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过后,早春的寒意湿湿冷冷的,直透过几层衣服钻到人的皮肤里。猫叫声此起彼伏,白天那些贪睡的小家伙将所有的力量都积聚到了夜晚,听了教人心里生出一股不安定的感觉。 当最后一个离开的戏班子成员都走了后,瑰意还是站在侯府门前来回踱步。终于,等到了王朗之,提着一盏昏黄的灯笼垂头走了出来。 “今天大哥竟没喝酒?”瑰意难得没有在他身上闻到那股刺鼻的味道。 “今天的酒难喝极了,”王朗之的声音略带萧索。“今后我也不会再喝酒了。我早该听你的,喝酒伤身,又误事。醉着的时候交的朋友,其实也不是朋友。” 今夜一定还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但或许,她并不应该去打听发生了什么。她正发着愣,王朗之突然双臂一环,将她整个人都圈在了他坚实的臂弯里。 “唔……”她比王朗之矮好许,脑袋正好被用力压在他的胸口,那里硬邦邦的,很温热,还传来有力的心跳声。不知为何今夜的王朗之明明没有喝酒,瑰意却莫名感觉到了他平日里绝没有的气息……就像是那种亡命之徒?不!她摇了摇头,她怎么能这么想自家大哥呢? 王朗之顺势从后背给她披上了自己的氅衣。“这么晚了,还一个人站在外面,天寒也不晓得给自己披件衣服,都过了生辰了也不见长大。” 听王朗之一如既往地数落她,瑰意暗自舒了一口气,“瑰意这不是知道有大哥在自会照顾瑰意的。对了,那位穿红衣的郎君怎么不见出来?” “他喝多了,出不来了。”提起黎赪,王朗之眼神一黯。 瑰意“嗯”了一声,兄妹二人相继下山。夜里的山路并不好走,瑰意的内功由王朗之传授,由于起步晚,又缺乏动力,如今只是“山外山”境界,比不得兄长的“天外天”,故而夜不能视物,灯笼的微弱的光也不足以照亮脚下,好几次,她都险些被绊倒。于是她摸黑拉住了王朗之的手。 “啊!怎么冰冰凉的?”在接触到那只大手的时候,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 “大惊小怪。”王朗之抽出了他的手,反手一举,一下子把瑰意给抬了起来,“上来,大哥背你。” 若是有外人在,瑰意是不好意思让哥哥背的。但眼下一个人也没有,瑰意也就大着胆子爬上了王朗之宽广的背,这让她想起十三四岁的时候,王朗之难得从翠微谷回家一次,就偷偷带她出去玩,有一回她学着王朗之喝酒喝醉了,他也是这样将她背了一路。 “其实光是戒酒这一件事,就比世间大多数事都要难了。若大哥能戒酒,就一定可以也能做成其他事。” 王朗之轻声“嗯”了一声,“说好了帮瑰意庆祝生辰,现在我却带着你走夜路,一会儿回家免不了又要被母亲责罚。” “生辰已是昨天的事了,昨天的事都过去啦。我才不怕责罚,只要心诚无事不可弥补。”瑰意轻轻搂住了王朗之的脖子,嗓音如梨花花瓣那样轻柔,“虽然大哥又贪杯又贪玩,既懒得成家立业,又懒得考取功名,口袋里没多少钱还常常在朋友面前摆阔,都二十有二了却成天在外游荡……” 王朗之难得没有反驳。 “但是,瑰意知道,很早以前我就从你的眼神里就看得出来,大哥心里一直都如明镜一般,你知道什么时候此生非做不可的事。虽然你从来没有告诉过瑰意,你所求为何,但也无妨;只要大哥坚持下去,问心无愧,又何必为了一些本就两难的事自责、痛苦呢?” 王朗之侧头看了她一眼,“瑰意当真这么想?万一大哥毕生所求是成为称霸武林、修得绝世武功、坐拥各色美人的大魔头呢?” 瑰意笑:“称霸武林,绝世武功,各色美人算得了什么?” 王朗之:“噫,口气这么大?” “大哥身边一直都有朋友在看着你。瑰意,陆侯,还有其他江湖上的朋友,而我认识的王朗之是绝不会割舍朋友的人。”黑暗之中,她的声音轻而有力。 有一种人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深刻得意识到自己不聪明,从来不以己度人、好为人师。 可王朗之情愿当她是老师,有许多事,他只愿意听她说。 “……大哥,你哭了?”瑰意讶异。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却大落落地哭了。 瑰意趴在他的背上拍了拍他的脑袋,像哄三岁小孩那样用吴语道:“阿潜,哭完了明朝眼睛肿肿,大家都知道我们家有个小哭包啦。” 王朗之一边抽泣,她就一边熟稔地取出手帕给他擦眼泪,看起来某位兄长也不是头一回在妹妹面前哭鼻子了。 月色之下,时间已然悄悄地从昨天走到了今天。 最成功的杀手看上去不一定是最厉害的猎豹,但一定是最会伪装的变色龙,在杀人前要斩断自己和猎物的关系,因为有了关系就有了嫌疑;在杀人后更要斩断和所有相关者的关系,因为保持关系就会忘了杀手的本质:孤独。 两年前,接下任务后黎赪就定下了这个计划。陆夜雪难以接近,但王朗之确是他屈指可数的朋友之一,而接近王朗之并不算太难,有时候转角在某家酒肆的地窟里就能找到他。黎赪也有想过一旦陆夜雪发现自己中毒,活着走出远山侯府将会是一件难事。雇主给□□的时候告诉他这种毒不会立刻杀死人,而是会慢慢地折磨他,发作需要七到十天,所以他本打算利用这段时间骗说自己有解药,然后再假意让王朗之答应他几个条件从而支开王朗之,自己逃之夭夭。拿着一辈子也花不光的钱,天大地大,他再也不用做杀手了。 可是现在他的人还没有走出侯府,他却已经说了,这毒没有解药。六月雪如此人物,他终究不想看到他在最后的弥留之际还要活在虚妄的希望里、疯了一样地求生、最终绝望地死去。 “六月雪,你赶走了小书圣,又不再是巅峰状态,你杀不了我。” 陆夜雪却道:“本侯会放你走。” 黎赪笑,“如果陆侯企图通过黎赪找到雇主,那陆侯就错了,雇主在知道任务完成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再想和工具有任何瓜葛。派人跟踪我也没用。” “可本侯已经决定。” 反倒是黎赪无话可说。他本来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或许死在曾经的“朋友”手里,对他这样一个杀手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他总是像想“今天吃什么”那样想自己的死亡。世界上本无绝对有把握的事,或许有常胜将军,但绝没有永远不败的杀手。杀手只是无名的工具,使用工具的人有千百种不同的面孔,有的居庙堂之高,有的受万人敬仰,最臭的名声是工具的,最大的利益是主人的。 若王朗之与雷疆联手除他,他并无胜算,在这两年来,他也设想过死亡来临的场景。他的生活如腐臭陈旧的裹尸布那般无趣:即便下一刻死了也没有遗憾,只因从未有过期待。 陆夜雪背过身去,目光重新看回了被乌云遮住的月色。他的面色却比月光还要惨白,甚至还浮现出一层青紫色。 陆夜雪并没有毒发身亡。在这一刻黎赪突然意识到他先入为主的想法使得他对这场计划的理解大错特错! 雇主只将毒给了他让他去下毒,却从未告诉过他,这不是一场杀人计划!陆夜雪不用死,但他二十年的内功正在渐渐流逝。雇主是要陆夜雪成为一个废人!至于雇主做出这样的决定的背后有何用意,作为一个杀手,他绝不该打听,也绝不该揣测——事到如今,陆夜雪久病成医,应该早已知道了自己即将武功尽失。 可对于爱武成痴的陆夜雪来说,成为的耻辱会比死更好受吗? 这世上可有苟且偷生的剑神? -------------------------------------------------------------------- 天亮了。 黎赪没有离开侯府。 他在等,等一对朋友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的好戏。但今天之后,陆夜雪武功尽失一定会成为双杰之间一道迈不过去的坎。世间或许有化干戈为玉帛,但绝没有人能对一块美玉中间的裂痕忽略不计。 只是他没想到,王朗之这么快就带着三件礼物登门拜访。 桌上放着一壶温热的茶。陆夜雪难得穿着一身劲装,手中一柄三尺寒锋。“过几招。”他说。 黑瓦白墙,清泥玉霜。 没顾得多说一句话,就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陆夜雪剑势如闪电,只在空中留下一道一闪而过的银影,他的身法又飘忽如仙,让观者只觉得他下一刻就有可能出现在你背后,防不胜防。他的剑不需要有名字,因为那就是陆夜雪的剑;他的剑招不需要按照套路,也绝无可能编成剑谱,因为那是世间最变化多端、随机应变的剑术! 黎赪在房顶上几乎要站不稳:是他害了这样的一个剑客,让今日这场石破天惊的对决成了绝响! 陆夜雪的剑势迅猛,招招凌厉。但继续看下去,黎赪还是没有在剑下感到杀气。他平生见过许多精彩的对决,亦亲身经历过无数此对决,可却从未见过没有一丝杀意,却有拼上性命的气势的决斗。黑瓦白墙,梨花雪,空气中有一张无形的弓,紧绷着,等待着,挽留着最后的那一支箭。 王朗之的春秋笔与剑相缠,仿佛变化出一千支笔。他的武器不仅仅是笔,他全身上下的每一块肌肉都那么灵活,都在防守或是攻击。那是李白走过的峥嵘崔嵬的蜀道,那是王羲之醉里挥毫造成的兰亭,他在写字,也在作画,更是在用心地、使出他目前最精妙的武功。 十七帖!拟草书之笔意,虚实开阖、映带有节、点画相偕,草书之狂,剑术之利! 这两个人不是在厮杀,虽然他们的招式都招招致命,毫无相让的嫌疑;他们也不是在比武,因为没有人会在比武的时候刻意不比拼内力;可这是一场惺惺相惜的比试,比任何一句原谅或是道歉都来得有力! 陆夜雪现在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大漏斗,每一刻他的内力都在流逝,在他决定与王朗之痛痛快快地打一场的时候,他也决定了在其中耗尽自己的内力。 最后,陆夜雪的剑比王朗之的笔快了一分,提前触到了王朗之的咽喉。陆夜雪收剑的时候,他的内力已荡然无存。 手一颤,剑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