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爬过陡峭的高山,穿过危险的峡谷,现在终于来到一片苍翠的松林中。
这里地势平坦,现在,他们可以加快脚步了。
不过,他们脚步再快也比不拉拉木里人,他们被称为飞毛腿族,他们可以不加停顿地走一百六十公里,他们花数小时走完的路其他人要走好几天!”
“拉拉穆里人狩猎的方法之一,就是追猎物跑很远的距离,他们甚至能和鹿赛跑,他们跟着不断奔跑,最后猎物累了,放慢脚步,这是拉拉木里人就前用石头打死他们,试想一下,那需要很强的耐力才能办得到?”
贝爷一边走,一边道。
“我们肯定是跑不过鹿的,所以我们如果想吃东西,但我们也需要找东西吃,只好找那种或许不怎么好吃,但却更容易逮到的东西,沐风你说对吧?”
沐风点点头,刚好说对,忽然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好像被贝爷套路了。
过来,贝爷微微一笑,来到一旁腐木道:“这里呢,或许就有很好的食物。”
沐风暗道一声不好,然后就见贝爷从腐木中掏出一只白乎乎的肉虫子:“这是只甲虫幼虫,它们喜欢躲在矮栎树底下,栎树叶子掉落后可帮助幼虫保暖。”
“从它的头型看得出来这是甲虫幼虫,它成年后,头型不会改变,你看它这里有一对钳子他以后就用来吃叶子,这里头有棕色的东西,那是它吃下去的食物,这只富含蛋白质的幼虫可以吃的。”
说完,贝爷就将甲虫幼虫递了过来。
沐风脸笑嘻嘻,心里妈卖批地放入嘴中。
天哪,这甲虫幼虫长得特恶心,味道也恶心。
感觉有黏黏的东西在他嘴里爆开,味道像泥土并带有栎树的味道。
一边如同嚼蜡,一边沐风心中暗暗发誓,他这场子一定要找回来。
总有一天他一定要整一整这个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不过有什么东西是贝爷不敢吃的呢?
沐风正在思索着,这会贝爷说道:“天快黑了,看来我们可能在这里多呆一夜.....”
但话还没说完,忽然沐风眼眸一闪,他拉着贝爷用手指着另一边道:“贝尔你看那是什么?!那片山坡有人!”
贝爷也是一愣,然后一阵惊叫:“天啊,那是拉拉穆里人,他们一身鲜艳的服装很好分辨,他们可以带我们回家!!”
“在洛斯莫奇斯峡谷这片广大的荒野中迷路是件可怕的事,这使我对这些人产生敬畏,他们懂得如何在此存活以此为家!”
说着,贝爷就拉着沐风向那边跑去,并大喊着:“喂!!!!”
二人跑得贼快,生怕赶不这些拉拉穆里人。
在野外就这样,你必须拼命抓住每一次救命的时候。
随后,果然贝爷和沐风追了所有有这些拉拉穆里人!
拉拉穆里人也会英语,像极了东方的游牧部落。
他们正赶着一群群山地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