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张恒的书店这边。
“青云山,太极玄清道,嗜血珠,七脉会武……”
“厉害,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出来这些情节的。”
程处默看得入了神,摇头晃脑,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
“别看了,有人来买书了!”
张恒拍了他一下。
“我听说这家书店里,在卖一本叫《诛仙》的传奇故事?”
一个衣着不算华丽,但也不至于太过简陋的男子进来,开门见山道。
“不是传奇故事,是!具体一点,这叫做仙侠!”
张恒颇为认真地纠正道。
那人一脸迷惑,“不是说这本书号称世间无神无仙吗?还仙侠……”
“你懂个屁!”
张恒脸一黑,很想跟他讲一讲什么叫都市仙侠玄幻huang色。
想了想还是算了,这个时代的人大概只能理解,什么叫huang色。
“多少钱,给我来一本《诛仙》。”
“好嘞,诚惠五十文一本。”
张恒立马变脸,咧zui一笑,从旁边堆积的书堆里抽出一本来递给他。
五十文一本,是程处默和张恒商量之后的价格。
其他书店里类似的传奇故事,大多在七十文八十文左右,压低价格,方便竞争。
这个时代的五十文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一文钱,可以买三个大馒头。
五十文钱,差不多可以维持一个普通家庭半个月的生活。
是以,书籍在这个时代珍贵无比。
“五十文,不错不错,程兄,今晚请你吃大餐!”
五十个铜板,在张恒翻来覆去地数过,脸挂满了笑容。
这可是他卖出的第一本书,挣到的第一笔钱,有相当的纪念意义,所以张恒决定用这笔钱大吃一顿,使其变作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五十文钱吃什么大餐……”
程处默无语,出身程国公府的他,随便一顿饭都不止五十文。
但看张恒高兴的模样,没忍心打击他。
由张恒出主意、程处默派人执行的广告效果很好,几乎整个长安都知道《诛仙》开卖。
从第一个买书的人开始,不断有人前来买书,络绎不绝。
半天没过,第一批印刷的三百本《诛仙》竟然已经卖完了。
这倒不是长安城的老百姓钱多得没处花。
长安城百万人口,总有那么些人有闲钱又喜欢看书,这些人在现代社会又被称为中产阶级。
再加张恒的广告手段,想卖不出去都难。
看着柜台堆叠的铜板和碎银子,张恒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满足感,大手一挥将其收起。
“走走走,咱吃大餐去!”
“咳咳,老张你别急,还有这么多人等着买书呢。”程处默扯了扯张恒的衣袖。
书店门口,还有几十个人等着,翘首以待。
“各位各位,非常抱歉,由于《诛仙》第一卷只印了三百本,已经卖完了。”
“要买书的话,就请明日再来吧,届时,《诛仙》第二卷也将同时发行!”
张恒站在书店门口,抱拳解释道。
无奈,不是张恒故意不卖给他们书,实在是没有了,他们也没有办法,只得离去,心中打定主意明天一定早点来。
待人qun散去,张恒关书店大门,一挥手。
“哗啦啦——”
铜板、碎银铺满柜台。
“一本书五十文,三百本就是一万五千文,也就是十五贯钱。”
“除去印刷的本金三贯,余下十二贯,我们一人六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