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开车直接来到赞亚部落,小酋长早就等在门前,看到王越到来上前一个拥抱,“老巫医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父亲不让我出手,他跟我说我要是出手会引起部落间的战争,所以我只能给与你经济和武器的支持。”
说完,一挥手,身后的侍卫将一个皮卡的后车厢帆布打开,“这是我给你们准备的。”
车上满满当当的各种武器和子弹,尤其是两杆RPG更是这里最具被杀伤力的武器。
王越拿起一把AK看了看,确实都是新枪,子弹也是进口的而非小作坊生产。
王越放下AK,“还是将我们的枪吧,这些毛子的枪使着不顺手。”
几人从密室将他们留下来的装备拿了出来,莫里斯和王越的是美利坚士兵专用的m4军用突击步枪,而肯用的是苏联产的Ppk机枪,除了这些还有几把手枪和少酋长提供的RPG。
开上留在部落的防弹越野车,离开部落,王越和莫里斯整理装备,尤其是要将弹夹装满子弹和帮助肯背负两个五十发的弹鼓,只有这样才能打持久战,这次的对手可是武装分子这种军队级的存在。
忙完手中的活,莫里斯将刀鞘中的血刃拉了出来,看着那反射的血色寒光,莫里斯嘴边微微一笑,有了它自己心中有那种莫名的安静。
在得到老巫医的死讯,王越就准备给他报仇,只是现在的社会不是以前,冷兵器为王,现在的武功再厉害也架不住一颗子弹。
这件事对于王越来说同样是一个机会,以前的他武功很高,但是再高也干不过一支军队,现在不同,利用热武器,王越完全可以在有利的地势将一支军队打残。
所以王越没有想象自己一人杀进敌人老巢,然后摘下他们的头颅全身而退,而是准备从外围潜入直接将武装分子一网打尽。
一边往前走,肯将一打资料递给王越,“具小酋长给我们的信息,杀害老巫医的是武装分子的一支叫做顿顿卡瓦的组织,他们的手下有一千来人,都是一些临时的武装匪徒,但是他们中有一支三十人的白人雇佣兵,这些人除了为他作战,还会为他训练士兵。”
说到这,肯看了王越一眼,只是现在王越并没有任何表情,“他们的驻地在前方不远处的小镇中,当然这里的小镇和哈拉雷的比不了,但是这里的平民基本上都是顿顿卡瓦的手下,嗯,包括老人和小孩!”
一直沉默的王越突然问道,“肯你后悔吗?或者说你害怕吗?”
肯嘴角微微一笑,“越哥,你想多了,我当初用刀换取那张狮子皮就是不想在村子里打铁,而学习武术后,我才发现战斗才是我的追寻目标!”
王越看向莫里斯,只是莫里斯一直在擦拭他的狗腿刀,肯调侃道,“别擦了,再擦苍蝇站上去都要劈叉了。”
莫里斯将血刃收起来,“以前我为国家而战,为了超越我父亲而战,但是自从来到这,我才发现我的追寻多么肤浅,美利坚的优越感多么可笑,但是美利坚有一个做法却是正确的,那就是只有自身强大才是真的强大。”
莫里斯抓紧拳头,坚定的说道,“我会一直追寻强大的力量,武技和实力,而停下的那一刻代表也已经倒下。”
王越拍了拍莫里斯肩膀,“美利坚的做法或许是对的,但是不要迷失心智,我们自己才是力量的主人。”
肯突然有些担心的说道,“老大,我们能成功吗?别忘了我们只有三个人!”
王越嘴角微微一笑,“你太小看我们三个了,两个突击手一个火力手,如果在复杂的地方,我们绝对可以消灭一支军队,更何况我们还有后手。”
听到王越这么说,肯也放心下来,“老大,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让咱们去送死。”
莫里斯不屑的撇撇嘴,他才不在乎敌人多少,而是摩挲着手中的鲨鱼皮刀鞘,“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
王越看了眼莫里斯,他能理解现在的莫里斯的心情,现在的莫里斯就像是一个八辈贫农突然得到一件可以传世的家族宝物,他当然兴奋,要知道美利坚是一个建国不到两百年的国家,而这个国家的前身基本上都是匪徒和流放者,要不就是美洲土著,所以这些人根本没有家族传承的宝物,有也是掠夺其他国家的。
但是这些掠夺而来的宝物只能算文物,而不是家族传承的那种,这是两种概念,而现在这把手工狗腿刀虽然打完时间不长,但是手法工艺可是决定,只要修炼的当,这就是他们家族的传家宝。
这在美利坚,很多大家族都是没有的,可想而知莫里斯的心情。
王越回头看向肯,“还有多远?”
肯看了看四周的景物,想了想说道,“再过十分钟就快到了,到时候我们步行过去。”
夕阳西下,肯将车停在野外,“下车吧,等天黑我们就开始干活了!”
王越下车看了看前方,确实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些建筑,这里应该就是肯所说的武装小镇了。
休息十分钟,在天色快暗下来的时候。王越三人一虎开始向小镇出发。
肯拿出一张相片,“这个人就是他们的首领顿顿卡瓦,我们……”
看着王越和莫里斯的一脸茫然,肯无奈的将相片收起来,“好吧,我忘记了大家对于其他种族都有脸盲症,这个人我来找,你们负责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