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东西?”
孟先不明白,怎么到了现在,还有这么无聊的作者,不过,由于这个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自己也不敢多发出来声音,万一隔壁的红姬醒了,自己拿的这本书什么时候还回去呢?
于是,他耐着自己要抓狂的性子,继续打开了书,看了下去。
今天,我又来到撒哈拉书店看书,依旧像往常那样,拿着一本历史书坐在角落,看一会儿形形色色的人经过,再看看自己的历史书,其实,正常的一个人若是仔细观察我一番,就很清楚,我的书翻得极有规律,每隔一分钟翻一页,而且从来不看里面究竟讲的是什么,只是看看第一行的标题,知道这是古埃及尼罗河的历史。
我其实不想要来的,可是压抑不住自己想要见他的那种想法,只可惜的是,他许久没有出现了。
三年前,我记得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学生,大学生,喜欢读书和写作,没事的时候,就来这里看看书,然后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写画画,有了灵感之后,就将晾在一旁的电脑打开,码些字,之后,就是发呆。而就是因为如此,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让他坐到了我的对面,与我搭讪。他与我相差的年龄不大,但是,很明显的一身西服让我知道,这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社会上工作的大叔,于是,我们之间先开始并没有太多的交流,只是由于好奇,时不时抬头之间,眉眼会有交流,会心一笑之后,继续忙自己的事情。我看我的古埃及,他看他的林徽因。
但是,时间长了,我就养成了习惯,每一次来书店的时候,总是掐着点来,正好能是他休息的那一段时间,也不知道是谁先动了心,开了口,默契变成了我们相恋的时候,最炙热的一把火,于是,就在一起了。虽然,我们的年龄和世界有些不同,但幸好的是,我们足够对对方充满好奇,所以,有很多交流的话题,我给他讲古埃及和古罗马的历史和战役,他给我讲关于林徽因的故事,虽然,我不太喜欢那个在几个男人之间游走的女人。
我觉饿得,每一对恋爱中的情人都是这样,在自己的眼中和心尖上,对方就是自己的全世界,因此,他也是如此,可是,将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想要融合在一起的话,这也许就是一个错误。
我们在一起有了一年的时间之后,他开始逐渐的带我去他的地方,他所参加的聚会,他所喜欢的商业研讨,我不懂那些话里有话,也不懂那些言语之间的讽刺和嘲笑,只是保持了最礼貌的微笑,自然,为了惩罚他,我也带他去过我的同学聚会,让他成为全场人眼中的大叔,最宠爱我的大叔,虽然,他事后很是不开心,吻我的时候,还特别咬牙切齿的质问我,是不是嫌他老,不是的,但是,那时候,我说的反话,他也只是笑笑,没有说什么。
但如今,来书店的人只剩我一个了,想必很多人都能明白现实对于我们的残酷,我与他终究是不合适的,他喜欢的东西,对于我来说虽然新奇,很是让人有探索的欲望,可那终究不适合,就像是一双漂亮的水晶鞋,好看是好看,可我今天穿的是运动装,不配,也不合适。于是,我们曾经说过的永远在一起,那时候许诺过的所有诺言,都默契的像当初在一起的时候那样,一切都是没有出现过的,我融入不了他的世界,他也来不到我的天真。
我们还是面对现实带来的考验之时,选择了妥协,将原本的故事和情节给抛弃的干干净净,回归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他属于我心尖上的人,但并不是我现实需要的骑士和王子,就像我坐在这个初次相遇的书店,充满了落寞的眼睛看到他来了,也不会上前打招呼,即使现在,他坐在了以前做的位置,听见我落泪的声音,也只是坐着,不看我一眼。
他舒了一口气,终于将最后一个故事也看到了最后,之后,看向了自己的旁边,闹钟已经是四点左右了,到了六点就是红姬起床的时间。
也不是孟先故意记住了时间,而是红姬到了时间,就会自己醒来,之后还自言自语的,虽然孩子是已经醒了,可是孩子也听不懂她说的话啊,于是,听见声音的孟先,只好注意这边的话,万一有什么事情,自己好去。
结果,没有,并没有!