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六章 秦家的颜面(2 / 2)最强王牌战神首页

思考片刻,秦宗耀沉声说道:“找个招惹过我们的人,宰了,先顶一阵子。我记得那个叫郭凯的,之前不是在我们地盘抢生意来着,就拿他开刀好了。”

什么?

秦胜军大惊,他本以为自己都那么瘦了,秦宗耀肯定要直接对高迈出手了。

可秦宗耀竟然会想出来这么个主意,这更是让秦胜军看到了秦宗耀对高迈的重视,也更让秦胜军觉得不爽。

不就是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臭小子把罢了,算什么东西,竟然让他们秦家一再退让!

但是秦家家主秦宗耀都开口了,他也不能再说什么。

“我知道了。耀哥,这件事情我会让他们去做的。”秦胜军应声下来。

而他们聊天的全程,秦嘉雯和秦嘉良等人一直跪在地上,一动不动。哪怕是秦宗耀说了这件事情不怪他们,他们仍然不敢起身。

直到秦胜军站起身来之后,看了他们一眼,说道:“行了,都起来吧,跪在这里像什么样子!”

“是!”

一群人这才纷纷站起身来,站起来之后仍然低着头不敢抬头。

“一个个垂头丧气的干什么。我们秦家还如此鼎盛,要你们来奔丧吗!”

秦胜军看着这群人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不就是杀人么成功吗,一个个的就跟死了妈一样。“都他妈的给我打起精神来,你们都是秦家的一把好手,谁再给我垂头丧气的就给我滚蛋!我们秦家,不需要一点挫败都承受不住的废物!在哪里跌倒就他妈的去哪里找回来,等摸清楚了这个高迈的身份,老子一定给他绑来,让你们打个痛快!”

不得不说,秦胜军真的很会说话。

几句话就给众人说的郁闷一扫而光,各个直起了腰背,昂首挺胸,眼神之中燃烧着熊熊的复仇之火。

高迈这个名字,彻底在他们每一个人的心中种下了。

很快便到了海城几乎可以说是一年一度的大日子。但凡海城的上流社会,没有不期待着这一天的,他们将汪家老爷子的寿辰看得比自己亲爹亲妈过生日都重要!

云鼎酒店是海城最豪华的一家七星级酒店,往年汪老爷子的生日宴会都是在这里举办的,今年也不例外。

在半个月之前。云鼎酒店就已经停止了一切对外开放,全力准备汪老爷子的生日宴会。

当天云鼎酒店的安保可以说是非常严格了,方圆百米之内都有人站岗,除了受邀请的人之外,不允许任何闲杂人等的出现。就连酒店内的服务员个个也都是接待国宾级别的服务员,足以可见这件事情在海城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

当天,一辆又一辆的豪车驶入云鼎酒店,前来参加寿宴的人非富即贵,各个都是在海城有着非常强大影响力的人。

孙家在这次的生日宴中来说算得上是比较大规模的部队了,老夫人,二叔孙武,三叔孙钱和女儿孙思淼,连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孙强都哄了老夫人好几天,得到了前来参加宴会的资格。

至于孙思梦一家人,只有孙思梦艺人得到了邀请,本来孙武是不同意孙思梦来的,但是老夫人顾虑于她现在是城西建设的项目经理,不让她来说不过去。

只是孙德和陈珍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孙老夫人一口回绝了孙思梦要带父母去参加宴会的请求,嘴上说的是人数不够,实际上就是故意给他使绊子,因为高迈之前在会议上的一番话。

进入到酒店里面,孙老夫人递交了请柬,服务员一脸恭敬的给他们请到了安排好的座位上。让孙老夫人激动不已的是,汪家人给他们安排的作为竟然距离汪老爷子的座位特别的近!

要知道,会场内的座位排序和每个人落座的位置那都是有讲究有说法的,距离汪老爷子越近,说明汪家人越是看重。

孙家能从以前连宴会大门都进不来,到现在坐在汪老爷子附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飞跃了,这种飞跃,简直是横跨了大峡谷一般的令人震惊。

落座之后,孙强扫视了周围一圈。讥讽说道:“高迈那个废物,不是说自己受到了汪弘毅的邀请吗,怎么还没到?”

之前孙家人在开会的时候他不在,出来之后孙武第一时间就告诉了他这件事情,他听着只觉得想笑。

真是个傻逼。

还汪弘毅亲自邀请,他怎么不上天呢。

“住口!”

孙老夫人厉声呵斥孙强:“怎么能直呼汪老爷子的名字呢?”

孙武噤若寒蝉,赶紧闭嘴,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看到自己,这才松了口气。

这里现在可是汪家的场,若是被人听到了他不尊重孙老爷子,恐怕事情就难办了。

“哼,你还真相信他的话啊?”

孙思淼不屑的翻了个白眼,说道:“他就是吹牛逼,不,他就是疯了。一个疯子说的话你也信?今天能来这里的人可都是非富即贵的,他一个乞丐,凭什么啊他。”

话罢,孙思淼扭头看向孙思梦,阴阳怪气的说道:“思梦,他可是你老公,你今天出门的时候怎么不喊着他啊,他可是受到了汪老爷子的亲自邀请呢,这要是不来,汪老爷子该多失望啊!”

这一番话给孙思梦听得又羞又气,羞的是她也没想到高迈竟然真的没来,看来他应该是来不了的。气的是孙思淼说话着实难听,动不动就说高迈是个乞丐,是个疯子,简直可气!

“你不要这么说。”

孙思梦皱眉说道:“现在宴会还没开始,万一等会他就来了呢?”

“哎哟,我的好姐姐啊,你倒是对这个傻逼信任的很啊!”

若不是现在在宴会场地里,孙思淼一定哈哈大笑三几声。

孙思梦这个女人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逼,傻逼配傻逼,他俩就是天生的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