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娃娃亲有毒》 文/君浩 ****** “即使我们死后尸骨都腐烂了,也要变成磷火在荒野中燃烧。”——艾青《光的赞歌》 ****** “同学——” 杨歌回过头,看到一个和自己穿着同样颜色校服的女生。女生看起来像只粉红色的气球,头发微黄,略有些凌乱,脸颊粉红,眼睛倒是特别大,水灵灵的,看起来很是紧张,双手捏着粉红色的情书样的信,蠢蠢欲动地想要递给她。 因为从小到大杨歌的同桌一直都是路致远,递情书这种事,也有女同学托她帮忙。只后来因为路致远偶尔书包装不下了,塞一沓在她书包里……不知怎么被其他女生看见,还以为她偷藏,为此还起了争执,因为她动手,被罚停课一周。 想起不快的过往,杨歌微微扬眉,说了句“路致远不在”转身便进了教室。 胖女生捏着信封的手指甲微微泛白。 身边路过看戏的同学掩面匆匆而过,向胖女生投来轻蔑的目光—— 杨歌讨厌路致远是全校都知道的事。 只有傻子不知道。 胖女生脸上的红晕渐渐消散,眼睛却固执地向教室里望去。 快到上课时间了,只有一个位置是空着的。 路致远去北京参加数理化的竞赛,明天才能回学校上课。全校都知道。 胖女生将信封塞回口袋,转身离开。 杨歌戴上耳麦,调大音量,盖过课间的吵闹声,闭上眼睛,准备睡个午觉。副歌还没到,耳麦就被人摘去。 杨歌微微睁开眼,看到郭欢,不耐烦地夺回耳麦,挂在脖子上。 郭欢握住她整理散发的手腕,把她拉出了教室。 背后起了唏嘘的口哨声。 天空又高又蓝,一眼望去,半朵云都没有。午后阳光明媚,吃了汉堡和可乐的杨歌微微眯起眼,脑袋晕乎乎的,身边的郭欢把她叫到顶楼,半天也没憋出一个字,杨歌不耐烦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嘴还没闭上的时候,郭欢说:“咱们假装谈恋爱就到此为止吧。” 头顶飞过一群白鸽。 五只。 不知道数鸽子是否会让心情保持平静,总之杨歌完完整整打完哈欠,揉了揉眼角,心中没有半点波澜,只懒洋洋地应了一声“哦”,脑袋里只剩下一个问题——该找谁充当下个男朋友呢? 郭欢还有点忐忑地盯着她打量,蹙着眉头,认真得像是在解数学题。 他唯一擅长的科目,还是输给了路致远。好在他没那么强的胜负心。 认识郭欢很多年,杨歌就像了解自己亲弟一样了解郭欢,托着下颌打量他,轻松地笑了笑,“怎么,徐颖联系你了?” 郭欢不悦地抓了抓短发,“还不确定呢。” 杨歌拍了拍郭欢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了句加油,准备离开,又被他抓住了肩膀。杨歌撑着睁不开的眼皮叹了一声:“大哥,我昨天三点睡的啊……” “你不是和她一个声乐老师吗?你知道徐颖喜欢什么吗?” “我跟她又不熟,”郭欢的眼神就像自己家的德福看见肉,闪着亮晶晶的光芒,每次都受不了这样目光的杨歌撑着困意眨了两下眼睛,努力回忆道:“好像喜欢看小说。” “我知道了!” 郭欢猴子一样抓着铁栏杆,身子晃出去大半,又晃了回来,朝她摆了摆手,“多谢了!” 杨歌冲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由于过于困倦,就找了个背光的地方原地坐了下来,枕着膝盖,再次闭上眼睛。 初三的课越来越紧张,就因为有路致远那个做卷子就像玩似的存在,老师们如同打了鸡血,作业也一天比一天多。 当然,郭欢那种严重偏科加早已视老师指桑骂槐也嬉皮笑脸的性子当然无所谓了。 阳光透过发丝折射着七彩霓虹。杨歌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见白鸽震翅的声响。噗噗地在耳膜上温柔回荡。 “我走了…… 你爸那个人我就不说什么了,你是姐姐,以后要好好照顾小声。” 十岁那年,杨歌生日的当天,母亲终于无法忍受父亲对邻居女神不计回报的爱的奉献,在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天离开了她。 这一天,早晚都会来。 可是心总是要比脑子慢几拍。 这一慢,就慢了很多年。 很多年后,杨歌还清楚地记得,母亲临走前轻轻地摸了摸她脸颊,小心翼翼的指尖有些颤抖,流露为数不多的歉意。母亲的指尖出奇地冰冷,顺着她的脸颊慢慢移到嘴角,唇瓣……不对! 这不是母亲的手。母亲的手很温暖,没有这么凉! 杨歌猛地睁开眼睛,警惕地向后缩,身后冷硬的墙壁硌得头皮发麻。她望着路致远近在咫尺的脸,还有些分不清梦境和现实。路致远明天才来上课的事,老师已经说了一天了。杨歌腿麻动弹不得,楼顶的风很大,把她的一些碎发吹进了眼睛里,路致远的手还不知收敛,捏着她的两腮,看着嘟起嘴巴的杨歌,笑得弯起眼睛,“醒了?” 路致远的手一如既往比正常人低。 因为小时候自己亲妈赵观和路致远亲妈秦岚不对付已久,又同时期怀孕,赵观暴脾气,秦岚公主病,两个人经常吵,有一次吵着吵着赵观就没忍住动了手推了秦岚一把,然后路致远就提前两个月来到这个世界。 也许是因为这个,路致远从小就手脚冰凉。杨建国也从小就告诉杨歌:小远身体不好,你要多在他身边照顾他。 杨建国四处淘来了各种各样的阿胶、红枣、人参、鹿茸……让路致远的保姆炖给他吃,把他喂得白白胖胖。不仅如此,杨歌和路致远五岁的时候,杨建国还找了个武术老师,让他们拜师学拳脚锻炼身体。 可事实上,路致远也只是体温比正常人低了些,许是真的人参吃多了,也不怎么生病,体能每次都是满分。 杨歌想推开他的手,却被他握住手腕,身后就是砖墙,退无可退,又因为腿麻动弹不得,十分别扭地白了路致远一眼,“你手凉。” “帮我暖暖。” 比赛如果赢了,路致远通常心情都会很好。 也更难缠。 杨歌等着腿上的酸麻恢复正常,没成想路致远得寸进尺地凑近脸。这张脸,杨歌从小看到大也没审美疲劳,足见其不同凡响之处。有女生用什么“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之类的表达路致远的美,吸引杨歌的只有两个字——干净。看到他,就像看到他喜欢穿的浅色系的衣服洗干净了齐刷刷晾在院子里,风吹过来的那种舒心一样。 路致远很像他爸爸。那个男人也有同样的气质。 不过路致远眼睛随了妈,眼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的目光中,仔细打量似乎总夹杂着那么一点居高而下的蔑视,亦或是肆意不羁的轻狂。 对质了几秒钟,杨歌腿上的酸麻逐渐褪去,耳边响起了第一遍预备铃。她不打算继续干瞪眼,说:“暖够了吗?” “还没。”路致远把手贴上她的脸颊,一边捏一边笑着问,“晚上大人都不在,带着小声来我家吃饭啊?” 杨歌忍无可忍地拉住他手腕,说:“晚上我去王老师家上课,知道你回来,小声会去你家蹭饭的。” 路致远笑着继续捏她的脸,“嗯,我回来的时候顺路跟着老崔去了趟王老师家。王老师听说你今天过生日,一高兴,说给你放个假。” 杨歌:“……” 路致远笑咪咪地拍拍她的脑袋,“哥哥对你好吧?” 好个屁。明明就是你想人多吃饭热闹。 到嘴边的吐槽,杨歌还是咽进肚子里,无奈道:“刚才有人来给你送情书,你要是嫌不热闹,请她一起啊?” 正午的阳光太刺眼,杨歌的眼睛被阳光刺得发烫,却也注意到了路致远的脸上浮现出不同寻常的笑意,再仔细打量,却又如往常云淡风轻。 “不请,饭不够。”路致远说话的时候,手在她脸颊处轻轻捏了两下,“还是以前手感好。” 初一的时候,杨歌一米四五的身材,有一百四十五斤重,杨父觉得她这样下去实在和路致远的娃娃亲要告吹,暑假两个月把她锁在房间里,每天只给小半碗麦片和蔬菜水果,房间里放了跑步机,说她瘦到一百斤以下才放她出来。虽然路致远偶尔会隔空给她丢些零食,但因为杨建国怕她从窗子逃跑,把窗户上焊上了细密的防盗网,能丢进来的食物实在有限。杨歌吃不饱,每天除了跑步睡觉也无所事事,脱离了和小声一起吃披萨炸鸡喝可乐的日子,她成功在两个月瘦了五十斤。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减肥,个字也不怎么长了,初中三年只长了五厘米,眼看着路致远蹭蹭地长,杨歌对杨建国的怨念越来越深。 杨歌腿上的酸麻终于褪去,抓着路致远的肩膀借力站起来。路致远松开她的脸,手在她头顶和自己胸口处比了比,俯下身在她耳畔说:“多吃点,多睡觉才能长个,晚上来我家,哥哥给你买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