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烈嘴里骂着:“老子才不去,拼死拼活杀一个月,还不如老荆卖一头野猪挣的多。”
这句话又让院子里的人笑的东倒西歪,独眼佯装要把刀拿回去,乔烈却抱的死死的。
“送我的就是我的,老子不上战场,也要去闯荡江湖。”
离开了小院,已经傍晚了,乔烈哪里能喝过这些个汉子,最后是被荆宝山当野猪给抗了回去。
转眼进了十一月,天气开始转冷了。
乔烈已经在荆家待了三个月了,这三个月里,他跟荆宝山几乎没闲着,一直在山里和镇里两边奔波。
有乔烈在,荆宝山卖猎物山货,再也没被坑过,赚来的银子,比过去多了好几倍。
那个小院买下来了,乔烈也跟小院里的那几个老兵混的熟了,甚至有的时候,夜里就留宿在那。
看着那两个因为少了腿而不能走路的老兵,乔烈特意画了一张歪歪扭扭的草图,跟一家打家具的木匠聚在一起研究了两天,终于做出了两副假脚。
两个少了腿的老兵,终于又重新站了起来。
乔烈只是提供了创意,那木匠竟然举一反三,还做出了假木头手。
虽然手就没有什么功能,也不能抓握,可套上了衣服,没人再看得出他们是残疾人。
最高兴的就数荆宝山了,他真没想到还能看到这些兄弟脸上重新挂上自信笑容的那一天。
荆秀儿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终于做好了一套夹袄。
乔烈回来的时候,就穿到了身上。
鸦青色,夹了薄棉的长袍,腰身束的紧紧的。
脚下踩着千层底的黑色靴子,
头发也用同色的发带高高的束着。
乔烈照了照铜镜,这三个月的功夫,他这身体又长开了一点,越来越英俊了。
自恋的欣赏了一会,一转头,乔烈看到荆秀儿也在偷看他。
“帅吗?”
荆秀儿脸热热的,这段日子,也习惯了乔烈的怪言怪语,知道帅就是好看的意思,于是点点头:“烈哥儿真帅。”
“哈哈哈,多谢你帮我做的新衣服。”
“你喜欢就好。”荆秀儿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乔烈的目光,越来越火热。
“那个,等会你爹回来了,我有话跟你们说。”
三个月了,乔烈觉得自己差不多该走了。
他没什么本事,这段时间已经几尽他所能帮荆宝山一家改善了生活。
再继续待下去,也不会比现在更好,所以他想离开了,出去见识见识这个世界。
如果将来他能混出个样子,也不会忘记荆家父女对他的恩情。
荆秀儿的脸肉眼可见的白了下去,她猜到了有这一天,却不想这天过的这么快。
“烈哥儿,你要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