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5 章(1 / 2)长相思,在长安首页

步云夕迷迷糊糊睁眼的时候,帐顶那对嬉水的鸳鸯,让她恍惚了好一阵。

连续折腾了两日,她昨晚早早睡下了,王府的高床软枕就是舒服,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这会睁眼,看着周遭的紫檀雕花屏风、轻纱帐幔,再回想那天的刀光剑影,有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一个多月前她下山的时候,以为只要到了洛阳就能找到杜玉书,至于找到杜玉书后如何,她有两种设想:一是杜玉书万分激动,马上禀明父母,高高兴兴地与她成亲,二是杜玉书万分激动,马上禀明父母,遭到坚决反对,于是两人高高兴兴地私奔,从此浪迹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

步云夕私心里更希望是第二种。

杜玉书是家中独子,杜青峰夫妇人到中年才得一子,还是杜夫人吃斋念佛整整三年才求来的。据说生产前的一晚,杜夫人观音菩萨入梦,菩萨站在长案前,笑眯眯地看了她一眼,留下一块美玉,一册书,又飘然离去,故而杜青峰替儿子取名杜玉书。

杜玉书自小聪明伶俐,长得也好看,唯独一双腿不好使,一到冬天便疼得利害,连床都下不了,听闻凌霄山庄上有一个奇特的温泉,温泉的水来自焉支山上的千年雪峰,有洗筋伐髓之效,于是杜青峰特地将他送上凌霄山庄,拜托当时的庄主步青云代为照顾。

杜玉书因为腿脚的原因不能习武,本身又长得斯文秀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像个诗书世家的贵公子。杜玉书的出现,仿佛往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石子,让步云夕枯燥的生活一下鲜活起来。她觉得杜玉书比起自家那三个不学无术只会打打杀杀,却连她都打不赢的哥哥们强多了。

大概是在杜玉书面前总让人自惭形秽,她的三个哥哥都不怎么喜欢他,祖父步青云日理万机,父亲步步金每日削尖脑袋想着怎么来银子,于是照顾杜玉书的担子便落在步云夕身上。

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每日推着轮椅,陪杜玉书在山上的风雨亭俯瞰整个焉支山,看连绵的云海,看鹰隼翱翔,看山脚下一群群的牛羊吃草,看骏马奔腾。但看风景这种风雅事是杜玉书做的,她是坐不住的。

“玉书哥哥你看你看……”她跃到树上,掏了一窝小麻雀,献宝似的,“有五只!你饿不饿?我烤给你吃。”

杜玉书的脸色变了几变,不知是因为饿的还是因为激动的,“这雀儿毛都没出,你怎么忍心烤了吃?它的爹娘若是回来,看到这空巢和一地的尸骸,该有多伤心,快快放回树上。”

也是,毛都没出,能有多少肉?还是玉书哥哥考虑周到,于是她又跃到树上,把鸟窝重新放回去,“你说得对,还是等养肥了咱们再来。”

杜玉书看着她上蹿下跳,一脸的艳羡。

“玉书哥哥,我昨天看了你压在枕头下的话本子……”

杜玉书的脸一下又变了色,“谁让你乱翻人家东西的?”

“你又不是人家……”步云夕委屈道:“再说,不是你让我多认字、多看书的吗?那话本子为何我就看不得?”

杜玉书脖子哽了哽,无话可说。

“不过好多字我都不认得,你快告诉我最后那个卖豆腐的姐姐和那个绿林好汉如何了?”

“那位绿林好汉杀了强娶她的土豪劣绅,也教训了那个卖女求荣的继母一顿,最后带着那位姑娘私奔了,从此快意江湖。”

多好的结局。

步云夕两眼发光,满怀期待地看着杜玉书,彼时他脸上东一颗西一颗地长了好些痘痘,却丝毫不影响他完美无瑕的天人玉颜,“玉书哥哥,将来我爹要是不同意我和你的婚事,你也会……嗯,你就不用教训他了,反正你也打不过他的,你会偷偷带我私奔吗?”

杜玉书白瓷般的脸刷一下红了,支吾了好半天才嚅嗫道:“怎、怎么可能呢?你看我这腿……连站都站不稳……”

“我祖父说了,雪峰上那支玉灵芝就快长成了,等他摘回来做成药引,再让海长老替你扎上四十九针,再辅以温泉,你的腿就能好了。玉书哥哥,等你的腿好了,咱们就能私奔了!”

“真的?”杜玉书脸上的潮红再也退不下来,他总算盼到双腿痊愈的那一日了,“那、那、那真是太好了……”

所以,他们的结局如果不以私奔这种形式来完成,实在对不住那段美好的青葱岁月。她原本还暗自期待,她找上门时杜青峰夫妇千万别太好说话,最好来一出棒打鸳鸯,这样他们就能义无反顾地踏上私奔之路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杜玉书一家不知去向。

杜玉书自离开凌霄山庄,每隔两三个月总会写封信给她,她对上一次收到他的信,已是去年年中的时候。当时信中只说他的父亲押镖遇到些麻烦,他颇担心云云。但当时恰逢祖父步青云去世,步云夕伤心之余还得料理庄中事务,没顾得上杜玉书,自那之后,杜玉书再没任何消息。

她猜想,杜家忽然间离开洛阳,在江湖上销声匿迹,多半与杜青峰押镖遇到的麻烦有关,可惜详情杜玉书在信中没说。到长安已一个多月,连半点消息都打听不到,她已开始怀疑杜玉书是否真的在长安。

愣怔了好片刻,外头响起素音的声音,“王妃可是醒了?”

步云夕一怔,这才想起她问的是自己,“醒了,进来吧。”

六七个丫鬟捧着银盘、澡豆、香巾鱼贯而入,伺候她洗漱更衣。昨天她让素音替她准备几套男子服饰,这会王府的女裁缝已把衣服送过来任她挑选。

她让素音也换了套男子服饰,自己则选了套淡青色带西番莲纹的圆领窄袖袍,让晨袖替她梳了个髻,扎上幞头,腰系蹀躞带,再蹬一双白底鹿皮长靴,往铜镜前一站,俨然一位翩翩公子。

打扮妥当,秋水进来请示。“不知王妃打算去哪儿?小的这就去准备。”

步云夕道:“长安哪里有好吃好玩的?我去逛逛,见识一下长安的繁华。”

秋水心想这位王妃来自肃州,那种旮旯地方与长安简直一个天一个地,王妃这般年轻貌美的女子,初来长安,自然是想见识一下的,于是毕恭毕敬地介绍了长安好些有名的地方。

“……说白了,东市周边住的都是达官显贵,所以东市的货行虽不如西市的多,但卖的俱是上等奢品,食肆也比西市的要高档……”

“那就先去一下怀远坊吧,热闹些。”

秋水略感诧异,还以为王妃会自恃身份去东市,没想到她首先选择的是靠近西市的怀远坊,“呃……是,小的这就去准备。”

“慢着。”步云夕招手把他叫了回来,“准备辆普通的马车就好,不要有王府徽记的,也无需护卫随行,让素音跟着就好,我可不像你家王爷喜欢招摇过市,越低调越好。”

秋水吓了一跳,“王妃,万万使不得,前日的乱党还没缉拿归案,王爷吩咐过……”

步云夕打断道:“正是因为乱党还没抓到,招摇过市,是生怕乱党不知道我的身份吗?去吧,王爷问起,就说是我的意思。”

秋水为难地退了出去,靖王昨晚一夜未归,估计还在昭华阁,他总不能真按王妃说的那样,连个护卫都不让跟着,万一出了事,他可担待不起。左思右想,最后决定让几名护卫偷偷跟着,暗中保护。

步云夕要去怀远坊,看似随口说,其实是有心的,因为那天出事前,她就住怀远坊的有朋客栈,随身行李还放在客栈里。别的东西都可以不要,唯独祖父步青云留给她的剑,一定要拿回来。

怀远坊紧挨着西市,马车抵达时已是午时,步云夕找了家高档的食肆带着素音进去了。在长安街头,男子装扮的女子比比皆是,尤其勋贵人家的女眷,为了外出游玩时方便,常穿男式服饰。店中掌事一见两位衣着华贵的女公子进来,识趣地领了她们到二楼雅间。

待上了菜,步云夕从怀中掏出那日的人/皮面具戴上,对着小铜镜仔细捯饬了一翻,吩咐看傻了的素音在此等她,从窗户翻了出去。

有朋客栈就在两条街开外,掌柜一见步云夕,哎哟一声,“这位爷,您总算回来了,两天不见人,我还以为您那天遇上麻烦了。”

不怪掌柜多想,有朋客栈住的多是江湖中人,掌柜的自然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事。

这张脸那天有不少人见过,若非要来领回东西,步云夕实在不愿再用这张面具,她左右看了看,还好今天人少,于是干笑两声,“掌柜有心了,实不相瞒,小弟最近时来运转,竟然遇见一位在长安当官的远房亲戚,他见我有几下功夫,聘了我去当护院。我今儿是特意回来结账,顺便拿回行李的。”

这实在不像一张会“时来运转”的脸,但掌柜见他这身华贵打扮,也没多怀疑,恭喜两句后便和她结了账。

步云夕一心想尽快收拾完毕,回酒楼与素音汇合,然而回到她之前住的那间客房,却一下傻眼了。

所有东西都在,唯独她的剑不见了。

她的剑有个好听的名字:迭璧,是凌霄山庄创使人,即步云夕的曾祖父步凌霄的剑,步凌霄把剑传给儿子步青云,步青云却没传给自己的儿子步步金,也没传给三个孙子,而是把剑传给了孙女步云夕。

迭璧剑是凌霄山庄掌门人的象征,持剑人即掌门人,按说步青云应该把剑传给儿子步步金才对,但步青云在步云夕十五岁及笄时,当着全凌霄山庄上下的面,把剑赠给了步云夕。

这可把步步金气坏了,他自认为自己是长子嫡孙,理应继承掌门之位,没想到老爹竟然绕过他,把迭璧剑传给了步云夕,这让他一张老脸往哪儿搁?之后好几个月,他都臭着脸,拒绝和这一老一少说话。

事后步云夕曾问步青云,为何把迭璧剑传给她?步青云摸摸她脑袋,无可奈何道:“都怪我,当年鬼迷心窍娶了个土财主的女儿,生了个不争气的龟儿子,龟儿子又生了三个不争气的龟孙子,我一身的本领没学成,一天到晚折腾他的小算盘,想着怎么赚钱,凌霄山庄若是交到他手上,迟早要完。还好有你……”

于是为了顾及步步金那张无处安放的老脸,对外一律宣称他是凌霄山庄的掌门,称他一声庄主,但庄内的事务却全由步云夕打点。

“丫头,迭璧可不光是一把剑这么简单,内中乾坤……”步青云看了步云夕稚气未脱的脸一眼,叹了口气道:“等再过几年,我自会告诉你。”

然而步青云死得突然,没来得及留下遗言就死了,那“内中乾坤”究竟是什么,从此没人知道。

除了步家的人,迭璧剑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步云夕想不明白,什么人会偷走她的剑。最后步云夕猜测多半是步二他们查到她住的客栈,把剑拿走,逼她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