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低着头,红扑扑的脸蛋尽显羞涩,她只听身边主事的说过,伺候主子沐浴很有可能会被当成玩奴。略微有些害怕的心理也掩饰不住跃跃欲试的内心,这可是皇子啊,如果怀了龙嗣,往后就不用这么苦了。
如果阎泽知道丫鬟是这么想的,绝对会哭笑不得。谁没事儿洗澡旁边还站着一个半大的异性小姑娘看着。来了兴致也不至于找这种要啥没啥的。不然自己真的连畜生都不如了。
“你叫什么名字?”
“回殿下,奴婢应茸,山南西道合州人。”
山南西道合州?这不是后世重庆合川那边的么。
“既为合州人,怎会在黔州?”
“奴婢自幼家贫,5岁便随耶娘到黔州讨生活,只是命苦,在奴婢6岁时便双双过世。奴婢本就是奴仆身份,所以后来就被贩卖到府上做丫鬟。”
“嗯,知道了。”阎泽转过身继续看着窗外的夜色:“我不习惯沐浴时有人伺候着,你退下吧,有事我会喊你。”
“遵……遵命。”说完,应茸半跪着身子往后退了出去。
哎!作孽的封建帝国啊!
主卧收拾的非常整洁,墙角边放置着一张简单的紫檀木纱帐大床。地上的泥砖上一尘不染,隐隐能闻到刚被冲刷的气息。房屋当中同样是紫檀木的桌案上放置着数十支毛笔。墙上挂着一副山水画,虽看不出是谁的作品,但大气磅礴的画感让阎泽内心震撼。
屋内的窗户对着府邸的庭院。屋外的夜色如同浓稠的墨砚,深沉的化不开。不过阻挡了星空的美色,也抵挡不住月色倾斜在池塘的执着,就像滑落的丝绸一样。
风一吹,池塘的水面起了波澜,水中的倒影成了破碎的玉片,漂浮在水面,打破了原有的宁静。
这一夜,阎泽有些失眠,并不是因为不习惯古人的瓷枕,而是在为自己的以后做打算……
…………
…………
当东方泛起了鱼白肚,天际的霞光照应在府邸的池塘时,所有的奴仆都开始忙碌了起来,男仆清扫着花园与廊道的灰尘,女仆们则清洁着府邸所有陈设桌椅。应茸准备好主人的洗漱用品后,一直守在门外等待着阎泽的差遣。
没有电话闹钟的尖叫,没有让人心烦的公司文件,没有孩子在耳边大声的嬉闹,没有了爱人絮絮叨叨的言语。连屋外的奴仆们都小心翼翼的忙碌着,生怕打扰到还未醒来的阎泽。
这一觉睡的非常踏实,当身体的机能战胜了浑沌的大脑冲向夜壶时,他就知道该醒了。
浑浑噩噩的坐在床边任由应茸用温水给自己擦脸,用一端被做成刷子状的柳枝条进行揩齿,现在的他就像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植物人。穿好服饰,将毛乱不堪的长头发盘起,脚下穿上了鹿皮靴。
“嘻嘻,殿下,真好看!”
应茸看着整理好服饰的阎泽,突然发现少了些什么,惊慌失措的从腰间掏出了两个精致的小陶瓷瓶。
当一双白嫩的小手指上带着一抹鲜红朝着阎泽的嘴边伸来时,他彻底醒了。这东西他比谁都清楚,后世的他没少在淘宝给他媳妇买。
在唐朝豪门贵族的男人们和女性一样,都需要化妆才能出门,尤其是口脂。只不过和后世的口红区别在于口脂更像是一种药品,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持湿润,就像后世冬天用的护唇膏。
据说在朝为官的文武百将,只有得到李世民的青睐,才有机会得到这种东西,是一种荣耀的象征。并且谁涂的越浓、涂的越红,就表明谁最受皇帝喜爱。
阎泽实在无法想象一群大老爷们顶着通红的嘴唇站在殿内,而李世民则坐在龙椅上俯瞰着下方一片片烈焰红唇时是什么表情。虽说自己的这副身体才23岁,让一个拥有三十多岁的灵魂忍受着化妆带来的摧残,他实在做不出来。况且除了口脂外,竟然还有脂粉,他又不是人妖……
“不用了,我不习惯擦这些东西,拿走吧!”
阎泽推开了应茸的小手,整了整密不透风的衣服。也不知道唐朝人怎么想的,大热天还要穿的这么多,他现在特别怀念锃光瓦亮的光头和大裤衩大背心,如果能再配上一瓶冰镇啤酒,那简直就太舒服了。
“啪嚓”
装有口脂和脂粉的小陶瓷瓶应声摔碎在地上。瓷瓶上面的花纹也凌乱不堪的分散在应茸脚下的周围。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请殿下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