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农村地区被各地的宗族控制,宗族有自己的族长、成员、族产、祠堂、族规、私塾,类似于一个小社会,可以不依赖政府而独立运行,而政府为了贯彻“移孝作忠”的政策,同时也出于避免麻烦、节省行政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会给与宗族一定的自治权。但是这样就会产生一个及其恶劣的后果,就是村民依附宗族而不是依附国家,个人出了事情宗族会管,所以他们心里只有族群而没有国家。
到了20世纪初,农村问题开始进入那些造反者的眼中,屡次的失败让他们意识到需要“唤醒民众”,而太祖是第一个认识到广大农民和农村的重要性,而土地革命成为重中之重,也是人民战争的物质保证和组织保证。
中国古代民众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国家的概念,每次改朝换代,外族入侵,老百姓都安之若素。不管谁来都要人种地,都要税收,谁来管都一样。倭寇入侵的时候,乡绅带领民众举着小旗欢迎,大量的部队投奔过去,比倭寇还多。只是后来倭寇烧杀抢掠,民众才发现不对劲,国家意识开始觉醒。
土地改革本身不仅仅是土地的重新分配,而是依附于土地之上的权力重新分配。因为在农业社会,土地就是最核心的资源,土地就意味着权力。无论是村社公田还是宗族族田还是主客租佃,土地意味着权力。所以土改时打破村社原有权力分配的关键。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权力。领主没有了土地,谁还当你是领主?宗族没有族田,族权自然就削弱和瓦解了。所以土改本身就是社会革命,他是用来打破旧的社会体系的。
当年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很多人还不理解,认为这是破坏农村的社会秩序。其实土改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摧毁中国的宗族制度,建立国家基层组织,让民众对于宗族的依赖转变成对于国家的依赖,有困难找政府而不是找宗族,改变过去民众只有家庭、家族没有国家的观念,从一个宗族国家转变成一个民族国家,这是一切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也是爱国主义的基础,这样中国人民才会团结,拧成一股绳,才会强大。
“近百年的中华民族根本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人能近代化吗?能赶上西洋人吗?能利用科学和机械吗?能废除我们家族和家乡观念而组织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吗?能的话,我们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话,我们这个民族是没有前途的。”
后世历史学家蒋廷黻1938年在《中国近代史》中的这一世纪之问,一语道破此前此后二百年间中华民族的使命与追求。什么样的道路能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什么样的道路能带来国家富强、人民富裕?什么样的道路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引领中国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唐志把保甲法拿出来就是为了打破宗族势力对于农村的垄断,建立起国家的基层组织。现在唐朝的农村只有一个里正,没有大宗族的协助,他们什么事都办不成。如果没有这个执行组织,摊丁入亩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听完唐志的介绍,刘旭开始全身冒冷汗,坑爹啊,没想到唐志竟然拿出这样一件策论。这东西要拿出去,大唐朝野就要炸锅了,这是与天下的世族和官僚为敌啊!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我这是要站在那些公卿世家的对立面了。
但是这个东西谁爱看?皇上啊。第一可以削弱越来越庞大的宗族势力,第二可以加强中央集权。现在李家王朝最想干掉的是谁?关陇门阀啊!
关陇门阀在后世有个名称——关陇集团。关陇集团是指北魏时期主要籍贯位于陕西关中和甘肃陇山(今六盘山)周围的门阀军事势力。
北魏为了保障首都平城(今山西大同)的安全,在沿边地区也就是河北北部、内蒙古南部建立了六个军镇,合称六镇。初期六镇将士大部分是鲜卑贵族,还有一部分是汉人豪强,但后期汉人逐步成为主体。
公元533年,关中大行台贺拔岳接受了北魏孝武帝的密令,开始对抗高欢,并率部整合关陇地区的军事力量。这批军事贵族以贺拔岳旧部为班底,定居关中,胡汉杂糅,文武合一,互相通婚。
到西魏时,完善了府兵制,在府兵的顶端设置八柱国、十二大将军。在当时战火纷飞的状态下,西魏是军政合一的,这八柱国、十二大将军都是出将入相,不光是军队的统帅,同时也是国家的领导核心,还是当时关中地区最显赫的二十大家族,各方面都处于社会的顶端。西魏、北周、隋、唐四代皇帝都出自这个集团,其中,西魏、北周和唐朝的始祖都曾是八柱国之一,而隋朝的始祖曾是十二大将军之一。说起来隋唐的建立,都是继承了前朝的政治遗产。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关陇集团的每一个皇帝上台,都是依靠其他世家的支持,但是一旦他们夺取了天下,接下来的动作就是对其他世家削弱打压,有这些强大的世家在,皇上都睡不安稳。
摊丁入亩和保甲法就是捅向世家宗族的一把利刃。接还是不接?刘旭有点迟疑,这是一条不归路,即使能进朝廷,以后就会被孤立,只能做孤臣了。
“*******,岂因祸福趋避之?”唐志鼓励道。
生死以,以你妹啊!刘旭没好气。你怎么不上,叫我作敢死队的?他这样想,但是没有说出来。他知道唐志肚子里尽是坏水,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就是他真不想做官,也不想出名。消灭天花这么大一份功劳他都可以拱手让出,何况其他?他是到了这个境界,生活得悠哉悠哉。可是我不行啊,我还要为前程打拼,出来快三年了,也没有回去看看,孩子都要认不得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