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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呲,轻点!”刘向东没好气的说道。    医馆的学徒闻言,稍微放松力道,但还是疼的刘向东眉头紧皱。    不大的医馆内,光线不是很好,屋内的装饰看上去有些年头,看上去有些老旧。    但这个医馆的跌打损伤治疗的不错,附近受伤的小混混,江湖中的游侠也是常客。    刘向东从前没有进官府当差,在江湖上混日子,时常受伤,就经常出入这里。    也算是常客了。    医馆里的大夫学徒对他也算熟悉,尤其是刘向东转身一变,从江湖混子,到成为吃公家饭碗的捕快,虽然是最底下的一员,但终究披了一层官皮,从不屑到敬畏。    不过,小学徒撇撇嘴,就算披上一层官皮,这人的生活也没改变多少。    还是三天两头一身伤。    一身行头,除了衙差服,常服也是脏脏乱乱,和以往混江湖一样。    这就是小学徒不知世事了,小学徒是京城本地人,虽不富裕,但有房子有亲人,现在在个小医馆学医,回家,家中母亲健在,衣服饭食都准备周全。    自然不知道像刘向东这样的单身汉过的什么日子。    冷锅冷灶,日常是连个热水也没有。    日常吃饭都在外面解决,衣裳穿到直至自己都受不了,才会想起去洗,自然也不是自己动手,花几个钱送到专门给人洗衣赚钱的妇人手里。    这就是单身汉的生活。    小学徒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身子单薄,心底看不上刘向东的行事,面上却没表现,来往医馆的人,尤其是治疗外伤的,多少都会点拳脚功夫,脾气也不好,小学徒进医馆的第一课不是什么医经药典,而是绝不能惹这些大爷。    不管心里怎么想,面上绝不露出来。    不过,这家伙真强壮!    单薄的小学徒十分羡慕刘向东强健的身躯,宽阔的肩膀,古铜色的皮肤,腹部鲜明的肌肉块,结实有力,再低头看看自己单薄的身板。    唉!    刘向东从医馆出来,颠颠钱袋子,没剩下多少,刘向东没学过正规高深的内功心法,一身本事,全靠外家功夫,就算没有敌人,长期练下去身体也会有暗伤。    这次擒拿凶犯,外行人也就看个热闹,觉得刘向东不是混饭吃的,实际上,像这样突然爆发,对身体也有一些损伤。    刘向东以前认识一个前辈,练的也是硬功夫,有点名头,但老年时,各种病痛爆发,严重影响日常的生活,比同年纪的老人苍老十岁不止。    刘向东不想日后像那位前辈一样,所以,选择在衙门当个小捕快混日子,就算有案子,按照捕快的老规矩,能混过去就混过去,实在不行,就群殴。    有伤,用的也是好药,避免留下旧疾暗伤。    所以,刘向东其实是攒不下来钱的。    想想几天后还要请手下大吃一顿,看样子又得动本钱了。    银子不是那么好赚的,尤其刘向东根本就没有省钱节俭过日子的概念。    随手丢过几文钱,穿上上次送洗至少有半个月没取的衣裳,顺便把这次行动穿了得半个月的衣服洗了。    李大娘住在响水巷,附近居住的都是普通百姓,她没有什么手艺,女红厨艺都一般,家里却有三个儿子,为了儿子将来能娶上媳妇,早几年开始做起来洗衣服的活计。    基本上,她的顾客都是大户人家的下人,偶尔也能接到像是刘向东这样的有固定工资的懒惰的单身汉的生意。    “刘班头,放心,一定给你洗干净,破的地方也会缝补上的。”    “李大娘干活我放心,先走了。”    李大娘看着刘向东的衣服,领子袖口已经泛着光亮,有的地方破开,散发一股奇异味道,脸上还得带着笑。    倒不是李大娘服务周到,刘向东每次送洗衣裳都会多给一二文钱,让李大娘顺道给衣裳破的地方补补。    缝补也就是顺手的事,要不了几个钱,主要是刘向东也知道自己的衣服太脏了。    晃晃悠悠的离开,李大娘看着刘向东离开,摇头叹息。    也老大不小了,也不早点找个媳妇,就这么混日子,长久以往,还有哪家的好姑娘愿意和他过日子。    也就那几个不正经的!    李大娘腹诽,哪里都有几颗老鼠屎。    这片区域,有那么几个颇有姿色的寡妇,也不正经过日子,找下家,整日涂脂抹粉,和手中有些闲钱的汉子牵扯不清,不用每日辛苦劳作,就有钱来。    刘向东也是其中的一员,而且因为年轻长得好身体壮出手大方颇受欢迎。    要是有个媳妇管管,哪能这么邋里邋遢的混日子,李大娘心里叹息。    离开的刘向东可不知道李大娘心里的想法,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在意,他觉得现在自己日子挺不错。    自由自在    像那些有媳妇的家伙,一些是妻管严,手里大部分钱上交,平时喝点酒都困难的很。    一些,媳妇到是听话,但成家了,再没心没肺,养老婆孩子的钱总得拿出来吧,一番下来,日子也没单身的时候潇洒。    刘向东觉得,还是潇洒几年,再想媳妇的事情。    回到家里,无视家里脏乱的环境,直接进卧室,床上的被子没叠,被子脏乱的很。    “明天也该洗洗被单子。”    刘向东嘟囔一句,到底还是爱惜自己今天刚洗完的衣裳,脱掉倒在床上。    手中不知何时拿出一个精致的荷包。    荷包是白色的绸缎,一看就是上好的料子,上面绣着莲花,十分好看,是女子常用的款式。    精致的荷包吊坠在刘向东的大掌之间,让人十分担心他掌上的茧子刮花荷包上的丝线。    一阵淡淡的香气传来,刘向东也不知道是什么香,淡淡的,不刺鼻,就连一向受不了女人脂粉的他也觉得好闻极了,打开荷包,从里面到出几个金锞子,还有一块石头。    嗯    石头有点像猫。    刘向东将石头拨到一边,他讨厌猫,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藐视众生的模样,不过就是一畜生。    不过    刘向东又将石头拿起来,那个女人喜欢猫?    想了想,把荷包里的金锞子全倒出来,其实总共也没几个,世家千金,出门在外,花费赏赐等,都交由心腹丫鬟办理,千金小姐本身是不会带太多银钱的。    反而是身为奴仆的丫鬟兜里揣的银钱比主子的多。    荷包空了之后,刘向东又把石头装进去,在手中把玩一会,塞进枕头底下,沉沉睡去。    端木斌回京的消息还是传来,当然,随之而来的是他去看望李婉儿的消息。    南宫雪知道后,脸色黯了几分。    “母亲,女儿知道怎么做,不用担心。”    南宫夫人把消息告诉自己的女儿,不是为了破坏女儿的幸福,相反,是为了女儿以后能过的好。    “雪儿,历来权贵之家,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你的父亲也是一样,我也曾幻想过一夫一妻的幸福生活,可这是不可能的。”    “母亲放心。”    “哎,虽然男儿三妻四妾很平常,但端木斌太目中无人,如果他再这样,母亲绝不会把你嫁给他。”    南宫夫人话锋一转,断然道。    男人可以花心,但是,却不可以宠妾灭妻,对妻子可以无爱,但是该有的尊重和维护却不可少。    虽然女儿的婚约大部分是为了两大家族的维持利益而定下来的,但女儿的幸福也很重要,倘若端木斌是个昏的,她绝不会把女儿嫁过去。    “娘!”    南宫雪感动,没想到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她一直明白自己和端木斌的婚约更多的是两个家族联盟,姻亲关系是天然的纽带,可是母亲为了自己的幸福,可以放弃。    母女二人难得真情流露,聊了好一会的知心话,直到晚饭才停下来。    “端木哥哥。”    南宫雪主动约了端木斌,因为两人自幼就有婚约,南宫雪从小就喜欢端木斌,对于其他男人的殷勤看也不看。    不能说是爱情,只是因为婚约的关系,认定了这个男人。    被众人评为京城第一美人,南宫雪自然有自己的骄傲,她从没想过端木斌会喜欢上别人。    尤其是那个女人论家世论样貌样样比不上自己。    而且抛头露面做生意,可是端木斌却着迷这样一个女子。    “雪儿。”    端木斌应约前来,看见打扮精致美丽南宫雪,一身繁复的襦裙,像是绽开的花朵。    看着一副雍容闲适的南宫雪,端木斌脑海里想的却是婉儿拼搏努力,不辞辛苦劳作的身影。    “端木哥哥,想必已经知道我这次约你的目的吧。”南宫雪轻声道。    “端木哥哥既然喜欢李婉儿,我可以接受她,许以贵妾,但是,希望你能掌握好分寸。”    南宫雪倒是想委婉一些,可是,这次见面,她发现,她的端木哥哥变了。    世家联姻,更多的是利益的结合,没有所谓的惊天动地的爱情,不光世家,即使永康王朝民风开放,也没有“自由恋爱”这样的事情发生。    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没见过“轰轰烈烈的爱情”。    在南宫雪眼中,以前的端木斌对自己细心呵护,自己也对他崇拜欣喜,两人将来一定会幸福美满。    可是,刚刚自己没有看错,端木哥哥眼中闪过的是对自己的厌恶。    厌恶    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