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合同(1 / 2)我真的是大导演啊首页

拿到了营业执照,林岳就准备先和许正夏依然他们把合同签了。

现在的演绎合同,大体上格式相差不多,林岳在网上搜了一下就找到了范式合同。

不过等他仔细一看,发现这份合同应该是几年前的了,因为里面的条款对于演员的番位问题并没有提到。

最近这两年,明星越发看重所谓的番位,不但那些流量明星,甚至一些实力派演员在签合同前,也要先确定番位。

为什么明星们这么看重番位呢?

这可不只是把谁的名字排在第一个这么简单,这背后涉及到的是实打实的利益。

因为番位越靠前,往往就代表在剧组中的地位更高,番位就成了最好的抬咖方式。

举个简单例子,前世《赤壁这部电影,女主角是志玲姐姐,女二号是赵燕子,在参演《赤壁前,志玲姐姐就一模特,根本没拍过电影,知名度在大陆也不是多大。

但参演了《赤壁后,志玲姐姐马上如日中天,媒体各种炒作她的咖位压过了赵燕子。

赵燕子是谁?这可是当时大陆数一数二的女明星啊。

于是志玲姐姐通过赵燕子,瞬间抬升了自己的咖位和名气。

不过在这之后,赵燕子也学精了,在《画皮里和迅哥儿撕番位撕的不可开交,可以说是国内最早因为番位撕逼的剧组了。

其次,番位越靠前,在宣传资源上片方会进行倾斜,比如宣传海报上的头像就会越显眼,对于明星来说这非常重要。

最后,如果这部影视作品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一番往往获得的利益更大,会被当成演员的实绩而大吹特吹,从而接到更好的资源。

正因为有实打实的利益在里面,围绕着番位撕逼的现象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所以,现在的影视合同,几乎都会在合同里明确的确认番位,免得以后撕逼。

想了想,林岳给夏依然发了条微讯:“夏同学,可以传一份你签过的演绎合同给我吗?”

“???”夏依然一头雾水。

林岳:“我公司的营业执照下来了,这不准备和你们先把合同签了,你知道的这是我第一次拍院线电影,以前拍短片时没签过什么合同,所以手上没有规范的演艺合同样本。”

“……”

看到林岳的话,夏依然有些无语,不过还是把之前自己签过的一份合同,在删去里面的一些信息后传给了林岳。

“谢了,还有让你经纪人来和我谈合同,然后早点把合同签了。”

“就今天下午吧。”夏依然想了想回道。

“好的。”

结束了和夏依然的对话,林岳打开合同看了起来,发现这份合同里的条款特别细致。

除了常规的演员片酬,宣传,番位等问题外,还规定了明星拍戏期间入住的酒店等级,房间等级,每天的餐补费用,助理的餐补费用,出行的车子等级,服装费、化妆费、造型费等等规定,可以说是十分的详细。

当然,演员也不能只提要求,自然也要付出自己的义务,比如在筹备期,演员应该配合试装、试镜、拍摄定妆照;在拍摄期,服从导演和制片人的安排,尽职尽责地进行拍摄。

在后期制作期,演员应该配合补拍、补录;在宣发期,演员应该配合制片人的宣传计划,参加线上与线下的宣传活动。

除此之外,还有最重要的道德条款,最近这几年已经有不少明星因为吸毒、出轨、嫖娼等闹出巨大丑闻,导致参演的影视作品不能上映,从而造成投资方巨亏。

吃的亏多了,片方也就学精了,要求演员签道德条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么片方有权追索违约金。

下午两点半,夏依然和她的经纪人芳姐来到了梦幻影业。

“这就是你的公司?”

芳姐打量一番后,满脸的嫌弃。

现在的梦幻影业,除了办公桌椅外啥都没有,要不是知道林岳的底细,她肯定会把梦幻影业当成皮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