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脚步不停,摘下耳机讶异的看向陈天祥,“陈经理?”
“太巧了,你也晨跑啊?!”
“是的!”
见洛川丝毫没有停下来交谈的意思,陈天祥只好紧跟着洛川一起,好不容易蹲到的兔子,可不能让他跑了。可这只兔子一跑,就跑了十五公里!
“洛记者,你可太牛了!”陈天祥不是个油腻的中年人,平时也是健身房的常客,可今天,拼着老命,跟着洛川跑了一个多小时,撑着膝盖,气不接下气。
再看洛川,就跟个没事人一样,气息匀称的回答,“你也不错,能跑这么长时间!”
“要不是为了玥儿,我......”
“玥儿?
剧烈的疲惫感,让陈天祥不小心说漏了嘴,“啊!玥儿!我外甥女嘛!把你当偶像,我这个当舅舅的,也想蹭你的热度!哈哈哈!”还好他机智,打着哈哈,把话题圆了过去。
这时候,陈天祥瞥见了从袖子里露出的龙凤镯,机会来了。
“洛记者,你这个镯子挺特别呀!”
“这个?”洛川有些不好意思的捻了捻袖子,像次一样,想把镯子藏起来。
“这是个女款吧!女朋友送的?”
“不是.......这是......我从古玩市场买的。可是是女款,总被人诟病。但是,我真的觉得这镯子好看......跟我有缘分。”说到这“缘分”二字,洛川的声音,微弱的几乎听不清。
“哦!?缘分?”
“第一次见这镯子,是在市场一个老人家的摊位,只觉得好看,没有买。第二次,半年以后,我又去了那个古玩市场,再另一家摊主那里,又见到它,觉得是缘分,就买下来了!”
“可这镯子,也看不出特别啊?你怎么确定两次看到的是同一个?”
“因为这个印子!”洛川把镯子摘下来递给我,内圈赫然刻着一个字,虽然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变得模糊,但是隐约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个“玥”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