抹在唇上,剩余的则点在颧骨上和眼睑上。    再转头时,冲她微微一笑,却是更加容华盛人、明艳不可方物。    仔细一瞧,她唇上的口脂色泽艳丽水润,把本就好看的唇形衬得饱满如润湿的樱桃。    再看她两颊的红晕,全然不像寻常脂粉浮在表面,而是极其自然灵透,如霞映澄塘。    眼上的朱色便更不肖细说了,锦上添花不外如是。    云华忘了自己先前未说完的话,瞠目结舌半响,指着她手上的小盒子,对身旁的宫婢吩咐道:“去,问她这脂粉从何处买来的。”    下边的沈绮仙早听到了,佯装惊讶地答道:“公主是问臣女手上这小玩意吗?实不相瞒,这是臣女自家研制的,市场上还没有贩卖呢。”    云华挑眉:“你会研制脂粉?”    沈绮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唉,说来惭愧,臣女不像其他闺秀那般多才多艺,唯独对这脂粉却极有天赋。是以平日在家闲来无事便鼓捣些女儿家用的玩意儿,让公主见笑了。”    云华干笑两声没再问话,眼睛却盯着她手上的盒子眨也不眨。    她身旁的狗腿子宫婢怎会不知晓自己主子的心思,立即附耳低声建议道:“殿下可想要那脂粉?若不然叫那沈氏女专门给您研制几盒送到宫中去?”    云华却心有顾虑:“这女子虽是个草包不足为惧,可她爹乃一品参政,本宫无缘无故劳役她,定会被父皇责骂的。”    那宫婢眼珠子一转又道:“殿下何不干脆选她为伴读?她既是个百无一能的草包,届时进了太学也会受同窗孤立冷待。方才对您又那般无礼,合该以此惩治惩治的。况且她成了伴读之后,您不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差遣她了吗?一举两得啊殿下。”    云华听此果真动了心,眼神一亮。也是个装不住事儿的人,立即指着堂下的沈绮仙道。    “苏公公,此女甚和本宫心意,便选她为本宫伴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