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是鸿光大会第一场比试的最后一日。
起先叶宁画以为,像谭少爷这种天下闻名的风流浪荡子,怎么也该排到第一日打个头彩,等真正到了台前才知晓缘由——不是打头彩的,是去压轴的。
谭倾被安置在了“坤”字台,离两人居住的客房算不上近。可还未走到“坤”字擂台旁边,他却一把抓住了叶宁画的手腕。
她的眉毛狠狠一跳,“你干什么?”
“没什么。”他淡道,“昨夜里又翻了翻书,说你身经百战无一败绩......来蹭个手气罢了。”
说完他松开手,微抿住唇,“等我回来。”
叶宁画:“......”
她其实真的很好奇,她和那本书的作者,到底有什么怨什么仇?
和谭倾对擂的,是个中年男子,样貌和善。单是往那里一站,便有了说不出的宗师气度。
有人忍不住问道:“那人是谁?看起来......似乎不太简单?”
“听闻是西北方拜日城的城主,名叫突也尔,使剑厉害得很。别看拜日城名气不大,十一年前人魔交界动荡,人家可立了不少功!”
“哗,难怪要和谭少爷安排在一处。暮家这心思,还真是周到啊!”
人们在擂台旁跃跃欲试。
台上那两人,一个潇洒,一个沉稳,却并不急着交手。
谭倾朝突也尔一抱拳,声音明澈,“早就听闻前辈大名了。今日竟能与如此高手过招,是谭某的荣幸。”
突也尔回了个礼,脸上胡碴耸动,话里还带了几分蛮人的口音,“不敢。谭少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生可畏,吾辈亦甚是钦佩啊。”
两人客套完之后,比试便开始了。
这场高手之间的较量,着实与先前众人比试不同——之前那两日,大多数人都如亡命之徒一般,想方设法要将对手置于死地,明的暗的全都用上。可这二人,不似困兽,倒似云端两只仙鹤,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从容与淡定;暗含较量,却并无杀伐之气。
叶宁画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聚拢在了那抹蓝色的身影上。
衣袂翻飞,长发逸然,面容俊朗,举止利落而洒脱。双足点地,若掠风凌波而行;剑若长虹,恍如晨星耀眼夺目。一双素手骨节分明,修长而白净,当真好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