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场突来的灾难,东航一改常态,每个人都在为挽回东航集思广益,发挥余热。
宋楚也在几天前转到了帝都的中心医院。
他的那点儿小心思,路人皆知。
东航出了这种大事,连年假都没办法正常休息了。盛锦初做为东航的经理,肯定要马首是瞻,忙得脚打后脑,哪有时间一趟趟往外地飞?
山不就我,我就山。宋楚就有这点儿眼力见,轻轻松松把他和盛锦初的苦恼都一并解决了。
临近中午,江爱华给盛锦初打电话,她花费一早晨加一上午的时间,刻意给宋楚煲了汤,叫盛锦初务必给他送过去。
盛锦初忙得一个头两个大,电话里抱怨说:“我哪有时间给他送汤,再说,他又不缺营养。”
那是宋家的眼珠子,好的时候好像爹不疼姨不爱的,一到关键时刻就看出来了。宋遇行专门为他请了看护,饮食也有专人负责。他会差一碗汤吗?
“妈,你就别添乱了。我还有事”
“盛锦初,你敢挂?!”江爱华直呼她大名,接着以退为进:“要不是帝都车多人多,我没有方向感担心自己转迷忽了,我才懒得求你。”
盛锦初没办法,牺牲自己的午饭的时间去给宋楚送饭。
车子开到停车场,她直接搭电梯上楼。
电梯门打开,迎面走来一个人。
盛锦初看清她的脸,大眼一眯,整个人过电了似的。
有那么一刹,她被对方身上的青春逼得窒息两秒。
“你是来看望宋楚的吧?”
女孩儿一只脚已经踏进电梯,听到有人跟她说话,又退了回来。她看着盛锦初,一脸狐疑:“你认识我?”
盛锦初在宋楚家的地下停车场见到过她。当时透过挡风玻璃远远的看着,只有身段和大体的长相,不像现在看得这么真切。
这一看不要紧,女孩儿的美丽足以叫人妒忌。
及腰长发披散着,紫色的挂耳染,张扬得恰到好处。那张脸才真叫绝,长相既清纯又妩媚,她和宋楚一样,得天青睐。
不等盛锦初回答,女孩儿惊诧的指着她:“你不会就是盛锦初吧?”
“我就是。”盛锦初回答她。
好直率的女孩儿,目光坦荡的打量她,将她上上下下看遍之后,啧啧的不掩失望之色:“宋楚这个大骗子。”
“他怎么骗你了?”
年轻女孩儿完全控诉的语气说:“有一天晚上,我去他家打通宵游戏,看到女人的洗漱用品,我问他是不是和哪个女人同居了。他说是他媳妇的,叫我别乱动。我就问他,他媳妇长什么样,他说貌若天仙。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鼻子小巧尖挺,嘴唇也柔软性感。什么嘛,根本就很普通嘛,我还没我漂亮。”
盛锦初的确不如她长得漂亮,年轻女孩儿不仅五官精致,洋娃娃一样无可挑剔。一米七几的身段凹凸有致,重要的是年轻啊,呵口气都是雨露,笑一笑便洒满阳光。
奇怪的是,这一次盛锦初看在眼里,只有赞赏,看到一幅好画,一幅美景那样的感叹。
她心绪一稳,口齿就伶俐了:“你是不是比我漂亮不重要,只要宋楚觉得我漂亮就足够了。”
女孩儿垮下脸,夸张的哀嚎“你太阴险了,跟狡诈的宋楚真是天生一对。”
盛锦初问她:“你是他的未婚妻?”
“别那么老套好不好?什么年代了,还未婚妻。那是上一辈老顽固们的想法。我和宋楚的交情,只限于打游戏。”说完,她秀丽的眉毛皱了下:“也不对,我们还是彼此打发爱慕者时的幌子。偶尔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其实我们两看生厌。我可不想找个比自己还好看的男朋友,我要时刻坐稳美坛盟主的位子,让男人对我顶礼膜拜才行。”
盛锦初点点头,表示对她的雄心壮志充满赞赏。
女孩儿嘿嘿一笑:“你虽然没我好看,但是,长得还挺可爱。”
去病房的路上,盛锦初一直难掩滑稽的笑意。
通宵打游戏,她还以为是暗渡陈仓。她只看到了他们的青春,却忽略了独属于青春的玩心未泯灭。
嗷嗷待哺的男朋友幽幽的抱怨:“你男人快饿死了,你竟然还笑得出。阿姨说你早该到了。”
盛锦初把食盒放到柜子上,她说:“我的确早就到了,在电梯口碰到你未婚妻,就聊了一会儿。”
宋楚神色紧张的跳下床:“苏暖跟你乱说什么了?她告诉你,她是我未婚妻吗,简直胡说八道。”
“不是她告诉我的,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宋楚偏着脑袋做沉思状,经盛锦初这么一说,他想出一点儿眉目了,但是,当时喝了酒,具体内容想不清了。
他赖皮赖脸的过来拥抱住她,“不管我当时说了什么,都是故意气你的,我跟苏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我那样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谁让你之前刻意让杜崇旭接电话,说那些刺激我的话。”
盛锦初猛地转身问他:“我什么时候让杜崇旭替我接电话刺激你了?”
“盛锦初,你少来,我有通话记录”
盛锦初的脑子在急速运转,杜崇旭有机会接听她的电话,那就只能在医院的时候了。当时她把手机放在包里,杜崇旭替她保管着。
“不用找了,我想起来了,当时我在重症监护室跟我爸说话,包在杜崇旭手里。”
宋楚停止翻找的动作:“重症监护室?叔叔怎么了?”
盛文忠去世的消息,谁也没有对宋楚刻意提起。
“去世了。”生老病死,盛锦初已经接受了。这一刻再提起,她还是忍不住眼眶发热,她按着眼睛说:“我给你打电话的那个晚上,我爸就走了。胃癌晚期,他谁也没告诉。不过之前一直给他用止疼针,倒是没受什么罪。”
宋楚怔了会儿,无声的揽过盛锦初。
良久:“对不起。”
他该去送盛文忠一程的,抛开想娶他的女儿这一层,他们也算忘年交了吧。
再不舍,人已经不在了。盛锦初不想渲染悲伤,她很快恢复如常,催促宋楚赶快喝汤。她下午还要去公司。
宋楚说:“你回去吧,一会儿我就把这些汤全喝了。”
到了晚上宋楚就失踪了。
病服扔在床上。所以,他一定是换上自己的衣服从医院里跑出去了。
找不到宋楚,看护慌乱地给宋遇行和楚曼云打电话。
楚曼云又打到盛锦初这里,盛锦初也想不出他去了哪里。
但毕竟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平白无故的跑出去。
杜崇旭出来时,看到晚风吹起宋楚的风衣下摆,宛如鸽子的羽翼,他整个人身材挺拔,充满正义。
就算没有盛锦初,杜崇旭一样不喜欢宋楚。
他这个人太干净,太自得了,总会激起人心里的不平。让人下意识想,凭什么?
凭什么同样是男人,他可以活得这么坦荡?
有的人生就一身正气,好像电视剧中的男主角。从一开始,就被罩上了主角光环。
实在可气。
杜崇旭走近了问他:“你找我有事吗?”
宋楚掐灭手里的烟:“揍你。”
不等杜崇旭反应,一拳头已经抡到他的脸上。
杜崇旭被打得一个趔趄,脸上的骨骼被打裂了似的。不由得恼羞成怒。
猛扑上去,对宋楚发起反攻。
他挥出的一拳,被宋楚成功躲过,闪身的一刹,又挨了他一脚。
宋楚的年轻活力,是他远远不及的。这些年他光练脑子了,身体越来越不灵活。早没了学生时代,打篮球时的那种弹跳力。
宋楚不仅反应敏捷,出手更是快。几拳都打在杜崇旭的脸上,疼得他呲牙咧嘴。
杜崇旭真恼了。
他既羞辱,又窝火,不惜用蛮力跟他撕拧到一起,完全不顾形象。
只有恶狠狠的打回来,才能解他心头之恨。
可最后却招致宋楚的一顿痛打。
打完之后,宋楚蹲到他面前:“你不是早想跟我来一场男人间的对决。就这个熊样儿,还拿盛锦初当幌子。我跟你不一样,我揍人的时候,不用经过任何人同意。”
他脸上的表情既神气,又邪气,像个痞子。
接着站起身,风衣招展,扬长而去。
杜崇旭坐在地上呼哧呼哧的喘气,俱体哪里疼已经不知道了,反正全身都火辣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