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天宝十三年,夏。被烈日烘烤过的古道,一人一马风驰电掣般疾速向前,马蹄踏过处,尘土飞扬,马上之人面容模糊,只余一抹极淡的青色影子。天边的太阳余威尚存,映照得满天云霞璀璨夺目,那抹渺小的青色影子似乎正追着云霞而去,最终消失在那耀眼的光芒中。
穿过云霞,薄雾朦胧,天光微亮。
“快开城门!快开城门!”年轻的青衫驿使在城门口,沙哑着嗓子高声喊,如响鼓重槌般划破宁静的天空。
重重的城门哐当打开,他不发一言,快马入城,街上稀稀疏疏的行人车辆纷纷避让,因避让不及而摔倒者有之,吓得大声尖叫者亦有之……
一个脸相约莫十五六岁,着青灰衣衫的清俊少年从一辆马车里面探出头,正好看到一人一马打他身旁闪过。他放下帘子,侧头问身旁正闭目养神的年长者,“爹,您说那个驿使身后的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我们一连好几天都看到了,难道是边关有紧急军情吗?”开口却是轻轻脆脆如银铃的女声,不若男儿。
话音还未落定,他又即刻转言道:“可不对啊!如果有紧急军情的话,不应该拿个大箱子呀!”少年的眼中难掩好奇之意,“爹,您在宫中有没有听到什么风声。”
被唤作父亲的人眼睛仍然闭着,嘴微动道:“朝廷之事,兹事体大,岂是你一个女儿家该打听的。”
“女儿家怎么了,女儿家也是大唐子民,大唐子民打听大唐之事,有什么应当不应当的。”胭脂很不服气地说,“则天皇帝也是女儿身,不还做了皇帝吗?”她一向痛恨“女子不如男”之说,今日听得父亲也如此认为,便格外气愤。
被胭脂唤作“爹”的人,名叫薛炎烈,年方五十,现官任千牛卫中郎将。薛家一门习武,好游侠,为官者寥寥,倒是他投了公门,从一小小捕快做起,数十年经营,方得如今位置。
“胭脂,你记住了,不该知道的事就不要总想着要去知道。好奇心有时会包藏着大灾祸。”正闭目养神的薛炎烈淡然回道。他在朝廷风雨二十年,早已深谙此道。
可胭脂却不以为然,“爹,您这话,女儿就不敢苟同了!”
薛炎烈睁开眼睛,转头看向女儿,开口道:“哦,说来听听。”
尽管他和夫人杨氏共育有三女,但只有这个大女儿最像他,虽然是女儿家,却不爱红装爱武装,骨子里有股豪侠气,像极了他们薛氏门中人。当然,他最疼爱的也是这个女儿。
胭脂一本正经说道:“依女儿看,这好奇心好比是拉车的马,您想想,如果没有了马,这车能走得快吗?还有那驿使能那么快地将大木箱子送到长安吗?”
“歪理。”薛炎烈笑答,“让你入学堂识字明理,你学的就是这些?看我不告诉你娘!”
“爹,您又拿娘吓唬我,您要是敢和娘说,我就告诉娘您没回来那天不是有公务……”胭脂的话还没说完,薛炎烈就忙打断她,“好好好,我不说,不说!”嘴上虽答应了说,可心里却很是不服,下巴颏上的胡子气得一抖一抖的。
胭脂拿手挽住薛炎烈的胳膊,撒娇道,“好爹爹,女儿知道错了还不行吗?”
薛炎烈不搭理她,仿佛还在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