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一章:突然跳出来(1 / 2)超级神豪首页

事实证明影子说的没错,彩虹影业的公关部和微博交涉,很快取得了那些客户的信息。

他们说的当然是保护客户的隐私,可是当客户胡说八道的时候,他们也违反了网站的规定。再说公关部也不是自己出面,彩虹影业也是有自己律师团队的,别说你网络注册的信息,律师凭借着律师证都可以到你户籍所在地调取你的档案。

林晨将这些注册信息发给了影子之后,便只得暂时把这件事情放在一边。

他的微博也正式开通了,不过关注只有寥寥几个,也就是曙光娱乐以及彩虹影业,不过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少闲的蛋疼的人,一些网友就敏锐的发现了,曙光娱乐关注人的中多了一个林晨。

点开一看赫然发现,林晨的认证信息就是曙光娱乐创始人。

“网络上有关于本人的许多不负责任言论,本人已经委托律师进行取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林晨的微博就只有这么一条,下面也给出了限制,只有关注才可以评论。

立刻就有人将这个消息传播了出去,林晨的关注量也在飞速的飙升,很多人都跑到了他的微博下面进行讽刺挖苦。

“大佬,我长得也很漂亮,我可以加盟彩虹影业么?”

“说真的这么有钱,找什么样的女友不好,非要找个车模。”

“真是厉害了,大学还没毕业就懂得潜规则,这种人就该滚出娱乐圈。”

“同样是富二代,你比差远了。”

“人家一个群众演员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可以出头的机会,就因为你的一句话,人家的命运就发生了改变。”

看了这些回复林晨又发了第二条微博:“这些年打脸的事情那么多,键盘侠们就一点记性都没有,就不怕出现反转自己的脸被抽烂?还是说,反正是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谁,就可以这么肆无忌惮的发泄自己的垃圾情绪。”

对于林晨的这些话,很多网友都不买账,在大家看来林晨和杨子萱一起出入酒店,要说没点什么发生,根本不可能。更何况他们在一起旅游好几天的时间,除非林晨是太监,否则两人绝对有奸情。

再说了,若是两人之间没有奸情,林晨又何必给杨子萱要角色,还把她签到了自己的公司里。

林晨这个股东,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李虹颖给的股份,毕竟现在大家伙都知道林晨是李虹颖的儿子,说是他的公司也不为过。

另外就是大家还相信一个道理,那就是当所有人都说你有问题的时候,你肯定是有问题的。

林晨看到了这条被点赞最多的回复,也进行了回复。

“我不是什么网络红人,熟悉我的人都是我的同学老师们,他们在网络上能有什么声音?我与杨子萱只是朋友,她大学学的是旅游管理,我们一起去旅游而已,当然会住在同一家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