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余脑海里下意识的飘出这句话,下一秒,他耳尖就红了,不过因为被晒的黑,看不出来。
洛谣带着谢余,在山里摘野果,抓野鸡、抓鱼等,偶尔也会遇到那只大虫,洛谣总是能提前听到声音,而后两人就逃跑。
不过半个多月,谢余就白了许多,脸上长了许多肉,就连个子也窜了一头。
因为他太过边缘,而且早出晚归,这么明显的变化,居然没人发现,就连他家里的人都不知道,时间总是完美错过。
除去谢余,严家一大家子的人也变了,大人有劲了,女人皮肤好了,小孩子有肉了。
这也正常,洛谣几乎每天都能从山里拿肉回来,他们几乎不用买什么菜,每天光吃肉,气色能不好吗?营养上来,皮肤能不好吗?
洛谣去了山上半个多月,一次事情也没出过事,陈玲芳和赵华也放心许多,看来他们闺女在上山找东西这方面真的天赋异禀。
不过上山了半个多月,谢余也已经在山上熟了,只要不遇上大虫,自保没有问题,而且抓猎物什么的他也会了,洛谣便开始准备教他其它的。
“去城里?”
相处了半个多月,谢余对洛谣的性格也很熟悉了,闻言直接问道:“去那干什么?”
“我们也是时候弄点钱为以后做准备了。”马上就要改革开放,手里没有本钱哪能行。
谢余不知道洛谣的打算,听到洛谣的话,以为她要弄钱为他们做准备,耳尖再次红了。
这次因为他白了很多的原因,在阳光的映衬下,发红的耳尖很是明显。
“那我们要怎么赚钱?找工作吗?”
谢余想了想,到城里找工作几乎不可能。
正式工那一般都是家传的,爷爷退下儿子顶上,儿子退下孙子顶上,怎么可能让给别人,至于临时工,也是很抢手的工作,没有关系几乎不可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