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试着从狙击枪到普通步枪再到手枪,当丁默成功创造出第一块手枪零件的时候,他立即明白了自己的创造方向,那就是从零件入手,越简单的越容易,越复杂的越困难。
虽然制造物最多只能持续七天,但越来越熟练的他,正在接近那个极限,只要七天内所有的手枪零件制造成功,组装完毕,他就有信心去找那两个凶手复仇,否则以他13岁的身体,根本斗不过那两个同样散发着血腥味的家伙。
丁默家中。
一张有些破旧的木桌,一双修长整洁的手,手心向上,平放在那里。若是有人仔细观察的话,手心的空气在微微扭曲,渐渐的,一个黑色的零件出现在那里,但是手掌似乎抖动了一下,啪,零件化作一阵青烟,消失不见。
“第121个零件,第137次尝试,完成度91。”
一双不带丝毫感情的眼睛默默注视着掌心,丁默在脑海里计算着这次尝试的时间,
“33秒!”
看看桌子上的旧闹钟,还差3分就到零点了,
“再做最后一次尝试。”
手掌平摊在桌子上,又开始新一轮的尝试……
清晨,早早起来的丁默静静的练着前世的搏杀术,每一击都狠辣异常,在他的脑海里,不断纠正着自己的动作。和前世相比,这具身体开始练习的年龄更小,发展的空间更大。
丁默了解过,这个世界的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功法,但是作为普通人的丁默显然没有接触功法的条件,他只能依靠自己前世的记忆,拼命的锻炼自己的身体。
不知是不是错觉,丁默感觉自己这具身体早已超越了一个13岁少年的极限,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逐渐接近了前世自己的巅峰水准。但是想到刀疤和黑梅花,丁默平静的双眼也泛起了一丝波澜。
他曾偷偷的跟踪过对方,观察过对方的出手,根据他的观察,这两个人身手绝对强大,想必是修炼了什么功法。不过丁默并不在意,只要手枪在手,他相信不管对方有多强大,都逃不过他的子弹,况且他创造的是威力极大的沙漠之鹰,他就不相信那两个人能够凭借肉体硬抗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