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的声音在大理石地面上敲打,吱呀一声,派出所大门推开,一双红色高跟鞋迈出。
“钗姐,”程律师抬腿迎上,“办好了?”
嗯了一声,许钗漫不经心的递出笔录复印件,“本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
程律师小心接过,仔细验看一番,忍不住道:“钗姐,其实没必要这样麻烦”
“不麻烦,”她声音很好听,如滚珠落玉盘,“他不能顶着许钗丈夫的名头去死。”
程律师噤声不语。
做他们这行的务必拿捏好分寸,许多事情探究不得。
细高跟鞋再次迈出,走向不远处的黑色宾利,四个精干利落的保镖迅速跟上。
“许钗!”狼狈不堪的陆景川从派出所里追出,气急败坏道:“你他妈又阴我!”
许钗微微偏头瞄向他,这渣男时年三十五,长身玉立,相貌堂堂,比那俱乐部里的头牌鸭子也不差什么。
说起来,她许钗是个孤家寡人,偏偏就钱多,即便是玩了只鸭,也得付台费,可是
她不能养姓陆的鸭啊。
许钗收回视线,声音里不辩喜怒,“我以为是卖淫嫖娼呢,哪想到你又多了个小情人?”
窃听窃录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实名举报卖淫嫖娼就不同了,警察一定会去查,陆景川突遭变故之下,也一定会如实交代,在嫖娼和偷情之间,选哪个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