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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学时候第一节语文课,老师教授的便是日常用语里的灵魂,而且没了就说不成人话的……人称。

华夏文明五千年历史,第一第二第三人称,我你他,人与人之间的那层密不可分的关联,仿佛就是在这三个字之上,一层层拼凑,雕琢出来的。

没有人能超越这三层境界,除非,你们之间不再有关联。

路芊小学的时候语文特别烂,她写的作文,如果用”牛头不对马嘴”牛头不对马嘴来形容的话,牛和马都不同意。

也许是脑瓜子太活络,这位语文学渣脑子里总会冒出千千万万种别人把脑子翻个底朝天都没有的想法,比如,为什么人叫做人,猫叫做猫,为什么只有三种人称而没有第四第五……

就这样一个普普通通成绩平平个子矮小的丫头,在班里的存在感低到小学毕业时连班主任都不记得班里有这个名字。她倒好,每天还是保持着一副“我命由我”的孤傲,那根炸炸的翘马尾晃晃荡荡的像个跟屁虫呆在她脑袋后面随着她云游四海,昂着脑袋,六亲不认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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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的路芊失恋了。

按照以往老同学对她的印象,这个家伙估计都没有失恋的资格——因为她不可能恋爱。可这就大错特错了。高中是所美容院,不会打扮也变美。路芊一直都是个家教严的好孩子,至少她不敢在读大学前就打耳洞,吹拉染烫她那头杂毛,虽然到了大学怕疼也没敢去打耳洞,但是成年以前这些事儿,就算没机会一一实践,身边那些小女孩们聊天也多半能听到几耳朵。说来惭愧,当初路芊中考发挥得不好不坏,反正到不了一般高中也进不去重点,中游水平的学校也不是都像她们家那样管闺女的,哪怕校规里天天嚷嚷着不许染发烫发化妆,总有些“技术高明”的未来女Tony们悄咪咪地让头发蓬松一点,看起来鼻梁颧骨高起来点儿的,能练就这番技术的“专家”们课间老师一撤退就吧啦吧啦聊起来,今天你这个刘海弯弯的昨天你用啥涂脸这么水灵的。

记得路芊高考完的那天晚上,别人要么在家胡吃海塞或者把自个儿鼻子尖儿按进电脑屏上的缝里,她在哪儿?在一个有空调,WiFi,还有奶茶的地方,半闭着眼睛,享受来自头皮星星点点的触动带来的快意。

“你是不是预谋已久啊,刚考完就来色否及(上海话迫不及待)地要做头发。”她妈在边上喝着星巴克让Tony修她的那头硬板一样的短发。

可不是么,预谋已久。

路芊装作没听见,心里窃喜。

她这回要把那头咋咋呼呼的杂毛柔顺再拉直,然后发尾稍稍内扣,自然弯曲。

事后回忆这次人生第一回认认真真打理头发,路芊摸了摸自己现在这头柔顺的法式自然卷发,这两年不知道被她修改过几次,终于找到了最喜欢的款式。

高考后的暑假,路芊终于不再停留于偷听班上漂亮女生们谈论哪件儿衣服好看哪个牌子的化妆品适合谁,亲自上手实践检验,尤其是全副武装打扮齐全之后的样子,她自己对着镜子都挪不开眼。

其实路芊的长相,底子真不赖。她妈要不是因为年纪上来了懒得打扮,年轻时候虽然也不是花枝招展的类型,但那种文文气气的长相,亮晶晶的大眼睛整容模板双眼皮……哎呀不然她爸怎么可能追她妈。

长江后浪推前浪,路芊长得也不赖。遗传基因这方面还是个可塑之才,整容模板的大双眼皮和杏仁似的眼睛,两腮呈桃状加上一个小尖下巴,应证了古人对妲己的比喻“杏脸桃腮”,要不是之前上中学整天头发乱糟糟的乱吃零食还长痘,怎么会埋没这些年,况且那些旁听的“时尚秘籍”也不是白听的,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大一一年,路芊就从一个连老师都不记得她的小透明,变成了叱诧风云一枝花。

既然靠美貌出圈,自然有了些许追捧者。她读的是中文系,学校还不错是个211。她们系的女生说实话,在全校范围内还是比较抢手的,毕竟二十岁以后靠气质,学中文的天天钻在“蒹葭苍苍”里面,坐在树下念念有词地背书,这种场景无数次被外系男生拍下来做聊天背景图。上回有个计算机系的男生晚上喝多了跑到路芊她们宿舍楼下,他来自中文系的女朋友匆忙披了件长风衣就跑下楼来,结果那男生看见女朋友下凡上来就一句:“你是天上飞下来的仙女儿么。”后来这个男生被宿管大妈追着满操场打。

路芊在阳台上看热闹,室友娓娓带着巨丑无比的玫红色干发帽过来晾衣服。

“羡慕人家谈恋爱甜蜜蜜啊?”娓娓一脸坏笑地从侧面凑近路芊,“校花?”

“别闹啦。”路芊刚开始被这么叫还挺不好意思的,现在早就习惯了。

“那个化学系的男的不是追你好久了吗?还有那个……工管系的,你不是有挺多人追么,怎么一个都看不上。”娓娓说到这儿,有点羡慕地看了看面前这张棱角分明凹凸有致的脸蛋。

“你刚才说的这两个人,化学系的那人每次找我都一副那种被他看上是我的荣幸一样的骄傲表情,搞得像他喜欢我我就必须喜欢他一样,凭什么啊!”路芊越想越气,“还有那个学工商管理的,我都不认识他他就说喜欢我,我怎么可能和他在一起啊我连他名字哪几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她长长地哼了一气。

这是大一第一学期的路芊,对待追求者的态度。

那为什么这么快,在大二,也就是二十岁的时候就失恋了呢/

这还要从那些追求者说起。

路芊的初恋发生在大一下学期,春天。

他是计算机系的门神。门神可以解读为,门生,学神。也因为这两个词语,让这位追求者有幸成为唯一一个,路芊对他不是别扭而是有一丝敬仰的一位追求者。

其实讲真,起初她以为的理科学神因该是像玛丽苏小说里那样,高富帅大学霸闭着眼睛考满分还搂着女主来一句“哼,女人”……听说真有个计算机系的大学霸喜欢她,她为此还在宿舍和娓娓发过神经,因为过度兴奋。就有一种出身贫寒的秀女入宫被皇上一眼相中成为贵妃的鸡犬升天。等等,为什么要这么形容?哎呀好歹人家这么优秀,你这长得好看会写文章背古文的,从综合实力角度,人家还是甩你好几个档次的好伐。都说科学家业余也爱好艺术人文听音乐看书,但艺术家作家会敲代码,捯饬电路的有几位?

像这样的学霸,要是真人如小说般俊俏,估计路芊这辈子都不可能对他有那一丝丝的现实主义理想了。

不过还是得男追女的,哪怕隔座山。毕竟对于一个长相没有什么优势的理工男来说,纵然身上有十八般武艺还会哄女孩子开心的高双商,你要是不自己主动去展现自我,估计大学毕业前你也只能成为漂亮姑娘口中那个“可远观“的学生干部了,说不定还是个老干部。

路芊对自己要求高,长得好看,又有一些她看不上眼的追求者在后面跟着,膜拜的眼神简直能把她吹上天,自己已经挺优秀的了,虽说学术上没啥突出贡献,但她大二已经在几家大公司实过习,开过眼界了。虽说每回实习期都短得很,无非就是一个月就拍屁股走人,而且第一份实习还是家里托关系找到的,但后面的二三四,凭着前一次实习期导师给的优秀评价和那个公司的招牌名气,自己一个人踩着一双一百块的细高跟鞋跑了无数次面试。

就这点,大二,辅导员已经把她当正面教材在系里开大会的时候唠唠叨叨了。

同样作为“你看看那谁谁”来说的,还有一个人,计算机系的司呈。

“都说那个司呈喜欢你欸,也不主动联系一下。”八卦的室友娓娓一出大会堂就搂住路芊的脖子问。

“这哪里需要他亲自动身啊。”路芊挤出一个阴森森的微笑,“别忘了咱们班有几个千里眼顺风耳兼职传呼台小姐的八卦男。”

两人顶着寒假结束开学的阴天,计划着回宿舍泡哪个口味的泡面。

那会儿路芊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女生宿舍楼下掐着自己手腕上的手表,脑子里全是她。

“路芊!”

歌词说,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才会忘不掉你容颜。

如果没有多看一眼回过头的功夫,也许路芊未来几年的生活轨迹就不会那么“值得一提”了。

在后来的几年里,这个声音就像阴魂不散的一个鬼,缠绕在路芊周围要死要活不离开,赶都赶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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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呈追路芊其实就像老天眷顾一样,比其他男生都顺利许多。

那天开学在女生宿舍楼下找路芊只是第一步,司呈打着如意算盘,心想请教路芊关于实习的事儿,顺便……没错,他预料的事都发生了,路芊这人心也真够大的,明知山有虎,还把自己微信给司呈了。一来二去,聊公事聊着聊着,两人居然还能发掘不少共同爱好。学霸就是不一样,能从对方有意向的实习公司里发现对方喜欢什么,司呈就这样,在短短几个晚上补习完了唐宋八大家之类的平时一看就成盲文的书,对他来说简直比看代码还伤眼睛,恨不得做梦都在和莎士比亚拜师学艺。

路芊呢,能和他聊这么久也不会不耐烦,也是有私心的。司呈最吸引她的地方就在于,他不会很直接地表露自己言语间朦胧的“目的性”,和别的男生不同,他让她觉得,他不是想让她往爱情的方向发展,而是想和她做能说实话的好朋友,他有一种让人笃定的信任。

这也注定了,路芊休想忘记他。

两人的恋爱在“微信公事“聊到一个月的时候有了姓名。

路芊很喜欢看司呈敲代码的样子,其实他只是脸上痘印还没消退干净加上不怎么保养导致肤色偏暗,轮廓还是挺有天赋的,脸型骨相都很有立体感……

每次都是,看着他在电脑上捣鼓一些她看不懂的火星语,桌上摊着她拿荧光笔备注得连七八糟的古诗词,然后呼吸着他衣服上专属的树叶香,抱着他干瘦的左胳膊睡上一个美美的午觉。司呈被路芊训练出了单手打字编程的技术,她不知道,他偷偷把她的头绳拴在了背靠着的那棵大树,她够不到的那只树杈上,又偷偷地许了愿……

好景不长,只有半年时间。

是路芊提出的分手,原因,她要实习,司呈忙学习。两人在工作学习问题上起了分歧。主要导火索还是,路芊一边要上学还要工作,根本没时间谈恋爱,而司呈又是个直性子,还没上过职场,自然是对于路芊下班后的抱怨牢骚那团鸡毛一无所知,要让他说句宽心的话也是难为他了。女孩子要哄,更何况一个处处不得志的小实习生,端了一整天咖啡点头哈腰回来还要被男朋友查问作业做的怎么样了怎么还不去学习?和学神谈恋爱你要是没点学霸同款的废寝忘食,或者是你没把脑回路放在和他同一条线路上,奉劝一句还是量力而行。

因为这些不欢而散,也没谁的了。

爱情来的快去得也快。路芊又回到了谈恋爱前那种在学校里继续做她的高傲女神,出了校门改个行头踏踏实实当个白领小社畜的两面生活。

司呈的难过与否,路芊不得而知。

要说有多爱司呈,路芊在当时只知道,和他待在一起的时候连空气都有变成了水果味儿,清甜的感觉。

除此之外,实在想不出多少了。

路芊曾经尝试过让司呈喂她吃薯片,司呈还兴高采烈地举着那片可怜的小薯片,“啊”地送到她嘴边,结果中文教授刚巧路过,路芊下意识地别过脑袋避嫌,简直像个小学生在躲老师。所以那片薯片只能壮烈地,牺牲在了司呈嘴里。

用娓娓的话说,路芊就是单身二十年习惯了,所以才这么“冷淡”:

“难怪你们这么快就分了,对对方的都提不起兴趣。”

与其说是冷淡,不如说是。

反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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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呈说过,路芊是他遇见过的最特别的一个女生,他喜欢她很久了,大概有一年时间,就这样默默关注她……后来路芊无聊在网上看小说,偶然看到上面一摸一样的句子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

他还说,他很爱很爱她,甚至还提到了未来,毕业,结婚,就差把孩子名字都起了。

可他们竟然没接过吻,连手都没牵上。

原本以为是在“性冷淡”风格上遇到了旗鼓相当的对手。

你以为呢。

“芊芊芊芊!“娓娓拿着手机嘴里插着牙刷冲向路芊的桌子前,路芊还以为她们家idol又怎么了,随性地抬了抬眉毛。

“这次又是哪个男团?”路芊伸了伸懒腰。

“什么呀你自己看。”

路芊接过娓娓的手机,揉揉眼睛。

好家伙。

“我早把司呈朋友圈隐藏了。”

“你……没事儿吧?”娓娓停顿了一下,试探着。

“我呢个能有什么事儿,”路芊冷笑一声,阴森森的吓得娓娓脊梁骨一刺,“不就是……不就是司呈这个王八蛋又换女朋友了么,不都分开一个月了么……谁还不谈个恋爱啊你说是不是……”

怎么说不下去了?不就是分手了吗?这一个月过得好好的还刚拿到了实习工资……为什么没吃东西喉咙还被塞住了。

为什么手自己去翻了他前面的朋友圈。

“你要不要餐巾纸……”娓娓看出了些许异样。路芊,好像一直都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理应……至少在她的认知范围内没有递纸巾这个必要。

那一晚,路芊一个人解决了半打啤酒。

这也许是路芊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对一个人在乎的程度可以靠酒瓶子来量化。

可是她也已经失去司呈了。

记得玛丽苏小说里男主或者女主闹掰了之后回有一种神奇的法子,借着和对方的情敌亲近来让对方吃醋,从而在乎自己,回到自己身边。

这也只是小说而已。

路芊宁愿相信司呈就是这种对她玩玛丽苏套路的二百五,但就算喝了这些酒下肚也没能上头,她的脑子告诉她,司呈要是学会那些套路的话,她一个月前还会“成功“分手么?

玛丽苏小说还是说的挺准的,路芊现在异常难受,真的,比打翻领导的咖啡被老板骂熬夜写的论文没保存都难受。

那个女生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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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芊就是路芊,那个在大家都穿着小白鞋牛仔裤的校园中,唯一一个踩着高跟鞋穿着Lily小洋装从商务区写字楼走回宿舍的女强人,怎么会因为区区一个前初恋再找女朋友就堕落了?搞笑。

那还是真,挺搞笑。

“老天爷啊我怎么这么惨啊——“

娓娓倒吸一大口气,按了按快要抽筋的眉头。

“你关在宿舍里都快一个星期了,“娓娓呼出那口气,”喝掉的酒瓶子放在一块儿都够砌墙了,上课请假,实习……咳咳,我是你老板我第一个就把你开了,哪有你这样的失恋了就不干了的啊?你不是之前说这家公司是你好不容易找来的实习机会吗?“

路芊转过她那张被啤酒泡发了的脸,上面按了两只泡芙一样的肿眼泡。

娓娓手叉腰,一把推过去自己桌上的折叠镜。

“你这张脸,用四位数的粉底液都遮不住破相。”娓娓继续保持手叉腰的姿势靠在衣柜上俯视这位浑身散发着酒味儿的“丧”的倒霉催。

路芊先是“艰难”地从一堆酒瓶子当中挪出一点点够她动身的面积,哼哧哼哧伸手拿过镜子看了一眼,然后……娓娓真后悔把镜子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