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逢秋月,日薄西山,染红了半边天。
今日是七夕,天色还尚早,盛京的各大街小巷却满是喜庆的味道。
一年一次的良道吉日,不少男子会在今日娶妻,不少女子也会在今日出嫁。
这不,乔绾绾刚参加了小舅舅的喜事。
她手里拿着一条腰带晃来晃去,百般聊赖的走在大街上。
在北川有个习俗,七夕之日,女子可赠腰带,男子可赠玉佩给异性来表达自己的心意。
乔绾绾的腰带和其他女子的腰带不一样,她在墨色腰带的最前段绣了一只慵懒的小白猫。
别人不知道,但香玲可是知道
这腰带,是小姐十三岁时做的,到现在也快三年了。
可这三年了,隔壁家的李小姐和王小姐都已出嫁了,而自家小姐连这腰带都还没送出去呢!
这可看的香玲着急了!
香玲苦着一张包子脸,眉头皱着,“小姐,您这腰带都做了三年了,要不今年的七夕您给送出去吧?”
闻言乔绾绾扫了眼香玲,挑眉道,“怎么,你有人选了?”
可不是嘛,香玲早就有人选了,就等着自家小姐开口了呢。
“小姐,奴婢觉得温世子就不错,您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温世子待您是极好的!”
香玲说的温世子叫温辰若。
北川有三公子,皇商乔府乔北暮,将军府温辰若,废太子纪君灏。
别说北川,提起这三人,乃至天下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
乔绾绾鼓着腮子,似乎是若有所思,然后伸出一只食指在香玲面前摇了摇,“摁,他不行。”
“不行?为什么不行呀?”香玲百思不得其解,她觉得温世子是极好的,最适合小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